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查處環境信訪投訴件的通報
近日,收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環境信訪投訴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轉交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認真查處?,F將第七期環境信訪投訴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科園大道36號廣西稅務學校旁垃圾箱臭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15)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高新區管委會已組織市政環衛站對該校旁的垃圾箱進行了轉移,并對原垃圾箱擺放點進行清理。
二、關于江南區金雞村小火車站后垃圾堆放點污水橫流問題(受理編號579)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江南區政府已組織人員對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了清理整治,同時設立嚴禁傾倒垃圾警示牌。
三、關于江南區碧園南城故事小區后有多家小作坊,附近一水泥構件廠臭氣、噪聲及火車鳴笛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575)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群眾反映的水泥構件廠為南寧市固若金保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停產一個月,廠內無煤塊堆放、燃燒痕跡,不存在噪聲、臭氣的情況。另檢查發現附近有幾家豆腐加工點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異味,該區域還存在焚燒垃圾、秸稈、輪胎的情況。經開區管委會已對該片區進行了清理整治。
針對火車鳴笛噪聲擾民問題,經開區管委會已督促該小區開發商配套完善相應的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同時與鐵路部門溝通,要求減少不必要的鳴笛,最大限度減輕火車鳴笛噪聲擾民。
四、關于隆安縣街亭小區幾家物件加工點噪聲及臭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72)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隆安縣政府已依法對涉事加工點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查扣相關加工器材,對涉事加工點進行斷電處理。
五、關于柳沙英華路口夜宵攤點油煙、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577)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青秀區政府已對該路口夜宵攤點進行了清理和整頓。
六、關于路銀杉路附近山坡雨天發生泥石流淹沒道路,泥漿水沖入鳳嶺明筑小區及泥頭車占用居民道路、運輸噪聲和揚塵擾民題。(受理編號716)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南寧市國土和城管部門現場核查,銀杉路西側山坡不具備泥石流條件,目前沒有發生滑坡現象,雨天有部分泥漿沖入附近小區及市政道路。南寧市國土部門已要求該項目施工單位采取邊坡防護和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質災害發生。市城管部門已對占用居民道路的泥頭車進行查處,并加大該路段沖洗力度,遏制道路揚塵污染。
七、關于武鳴靈水風景區培訓中心破壞環境問題(受理編號563)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該培訓中心位于靈水公園西側,武鳴區政府調查組現場核查,該項目開工至今,嚴格遵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不存在污染環境情況。
八、關于明秀西路正恒國際廣場9號樓3樓健身俱樂部和2樓酒吧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578)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西鄉塘區政府已責令該兩家公司立即整改,完善隔音措施、降低經營音量,避免噪聲擾民。
九、關于興寧區三塘鎮松柏嶺新村養豬場廢水和病死豬丟棄污染水溝和農田問題(受理編號576)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該村共有5家小型生豬養殖場,興寧區政府調查組現場核查,養豬場及周邊未發現病死豬丟棄以及污水流入農田的情況。調查發現,5家養豬場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水溝,興寧區政府已對5家養豬場下達了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并對其進行立案處罰。
十、關于邕武路高峰二塘一帶廢渣磚加工廠噪聲和粉塵擾民問題(受理編號695)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高新區管委會已責令涉嫌違法經營水泥磚加工點立即停止生產,并依法對兩違加工點進行拆除和取締。
十一、關于白沙大道真好吃牛雜店煙油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17)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江南區政府已責令該店立即停業整治,并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
十二、關于廣西和發強紙業有限公司私設施暗管排放超標廢水問題(受理編號640)
經調查,投訴情況屬實。馬山縣政府下已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并立即拆除私設暗管。同時,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十三、關于廣西盛鴻混凝土有限公司有粉塵和噪聲污染問題(受理編號643、808)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目前該公司已停止生產,正在對設備進行清點整理,等待搬遷。青秀區政府執法人員現場復查未發現該公司生產。
十四、關于自治區物價局地熱空調泵房噪音擾民問題。(受理編號696)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經監測,該地熱空調泵房邊界噪聲排放值未超標,符合《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標準》晝間2級標準。
十五、關于沙井南站立交橋工地施工揚塵擾民問題(受理編號642)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市城鄉建委已向該工地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十六、關于桂春路壯圓大酒店項目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12)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該工地開工建設以來,南寧市環保局已依法2次對施工單位作出處罰。接到投訴后,南寧市環保局立即對該工地進行突擊檢查,要求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夜間施工。
十七、關于市城鄉建委、環保局未按要求建立統一的監測平臺,工地揚塵治理工作拖延、推諉不作為問題。(受理編號564)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為加大對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揚塵行為打擊懲治力度,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南寧市政府將防塵降塵監控項目納入2016年為民辦實事工程,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在市區范圍內揚塵污染嚴重的建筑工地安裝在線監控系統60套以上。目前該工程正在按計劃推進政府采購有關工作,市環保局正按計劃推進揚塵在線監測平臺的建設,市城鄉建委正按計劃推進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受我市工程造價水平、地區經濟條件等因素影響,推進過程中受到了一定的阻力,但不存在工作拖延、推諉不作為的情況。
十八、關于武鳴區環保局受理英烈村五星陶瓷廠廢氣污染舉報答復時間拖延的問題(受理編號641)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根據《信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的相關要求,武鳴城區環保局受理投訴答復時間未超過60日,符合相關規定,不存在答復時間拖延的問題。
十九、關于武鳴區奧瑪廣場和江濱公園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644)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武鳴區政府已組織開展廣場舞噪聲擾民專項整治工作,發放《關于公共場所噪聲污染防治有關問題的通告》等宣傳資料,勸導群眾在夜間21:30后結束活動,并取得了理解。
二十、關于武鳴區雙橋鎮造慶村三家養豬場廢水污染魚塘和水井問題(受理編號645)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三家養豬場當中有兩家污水排入魚塘,另外一家并未向魚塘排污;武鳴區調查組現場核查,養豬場廢水污染水井不實,該水井四周并無污染源。
針對兩家養豬場廢水污染魚塘問題,武鳴區政府已責令養殖戶立即整改,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禁止向魚塘排放污水。
二十一、關于武鳴栲膠廠廢水污染灌溉用水問題(受理編號722)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該廠浸堤上水池、冷卻水池均存在滲漏現象,武鳴區政府已向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二十二、關于安吉中學雨水流入居民通道,影響居民出行問題。(受理編號646)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西鄉塘區政府調查組現場勘查,雨天居民通道路面積水是由于兩側尚未建設排水溝所致,與安吉中學門口地面雨水流入無直接關系。西鄉塘區政府已組織有關部門修建居民通道兩側排水溝,防止雨天積水。
二十三、關于西鄉塘區一污泥直埋場環境污染隱患問題(受理編號773)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該污泥直埋場為廣西騰龍環??萍加邢挢熑喂驹陔p定鎮的土地改良試驗示范基地,其污泥加工產品經檢測未超標。廠區周邊沒有河流,未發現污染河流的情況。該公司建設有污水處理池,但相關設施不夠完善,目前正在擴建完善。西鄉塘區政府已督促該公司加快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嚴格按有關規范處理污泥,并責成該公司加強生產過程中除臭除工作,防止異味擾民。
二十四、關于興寧區三塘鎮那況村紅燈坡養豬場廢水直排水溝,隨意丟棄病死豬污染水溝和農田的問題。(受理編號698)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興寧區政府調查組現場核查,該養豬場未建設廢水處理設施,養殖廢水經沉淀后直排水溝,廢水污染水溝屬實。周邊自然水溝及農田未發現隨意丟棄病死豬的情況,投訴情況與事實不符。針對養豬場廢水直排問題,興寧區政府已向其下達了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并對其進行立案處罰。
二十五、關于邕寧區那樓鎮環衛站未征得村民同意和取得審批手續,擅自占用屯良村集體農用地建設垃圾場,破壞林地植被和侵犯村民的合法權益問題。(受理編號697)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該新建垃圾場實為那樓片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項目,用于解決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問題。該項目已取得立項審批,在項目征地過程中,均與農戶簽訂了相關征地協議書,并足額支付了征地補償款。邕寧區政府已責成該項目業主盡快完善相關手續,并加強對項目周邊環境的復綠工作。
二十六、關于振業·邕江悅府項目施工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75)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青秀區政府、市城鄉建委已依法對該項目進行立案處罰。
二十七、關于隆安縣白馬礦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非法采礦破壞周邊環境問題(受理編號863、1034)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該公司采礦項目已依法取得有關部門審批。隆安縣政府、南寧市國土局現場核查,該公司露天煤礦開采的范圍全部位于批準的礦區范圍內,未發現該公司非法采礦導致水庫、農田被淹、水土流失等破壞環境的現象。
二十八、關于橫縣南鄉鎮南鄉社區填土造地問題(受理編號718)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該填土工程位于橫縣曲江,屬南鄉鎮經濟開發區工程項目。該項目尚未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橫縣政府已責令該項目立即停工,并完善相關手續。
二十九、關于江南萬達廣場項目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806)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該項目開工建設以來,江南區政府執法部門已依法對施工單位作出過處罰。接到投訴后,江南區政府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對該工地進行突擊檢查,并對其違規夜間施工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夜間施工。
三十、關于吳圩鎮康寧村壇廖坡一木業公司污染居民井水和臭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27)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該公司距離最近居民水井約500米,與反映的距離居民水井3米事實不相符,經開區管委會已委托有資質單位對村民的飲用水井進行采樣監測,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原因。該公司未配套建設廢氣處理設施,油漆味無組織排放,存在臭氣擾民情況。同時,該公司涉嫌未批先建,經開區管委會已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并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三十一、關于普羅旺斯小區到機場高速范圍內夜間鐵銹臭味擾民問題(受理編號802)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該片區無工業企業污染源,經開區管委會組織執法人員對該片區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鐵銹臭味擾民的現象。
三十二、關于良慶區那陳鎮進宏市場一碾米店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23)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良慶區政府已責令該店限期整改。
三十三、關于良慶區金象大道一醫院夜間焚燒醫療垃圾臭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25)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該醫院為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建有規范的醫療廢物貯存室,醫療廢物移交有資質的公司處置,良慶區政府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該醫院有焚燒醫療廢物跡象,但有兩處焚燒落葉的痕跡,良慶區政府已責成該醫院加強管理,禁止露天焚燒落葉和垃圾。
三十四、關于良慶區通威飼料廠和正大飼料廠惡臭、噪聲擾民問題以及良慶區建設路附近木材加工廠、養豬場、廢品收購點、汽車修理廠環境污染問題。(受理編號728)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良慶區政府已責令通威飼料廠停產整改;責令正大飼料廠、南寧市超越木托加工廠、南寧市大林家具廠、南寧市賽家美家具廠、廣西劉氏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南寧市佳德汽修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對非法養豬場依法進行拆除。
三十五、關于西鄉塘區農院路、秀靈路西一里沿街,廣西大學東門飲食攤點油煙、噪聲、惡臭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14、719)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西鄉塘區政府已聯合市城管局加強對該路段夜市攤點的管理,防止噪音擾民、油煙污染問題再次發生。
三十六、關于南寧市友愛立交橋交通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13)
經調查,投訴情況屬實。該立交橋隔音降噪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標工作,計劃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建設。
三十七、關于南寧浮法玻璃廠煙囪廢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21)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為徹底解決煙囪廢氣擾民問題,該廠已啟動搬遷工作,該廠300t/d生產線已列入淘汰落后產能關停計劃,計劃于2016年底關停。在搬遷前的過渡期,南寧市環保部門將繼續加強對該廠的監管,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十八、關于武鳴恒泰麗園小區對面一非法大型垃圾廢品回收站廢品堆積污染環境問題(受理編號774)
經查,投訴情況不完全屬實。該垃圾廢品回收站為武鳴縣唐氏廢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該公司辦有工商執照,屬合法經營。該公司場內存在廢品堆積問題,武鳴區政府已責令其立即整改。
三十九、關于武鳴區靈馬鎮靈馬村排水系統不完善,造成雨天積水問題。(受理編號726)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武鳴區靈馬鎮政府已對該村排水溝垃圾進行清理疏通,并盡快擴建靈馬社區三民路口涵洞。
四十、關于武鳴區定羅富達市場鑫建彩鋼瓦經營部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809)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該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武鳴區政府已責令其立即停產,要求限期搬遷,并依法對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
四十一、關于南寧市大學路91號6棟二單元樓下種菜,農家肥以及養殖家禽臭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942)
經查,投訴情況不屬實。大學東路91號為廣西銀行學校,該校生活區內6棟二單位樓下未發現有人種菜和養雞養鴨現象。
四十二、關于西鄉塘區新陽街道辦邊陽社區雅里中坡一違章建筑,生活污水直排水溝,導致污水臭氣擾民問題。(受理編號946、1037、1126)
經查,投訴情況基本屬實。西鄉塘區政府已組織人員對該處水溝淤泥和垃圾進行清理,并對水溝進行封蓋。
四十三、關于南方大廈垃圾房臭味擾民問題(受理編號720)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興寧區政府已向該大廈物業公司下達了環境污染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整改。目前該物業公司已選定垃圾房建設新址,并已對原垃圾房進行了拆除。
四十四、關于邕寧區那樓鎮帽子水庫周邊種植速生桉,肥料污染水庫水質,影響居民飲水安全問題。(受理編號724)
經查,投訴情況部分屬實。在雨季會有較少的速生桉肥料隨雨水流入水庫,對水庫水質造成一定影響。經采樣檢測結果顯示,該水庫水廠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標準》(GB5749—2006)標準要求。邕寧區政府已責成那樓鎮政府加強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及水質的檢測監控,確保飲水安全。
四十五、關于經開區吳圩鎮平丹村蕾寨坡一砂場污染那楞河、噪聲擾民問題。(受理編號565)
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該砂場無用地及采礦手續,屬非法經營。經開區管委會已對該采砂場進行取締,并拆除和搗毀該砂場建筑物及采砂、洗砂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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