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最高刑事法庭作出歷史性裁決瑞信洗錢案罪名成立
可卡因,藏匿現金,運氣不佳的保加利亞摔角手......在2月庭審的幾天里,這些細節吸引了瑞士金融業的關注。瑞信集團因未能阻止毒販的洗錢行為而受到指控。
周一下午,瑞士最高刑事法庭做出判決,瑞信成為瑞士歷史上第一家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定有罪的大型銀行。涉案的前瑞信客戶關系經理被裁定洗錢罪名成立,入獄20個月,緩期執行。
瑞信面臨200萬瑞郎(210萬美元)的罰款,并被要求賠償1,900萬瑞郎,相當于該行縱容的洗錢金額。
這一判決是對瑞信聲譽的又一沉重打擊,該行此前辯稱犯罪的發生時間要追溯到該行合規標準不那么嚴格的時代。瑞信一直在努力應對一系列丑聞,其股價迄今跌至紀錄低點附近,可能今年會因為另一起與本案無關的案件第二次面臨刑事指控。
瑞信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將對該決定提起上訴,并指出審前調查可追溯到超過14年前。
該行稱,瑞信正在不斷檢驗反洗錢框架,并隨著時間的推演在不斷將之強化,以符合監管標準的變化。
瑞信對這起案件的批評是檢察機關在事件發生這么多年后才提起訴訟。鑒于涉嫌的犯罪行為發生在2004-2008年,所以當2020年末瑞士檢察機關公開就洗錢罪名提起指控時,瑞信表達了對本案的震驚。
但是按照瑞士法律,如果檢察部門認為銀行沒有對明顯與非法活動勾連的客戶和現金情況進行足夠審核,則地方檢察官有權對銀行提起刑事指控。根據瑞士的披露限制,涉案的前瑞信客戶經理被稱為E.,515頁的起訴書顯示,她接受了一些金額通常超過50萬歐元的舊鈔存款,她在證詞中說,鑒于當時保加利亞銀行不穩定的情況,現金存款是非常常見的。
另外兩名保加利亞人因為涉嫌參與有組織犯罪和洗錢也被判罪名成立。E.的律師說她將對周一的判決提起上訴。
作為主犯的一名保加利亞人因為販毒被判入獄20年,其在2002-2012年將數十噸可卡因通過船只、飛機、毒騾販往歐洲。
E.的律師Grégoire Mangeat表示,這個判決等于是將洗錢的責任放在幾個沒有接受過任何嚴肅培訓或訓練的人身上,其帶來了許多法律問題,這正是我們的客戶決定抗爭捍衛自身利益的原因。
E.在作證時說,她沒有銀行業背景,嘗試到第三次才通過考試踏足這個行業。后來她說,在這個保加利亞人因為販毒指控而被捕后,瑞信沒有凍結或封閉相關賬戶,她收到的指示是等等看消息是否被確認。
責任編輯:王茂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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