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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市警方破獲全省首起販毒“自洗錢”案
云南網訊(記者趙崗)6月23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對大理市警方破獲的全省首起販毒自洗錢案作出判決。該案嫌疑人通過自洗錢的形式來掩飾隱瞞自己販賣毒品的犯罪所得,也是云南首起宣判的自洗錢案件。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將自洗錢列入犯罪,隨后,大理市警方對辦理的可能涉嫌洗錢犯罪的七類案件全面梳理排查、開展線索研判,發現2021年11月29日因販賣毒品被大理市公安局北區派出所抓獲的涉嫌零星販毒的犯罪嫌疑人仲某鋒可能涉嫌自洗錢犯罪,經過深度研判并邀請大理市人民檢察院指導討論,決定于2022年4月6日對仲某鋒涉嫌洗錢案立案偵查。
偵查中,在中國人民銀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大理市人民檢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民警調取仲某鋒購買毒品及販賣毒品的相關資金流水和銀行卡賬戶并開展全面分析,發現仲某鋒自2020年以來,在大理市轄區內多次向他人零星販賣化學煙絲(合成大麻素),為逃避公安機關和金融機構打擊監管,仲某鋒在販毒時不使用自己的賬戶進行收付款,而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多個微信賬號用于收取毒資,再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將犯罪所得轉至個人微信賬戶,達到轉移毒資和用于個人揮霍的目的。
2021年7月以來,仲某鋒利用他人賬戶收取的毒資交易共計137筆,涉案賬戶流水為四十余萬元人民幣,販賣化學煙絲1000余克。目前,大理市警方正根據該案線索循線深挖。
(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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