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證券代碼:605286 證券簡稱:同力日升公告編號:2022-044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激勵對象人員名單進行了審核,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
1、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公示情況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材料,并于2022年6月20日在公司內部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職位予以公示。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示期已滿10天。在上述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個人或組織對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
2、監事會對激勵對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擬激勵對象與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或退休返聘合同、擬激勵對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擔任的職務及其任職文件等材料。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及公示結果,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激勵對象名單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范圍,符合《公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
2、激勵對象的基本情況屬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或致人重大誤解之處
3、激勵對象均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啟鴻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天啟鴻源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核心人員。
4、激勵對象均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5、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勵對象未參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
綜上,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蘇同力日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