保險中介整治風暴來襲2600余家機構將迎洗牌重組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吳敏 北京報道
在互聯網公司跑步入場的同時,保險中介行業正迎來一場整治風暴。
6月21日,《華夏時報》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中介部于近日下發《關于印發保險中介機構多散亂問題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國范圍內的保險中介機構進行自查整改,對多散亂機構將加大清退力度。
在監管措施方面,《通知》表示,此次將對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從嚴從重查處,對于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機構和個人依法采取吊銷業務許可證、撤銷任職資格、市場禁入等措施。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落實后將會有大量規模小、治理不完善、業務開展不規范、市場競爭力差的保險中介機構退出市場,實現清虛提質的目的。也會推動保險機構規范化經營,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建立起健康的合作關系。
加速清理問題機構
此次《通知》重點是對多散亂機構進行清理整治,同時,針對業務財務數據失真、互聯網違法違規和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進行持續排查整改,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執業管理。
《通知》表示,為進一步優化保險中介結構,按照保險中介機構法人總數及分支機構只減不增的原則,將對三大類無法正常展業的問題機構進行清理。
具體來看,一是對無人員、無場所、無業務等無法正常經營的法人機構、分支機構進行清核、清退。主要是對長期沒有有效業務、高管人員失聯,導致無法進行正常的監管溝通和信息報送,沒有符合監管要求的營業場所的機構進行出清。二是對不符合現行監管要求的法人機構、分支機構進行清退。主要包括機構信息化制度不健全、信息化治理不完善、信息安全機制不完備、信息系統建設不符合監管要求。三是對分支機構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掛靠等行為的法人機構嚴肅查處或清退,同時對相關分支機構查處或清退。
持續排查整改的主要包括業務財務真實性、互聯網保險業務合規性、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合規性三方面。其中,將重點對虛構中介業務、虛列費用等方式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
按照《通知》要求,各保險中介機構需要開展自查并制定整改計劃,并且在10月底前完成報送。根據整改情況,各監管局會選擇風險問題較多,自查整改不認真、不徹底的機構開展監管抽查。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我國共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610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2萬余家。2021年,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4.2萬億元,同比增長5.46%,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7.95%。
但保險中介的亂象也已成為行業頑疾。李文中向本報記者表示,保險中介市場一直比較混亂,問題也非常多,如有些保險中介機構通過加盟、掛靠的方式擴張,缺乏對分支機構的實質性管理,其中隱藏著很多糾紛與風險;有些保險中介機構業務發展很不規范,主要靠搶人頭、拉關系、哄抬手續費開展業務,擾亂保險市場秩序;有些保險中介機構甘做保險公司的業務通道,為保險公司虛列中介費用,違規套取資金提供便利;有些中介機構已經無場所、無人員、無業務,卻不及時退出市場,成為僵尸企業。其實,這些問題的背后都是保險中介機構數量過多,規模很小,內部治理缺失,市場競爭力差。
此言不虛,上述亂象也頻繁出現在各種保險處罰中。例如,6月20日,深圳銀保監局因未按照規定為其保險公估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對深圳市中安保險公估及其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6月9日,天津津投保險經紀因產品營銷宣傳不規范被天津銀保監局罰款10萬元等。
據普華永道數據顯示,2022年一季度,中介機構收到罰款583萬元,占比11%。其中,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和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受罰罰金最多,共計191萬元,占比32.76%。而2021年全年,普華永道統計顯示,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開出2182張罰單,涉及307家保險機構,其中有184家為保險中介機構,占比接近60%。
行業將迎洗牌重組
為了根治頑疾,近日,深圳、湖北、黑龍江等地相繼發文整肅保險中介市場。如湖北銀保監局發布《關于開展全省保險中介機構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清理、清退無人員、無場所、無業務的保險中介機構,清退不符合現行監管要求的保險中介機構等。深圳銀保監局亦下發《關于推動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表示,要機構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清理整頓,重點完成無場所、無人員、無業務機構的市場退出和睡眠機構的清虛提質。
黑龍江銀保監局局長王柱則撰文分享了黑龍江省保險中介市場清虛治亂專項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在文中,他指出,盡管清虛治亂后轄內保險中介市場變化明顯,但深層次矛盾并未徹底解決。
王柱認為,當前保險中介市場主要面臨三方面問題,一是專業中介經營不專,形式上加盟、實質上獨立經營,通道業務在一些領域依然存在;二是兼業代理機構管控不嚴,銀保小賬仍然存在,違規搭售保險以及非法代理保險;三是個人代理人隊伍不精,通過虛增人力套利或是自保件套利,關鍵指標不容樂觀,隊伍快速擴張帶來質量下降,投入產出效率低下。因此,王柱建議,應持續清虛治亂,倒逼行業轉型升級。
實際上,在上述《通知》下發前,監管機構曾針對保險中介領域下發了不少規范性文件,例如,《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市場準入的通知》、《關于印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管理的通知》、《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等。
今年4月初,銀保監會中介部主任姜波曾撰文表明了2022年保險中介監管思路。2022年,保險中介監管將以推進完善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建設為主線,堅定有力防范風險,求真務實推動提質增效,推動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建設不斷向縱深邁進,提升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成效。
姜波在文中稱,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的持續深化,要在過去幾十年發展中已經解決有沒有問題的前提下,進一步解決好不好的問題。
具體包括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調整持續推動市場結構優化,推動機構主體提質增效;推動中介市場優化數量、提升質量,不但要總體上多層次、多類別,而且要在個體上高標準、高質量;特別是要形成一批理念清晰、治理有效、管理先進、專業突出的專業中介機構集群,促進行業專業化、規范化發展。同時還要構建清晰成熟的市場規則、打造高素質的人員隊伍、建設支撐有力的基礎設施等。
李文中向本報記者表示,短期內保險業處于調整轉型期,作為保險業務最重要渠道的中介機構自然也面臨較大的市場壓力。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保險業的前景可期,因此長期來看保險中介行業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另外,隨著行業的發展,市場越來越規范,保險中介洗牌重組難免,適度規模化、集團化將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來源:華夏時報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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