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第8批一般信訪投訴問題辦理情況公示(第8批)
甘肅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的第8批一般信訪投訴問題共14件,情況屬實12件,不屬實2件。目前辦結完成11件,3件正在辦理過程中。
受理編號102:城關區五泉西路23號蘭州市科學技術協會家屬樓雨水管道破裂、衛生無人打掃,影響小區環境衛生。
此問題經城關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五泉街道現場核查,五泉西路23號樓共7層,1-3層為蘭州市園林培訓中心,4-7層為居民住宅,共有居民共24戶。因4-7樓住戶未交納過衛生清掃及清運垃圾費用,衛生打掃和垃圾清理工作一直以來都由蘭州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義務代為解決。針對此問題,五泉街道已協調蘭州市園林培訓中心對管道進行修復,對4-7樓的衛生進行打掃并清理了垃圾。
該問題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五泉街道將積極協調蘭州市園林培訓中心和4-7樓居民,通過成立居民委員會、集資物業費等形式,盡快建立樓院管理、環境衛生清掃等長效機制,徹底解決小區環境衛生問題。
受理編號104號:七里河區惠苑小區9號樓一樓6家餐飲店問題如下:1.共有3個架空煙道,違法餐飲建設時偷工減料、投機取巧,排油煙及凈化設施幾乎全不合格;2.惠苑小區的餐飲店均未使用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而使用燃點極低的被列為危化品、甲類火災危險物品的所謂環保油;3.6家違法餐飲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全部虛假;4.商家在營業期間噪音污染嚴重,所有設備沒有加裝減震墊、消聲器且開后窗操作,高、低頻噪音震天,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的身心健康。目前舉報人建議:1.要求相關單位依據規定對在七里河區惠苑小區9號樓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違法開設的商鋪予以責令改正及罰款;2.要求相關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第2款、《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52條、《甘肅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立即停止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第2款規定的餐飲項目審批并對已違法開設的餐飲項目進行查處;3.要求相關單位責令對將二樓住宅改為餐廳的商鋪,將門頭廣告設在小區內其開的后門上,用耐火材料封堵后門、后窗,安裝除噪減震設備,整治漏煙漏油煙道,執行晚10時后不營業規定。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七里河區政府現場核查,七里河區惠苑小區9號樓一樓有6家餐飲店,分別為西部領頭羊烤肉餐廳、七里河區存舉炸醬面店、七里河區穆蘭宮牛肉面店、七里河區穆蘭宮尕羊烤肉餐廳、七里河區叁友記小吃店、閔國華手抓羊肉店,均能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①惠苑小區樓下共有6家餐飲店鋪,均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所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全部有環保產品質量認證標志,各項設施均正常運行。
②六家餐飲店中,七里河區穆蘭宮牛肉面店、七里河區穆蘭宮尕羊烤肉餐廳、七里河區叁友記小吃店3家店鋪使用甲醇燃料,當事人均提供了進貨票據、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另外3家餐飲業均使用天然氣和液化氣。
③根據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相關規定,餐飲行業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所以無需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進行備案。
④2022年4月19日,七里河區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對惠苑小區樓下6家餐飲店鋪后廚設備運行期間所產生的噪聲及3個敏感點噪聲進行仲裁監測。根據《噪聲監測報告》顯示,領頭羊烤肉餐廳聲源噪聲:78.6dB;尕羊烤肉聲源聲:80.1dB;存舉炸醬面聲源噪聲:79.9dB;金城哈三烤涮餐廳聲源聲:82.9dB;閔國華手抓餐廳聲源噪聲:78.2dB;參友記麻辣燙聲源聲:70.7dB。分別在餐飲店鋪二樓設置3個敏感點進行監測:4單元:52.6dB;9單元:49.6dB;10單元:47.5dB。依據《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排放限值,惠苑小區9號樓下商鋪后廚晝間噪聲低于排放標準,屬達標排放。
因七里河區惠苑小區9號樓一樓6家餐飲店均辦理了合法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安裝了油煙凈化設施,將煙道升至樓頂。且經工作人員現場核查,金城哈三烤涮餐廳已拆除設在小區內其開的后門上的門頭;閔國華手抓店針對關于二樓住宅改為餐廳商鋪問題提供了甘肅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的《檢驗報告》《世榮小區五、六單元填充墻局部拆除和樓板局部開洞在靜力荷載作用下對結構安全影響的鑒定報告》,符合安全要求,未發現違法行為。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05:榆中縣和平鎮毅德城不銹鋼市場西側多家廣告商鋪,噴漆臭味擾民。
此問題經榆中縣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2022年4月19日,經榆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和平鎮鎮政府現場核查,毅德商貿城不銹鋼區西側僅有1戶商戶涉及噴漆工序,為甘肅鼎峰標識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20102325417269D)。該公司在毅德商貿城市場不銹鋼區購買鋪面5間、租賃鋪面10間,經營場所面積共1100平方米,經營范圍主要為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門頭招牌字、標識標牌、道路交通標牌等制作、銷售。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在清理經營場所地面和零星點焊,車間內有噴漆設備及噴漆痕跡,該公司負責人承認有噴漆作業行為。為解決噴漆臭味擾民問題,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現場要求該公司立即整改。該公司負責人承諾將今后所有的噴漆業務委托第三方加工,在車間內不再進行噴漆作業,并立即對地面殘留痕跡進行清理。2022年4月20日,該公司已將噴漆設備拆除完畢。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06:紅山根西路25號附12、14兄弟洗車店洗車店排放洗車污水,破壞環境。
此問題經城關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現場核查,兄弟洗車店內裝有一級沉降池,洗車泥沙定期清理,洗車污水經過沉降后排入市政管網,未發現洗車污水亂排現象,但存在洗車污水收集不全,溢灑路面的情況。
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火車站街道現場要求該店按時清理沉降池泥沙,規范洗車操作,嚴禁隨意潑灑污水,愛護公共環境衛生。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08:近三年,七里河區小西湖地鐵C口蘭州銀行門口,下水井經常堵塞,污水外溢,將殘疾人通道泡塌。
此問題經蘭州市水務局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七里河區小西湖地鐵C口污水外溢點為蘭州銀行和德克士兩家單位的專用排水檢查井,因該排水檢查井在市政人行道以外,由用戶自行管理維護。該排水檢查井較淺,排水管為DN200的塑料管,在地鐵施工時,施工單位對排水管道進行了改線,導致管道排水不暢,污水經常外溢,殘疾人通道被污水侵蝕,表面斑駁。
針對此問題,蘭州市污水處理監管中心工作人員對溢流的污水檢查井進行抽排,對檢查井內的垃圾和淤泥進行清掏,并疏通排水管道,清洗殘疾人通道。目前污水已不再外溢。
該問題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蘭州市水務局將督促用戶單位排查管道,確定污水管道改造接入點,對管道進行改造,對侵蝕斑駁的殘疾人通道地磚進行更換,徹底解決污水外溢問題。
受理編號109:城關區火車站街道紅山西村170號四十五號大院,小區內草坪三年未澆水,草坪寸草不生,綠化全部枯死,影響小區生態環境,多次聯系國資利民物業,物業一直未處理,只是頻繁收費,嚴重影響小區生態環境。
此問題經城關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經蘭州市住建局、城關區住建局、城關區物業服務中心和火車站街道現場核查,城關區火車站街道紅山西村170號四十五號大院現由蘭州國資利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和服務。小區花園內灌木、喬木較多,整體綠化程度較好,國資利民物業公司每月定期對小區綠化區域進行澆灌和維護。近期,物業公司對小區內綠植進行了全面澆灌和修剪,不存在寸草不生,綠化全部枯死現象。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10:永登縣通遠鎮團莊口洗砂廠、三沙灘村東西兩側沙溝內和下井,私人非法在河道內采砂、洗砂,無環保手續,將洗砂的臟水排放至河道內,嚴重影響生態環境。
此問題經永登縣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永登縣通遠鎮團莊口洗砂廠為永登縣隆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20121070435157B,法定代表人吳*元,經營范圍為砂石、地板磚、隔墻板、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的批發與零售。該砂廠于2021年3月8日取得《蘭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廢石及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蘭環審〔2021〕98號)。
2022年4月19日,經永登縣水務局、永登縣自然資源局、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永登縣通遠鎮人民政府現場核查,永登縣隆源建材有限公司洗砂用水為團莊村農業灌溉井水,現因團莊村不予供水,致使其無法洗砂,目前處于停產狀態。對周圍河道進行巡查,未發現存在亂采亂挖現象,廠區周邊未發現排水痕跡。該砂廠在門前河道內堆有部分砂石原料,現場要求立即對堆沙進行清理,2022年4月20日已清除完畢。
經永登縣水務局核查,在三沙灘村東西兩側沙溝內和下井有亂采濫挖痕跡,系附近村民采挖。自2018年起,永登縣通遠鎮人民政府多次組織人員對該區域內非法采砂行為進行查處,并會同永登縣水務局、永登縣自然資源局、永登縣檢察院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近年來偷采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盜采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后永登縣人民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定期開展動態巡查,堅決打擊一切非法采砂、洗砂行為,確保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11:榆中縣來紫堡鄉酒鋼集團榆中鋼鐵責任有限公司,二期料場在每天晚上22點至凌晨04點卸煉鋼燃料,粉塵污染嚴重,能見度較低,舉報人建議從六號門進入至料場方向,防止通風報信,方便進入查處。
此問題經榆中縣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榆中縣工信局現場核查,因受疫情影響,榆鋼公司人員核酸檢測、車輛進出掃碼登記造成運料車輛積壓,需夜間持續卸料,且最近受沙塵天氣、大風降溫等天氣影響造成二期料場及道路粉塵污染加重。
經調閱2022年一季度第三方監測報告,榆鋼公司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均符合《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的要求。現場檢查榆鋼二期料場,所有料場均設置有15米高防風抑塵網,進出車輛均清洗。除機械作業區外,其余物料均密閉覆蓋,料場及道路進行灑水抑塵,物料按照環保要求堆存。為進一步減少無組織揚塵,截止目前榆鋼公司已完成燒結小料場全封閉改造并已正常使用,其余料棚封閉工程正在按照方案及進度施工。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現場要求榆鋼公司對現有抑塵設備維修維護,在二期料場封閉改造項目完成前進一步提高抑塵覆蓋面積并加大夜間料場灑水降塵頻次,同時開設多通道,調控車輛卸料時間,合理安排裝卸時間,減少粉塵污染。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榆中縣工信局將加大榆鋼公司二期料場日常檢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存在的違法行為及時查處,繼續督促榆鋼公司做好達標排放工作,同時加大環保投入,及時升級改造環保設備,按照大氣污染防治預案,遇有四級風以上的天氣或重污染天氣停止卸料作業。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12:城關區慶陽路供電局旁邊和招銀大廈之間的一個通道鐵門里非法設立的黑舞廳,每天早上9點開始,下午3點開始持續播放重低音舞曲,噪音擾民十幾年,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此問題經城關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文旅局現場核查,該場所名稱為城關區大西口休閑健身館,位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1號3樓1-5號,屬于群眾性舞蹈場所。針對場所經營過程中擴音器音量較大存在噪聲擾民的行為,城關區文旅局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場所立即停止經營活動進行整改。目前該場所已停止經營活動,該問題已移交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城關區執法隊立案調查,調查完畢后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進行處理。
該問題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城關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監管力度,做好群眾性場所的規范管理工作,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受理編號113:城關區民族學院隧道、伏龍坪隧道內墻皮掉塊、環境衛生差,但經過七里河區華林坪隧道時,墻壁锃亮,衛生干凈。
此問題經蘭州市住建局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2022年4月19日,經市住建局工作人員于現場核查,城關區民族學院隧道、伏龍坪隧道內墻皮為防火板,不存在掉塊現象。2021年11月,蘭州市市政工程服務中心對上述2個通道內破損的防火板進行了維修更換,因新更換的防火板與舊防火板存在視覺色差,導致過往人員誤認為新更換墻面存在掉塊。今后市住建局將在維修更換中選擇視覺色差相近的防火板材。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15:蘭州市無廢舊電池回收點,建議在蘭州市各個小區商場設立回收站。
此問題經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2003年,國家出臺《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汞含量大于電池質量0.025%的鋅錳及堿性鋅錳電池,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含汞量大于0.0001%的堿性鋅錳電池,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堿性鋅錳電池在一次電池中的比例;逐步減少糊式電池的生產和銷售量,最終實現淘汰糊式電池。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廢鉛蓄電池,氧化汞電池和鎳鉻電池為危險廢物。2020年9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危險廢物必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合規安全處置。
依據《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20〕第1號)規定,我市采取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電池主要為干電池,主要成分含鐵、鋅、錳等元素,不含汞、鉛等重金屬,很多干電池外包裝上也都有不含鉛、汞的相關標識。因此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少量廢電池可以歸為其他垃圾分散收集處理。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廢舊干電池若集中處理,反而會造成一定的污染,不建議對生活中使用的干電池進行集中回收處置。同時,我市將持續加強生態環保知識的宣傳,將倡導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生活垃圾分類、實現源頭減量等作為環保宣教的重要內容,提高群眾對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意識,增強公眾對垃圾分類及無害化處置的認知。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16號: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湖街道駱駝巷社區蘭阿鐵路沿線的無證加工小作坊加工生產無證肉質食品,加工過程中燃燒動物皮毛等導致周邊1公里之內都惡臭難聞,燃燒動物皮毛而產生的黑色柳絮狀的東西在空中亂飛。駱駝巷社區蘭阿鐵路沿線的黑作坊加工銷售肉類食品是個歷史遺留問題,加工完的廢料、廢皮毛,內臟中的屎尿都直接傾倒在社區大垃圾箱內,鐵路沿線也污水橫流。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七里河區政府于4月20日組織相關部門執法人員開展了聯合執法檢查,發現駱駝巷社區蘭阿鐵路沿線存在6戶自建房院(西湖街道駱駝巷社區338號、340號、343號、345號、349號、351號)從事牛羊的畜副產品去毛、去皮、清洗的粗加工場所,加工過程中燃燒動物皮毛導致臭味擾民。因該6處場所無任何合法手續,七里河區政府相關部門對6處無合法手續加工場所進行了聯合取締,共關停加工場所6處,收繳加工設備2車,主要包括鐵制煤火爐31個,盛裝桶42個,拔毛機6個,冰柜2臺,各類簡易加工工具35把,并搗毀簡易土灶臺12個。隨后安排環衛人員對鐵路沿線血水、羊毛等垃圾進行了徹底沖洗、清理。對6處無合法手續加工戶進行了批評教育,6處加工戶遞交承諾書6份,承諾不再從事非法加工牛羊的畜副產品行為。下一步,七里河區政府將加大巡查力度,堅決杜絕非法加工牛羊畜副產品的行為發生,同時加強衛生日常保潔力度,為轄區群眾營造優美、舒適、宜居的生活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17:城關區五泉雅園居民反映五泉上廣場每天有大量人員聚集廣場舞、唱歌等,從早上開始一直到下午,音響聲音很大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此問題經城關區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現場核查,五泉上廣場存在跳廣場舞現象,轄區派出所民警現場要求各廣場舞隊伍將高音喇叭、高分貝音響設備降低音量,避免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今后轄區派出所將開展常態化巡邏工作,每天早上和晚上定時組織民警對廣場舞隊伍進行巡邏和法制宣傳,并要求降低音量,避免影響周圍住戶。
該問題已辦結。
受理編號120:永登縣永固水泥廠每天生產,產生的粉塵落入周邊居民家中,污染嚴重。
此問題經永登縣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甘肅永固特種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永登縣民樂鄉鐵豐村。該公司水泥窯窯頭、窯尾各安裝有一套煙氣在線監測系統,2022年4月19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現場調閱該公司2022年1季度在線監測數據和企業自測報告,結果顯示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組織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排放的濃度限值要求。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原料區上山道路未硬化產生揚塵。同時,該公司近期對廠區舊宿舍樓進行拆除時未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要求,造成揚塵二次污染現象。針對該公司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情況,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現場要求該公司加強揚塵管控,及時采取清掃、灑水、覆蓋等有效措施,避免影響周邊群眾生活的現象。今后永登縣人民政府將持續加大對該公司巡查監管力度,確保各項污染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該問題已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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