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二手手機當正品出售
本文轉自:檢察日報
雖然網購給很多店家提供了商機,方便了百姓生活,但也讓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網購平臺的監管漏洞,制售假貨,干起了坑人的買賣。經江蘇省宜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鄭軍、陳靜、林強、趙鵬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各并處罰金50萬元至2萬元。
創業走捷徑
1993年出生的鄭軍,自初中輟學后就四處打工,日子過得緊緊巴巴。看到身邊的朋友一個個創業發財,鄭軍也很眼熱,做夢都在想發財的路子。
受電商文化的影響,鄭軍最先想到開網店是個不錯的選擇。因為申請開辦網店需要準備很多材料,嫌麻煩的鄭軍花了7000元在網上買了一家網店,按下創業快進鍵。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網店已經買好了,做什么生意才能賺大錢呢?幾番考察之后,鄭軍陷入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苦苦等待幾個月后,沒有迎來一絲轉機,當初創業的激情即將消耗殆盡。
一天,鄭軍的妻子陳靜發現身邊有些人在網上售賣假冒品牌的手機,生意不錯,收益頗豐,這讓夫妻倆看到了商機。經過多方打聽,了解具體經營模式后,二人找到了進貨渠道,并招募了手機翻新能手林強。就這樣,一個專門售賣假冒品牌的手機網店開了起來。
舊手機幾分鐘變成新手機
這么多品牌的手機,到底假冒哪一個品牌好呢?幾番商討之后,鄭軍把目光盯在了某國產大牌手機上。鄭軍深知:某國產大牌手機本身就是一張名片,不愁沒有銷路,況且市場上有大把的二手手機和配件,既方便進貨,又便于出售。
確定了銷售的機型后,看著自己的網店頁面,鄭軍皺起了眉頭:雖然賣的是假貨,但必須弄得跟賣真貨一樣。為此,鄭軍煞費苦心,下載了同品牌正品手機圖片掛在自己的店鋪里,給店鋪精心包裝了一番。豪華升級的網店果然起到了效果,紛至沓來的訂單讓夫妻倆樂開了懷。
訂單有了,得趕緊出貨。陳靜把買回來的二手手機、印有假冒品牌商標的屏幕和后蓋等相關零配件交給林強進行維修、翻新。在林強手里,一部舊手機幾分鐘就能搖身變成新手機。
翻新的手機毫無破綻,其他配件也不能露出馬腳。鄭軍又從做假冒手機包裝生意的老鄉趙鵬那里,購買了印有該品牌標志的手機盒子、充電頭、數據線、保修證明和說明書。有了趙鵬的助力,鄭軍網店銷售的手機從外形上看和正品一模一樣。
就這樣,陳靜負責到市場上購買某品牌二手手機、零配件,并負責網店客服工作;林強負責手機的翻新、打包、聯系快遞員上門取貨;鄭軍負責聯系手機的外包裝。三人各司其職,形成制售一條龍。
看著網店蒸蒸日上的業績,鄭軍覺得離發財夢更近了,買房買車也指日可待了。
案發4人同獲罪
2020年6月,家住宜興的陶先生在網上關注到鄭軍的網店,看到精美的圖片和諸多好評后,立即下單購買了一部手機。收貨后,為了確認手機的保修期,陶先生將手機背面標簽上的手機串號輸入到該品牌官網進行查詢,令他沒想到的是,這個手機串號早已過了保修期。
明明是個新手機,怎么就過了保修期了呢?陶先生十分納悶。他立刻拿著手機到該品牌手機專賣店咨詢,店內工作人員仔細查看了這部手機,發現手機邊框不平整,并有翻新痕跡,判定不是正品。陶先生隨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2020年9月16日,警方將鄭軍、陳靜、林強等人全部抓獲,并繳獲部分還沒來得及出售的假貨。歸案后,上述人員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
經查,鄭軍網店中售賣的某品牌手機,未取得該公司授權,經鑒定,均為假冒某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從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鄭軍的網店銷售金額達400余萬元,違法獲利近30萬元。
經宜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于日前開庭審理了該案,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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