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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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7月30日反饋了督察意見,涉及四個方面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反饋意見梳理出60項整改任務,逐項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統一安排部署,強化督導督察,切實抓好落實,具體進展情況如下。
一、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位不夠,思想認識上有偏差,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環保工作不敢動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對突出環境問題強調客觀因素多、主動作為少,漠視群眾環境訴求,只有在上級督促或媒體曝光后,才被動應付,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約談后,仍行動遲緩。2010年,國務院批準山西省作為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既是中央對山西轉型發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決一煤獨大困局的現實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門轉型改革決心不夠堅定,措施不夠有力。
整改進展情況: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一)各級黨委、政府堅定不移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把生態文明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抓手,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突破口,持續抓好美麗山西建設。從2017年啟動整改以來,駱惠寧書記和樓陽生省長就整改工作共作出批示67次,現場檢查調研8次,召開省委常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等相關會議20次。
(二)各級黨委(黨組)將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列入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列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培訓的重要內容,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斷強化工作舉措,全面推進山西省環境保護工作。2018年7月,召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行全面部署。會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增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緊迫感,必須扣緊壓實環保政治責任,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緊盯不放、加快整改。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對本地區整改和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不僅要整體部署,還要直接督辦。主要采用332機制,即省、市、縣三級黨政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三人,牽頭領辦群眾反映問題整改和重點環保工程兩類事項,建立臺賬、清單,專啃整改硬骨頭,持續發力,一抓到底,推動突出環境問題解決。全省三級黨政領導共領辦整改事項1463件。
(四)強化鐵腕治污,以超常規的力度舉措倒逼轉型發展。省委、省政府進一步完善鐵腕治污常態化機制,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零容忍、出重拳,始終保持嚴懲環境違法高壓態勢,夯實生態環保工作基礎,2017年以來,先后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專項行動、查處違法排污專項行動等一系列環保執法行動。堅定不移地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步伐,三去一降一補取得積極進展,煤炭去產能、減產量走在了全國前列,為全國作出了重要貢獻。2017年關閉退出煤礦27座、退出產能2265萬噸,圓滿完成年度去產能任務。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動下,山西省產業結構發生明顯變化,三次產業比由2014年的6.2∶49.7∶44.1演變為5.2∶41.3∶53.5,從源頭減少了環境污染。
(五)強化制度建設,以全方位的改革創新建立生態環保長效機制。省委常委會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多次專題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問題,出臺《山西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山西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山西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山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山西省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試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辦法(試行)》等多項重要制度文件。省人大、省政協也積極在立法、監督、參政、議政等方面全力支持環境保護工作,及時對《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進行了修訂,出臺了《山西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一批具有標志性、支柱性的環保舉措陸續推出,環保工作頂層設計不斷完善,四梁八柱的制度體系初步構建。強化黨政責任、一崗雙責,明確各部門環保職責分工,堅持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各有關部門密集出臺相關政策,指導督察整改工作。有關市也加快了以立法方式推動環保的步伐,為依法治污、依法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六)強化督察督辦,以更堅定的態度決心確保工作成效。對全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實施臺賬式、清單式管理,建立了周調度、月報告、適時督辦的長效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各市各有關部門整改工作落實程序,從制度上確保各項整改工作有序開展落到實處。在省整改領導小組安排部署下,由省整改督導組分別于2017年10月、2018年4月和7月對全省各市和各有關部門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進行了三次實地督導,主要核查已經銷號備案的整改任務和推動解決重難點任務。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納入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內容,2017年實現了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2018年已對10個市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組織對省領導領辦事項進行專項督導,通過實地督導檢查,進一步壓實責任和傳導壓力,確保督察整改任務的落實。對5項2017年完成難度較大或存在不確定性的任務專門致函進行預警督辦。2018年,對太原市、大同市、晉城市、省發改委、省交通廳5個責任單位整改項目推進緩慢進行了致函督辦。
二、2015年,山西省不顧大氣環境質量超標、省內火電產能嚴重過剩的嚴峻形勢,違反規劃環評審查意見實施《山西省低熱值煤發電十二五專項規劃》,在火電項目環評審批權由國家下放到地方后,先后核準審批20多個低熱值煤發電項目。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清理在建項目。2017年,全省嚴格落實國家發改委、國家國資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7年分省煤電停建和緩建項目名單的通知》要求,對低熱值煤發電規劃項目實施情況進一步全面梳理,先后停建煤電項目11個,裝機1006萬千瓦;緩建煤電項目6個,裝機742萬千瓦。
(二)嚴控新增規模。截至2017年底,全省新投產機組1臺,規模35萬千瓦,低于國家下達山西省的投產規模。2018年1月新投產1臺66萬千瓦,低于國家下達山西省的投產規模。2017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煤電行業產能過剩風險,保障全省煤電健康有序發展。
三、部分項目在報批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過程中不嚴不實,抽查晉中市壽陽明泰、長治市潞安長子高河等低熱值煤發電項目發現,項目前置條件要求的區域污染物減排方案中,均存在虛報或未按時限淘汰替代鍋爐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落實削減方案。截至2017年8月31日,晉中市壽陽縣明泰低熱值煤電項目中需替代的34臺鍋爐,已全部拆除淘汰;長治市政府重新制定了潞安長子高河2×66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目前高河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中的39個削減源任務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對全省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審批前置要求的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進行全面排查,對虛報問題進行查處并落實。
四、2014年,山西省為開發建設風電項目,未經充分論證即對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范圍進行調整,減少核心區、緩沖區面積648公頃。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調增保護區面積。省林業廳委托專業技術單位對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進行科學考察,編制了《山西省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科學考察報告》《山西省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論證報告》,經組織專家科學論證,調增核心區605.18公頃,緩沖區272.68公頃,實際增加核心區、緩沖區面積877.86公頃。2018年,省林業廳下發《關于落實中央環保整改任務和措施加強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的通知》,按調增后的功能區進行嚴格監督和管理。
(二)核清保護區面積和界限。省林業廳印發了《關于開展全省自然保護區矢量化落界工作的通知》,委托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運用地理信息技術,對全省45個自然保護區的范圍進行了矢量化落界,全面核清了自然保護區界限,嚴格控制在自然保護區新建項目。
五、大同市目標責任考核中,生態環保類總分從2013-2015年的20分以上大幅度下降為2016年的3分,與中央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明顯不符。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落實評價標準。2017年,大同市將各縣區生態環保類考核指標占比提高至5.525%,高于省考核市5.25%的指標占比。
(二)加強考核評價。全省各市在充分考慮環境承載力、環境質量改善程度、工作潛力和采取的措施等因素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了生態環保類考核標準和考核權重,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組織部門綜合考核評價黨政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六、全省7大煤炭企業原煤產量和工業產值占到全省煤炭行業60%以上,在地方經濟發展中舉足輕重,作為國有大型企業,未起到應有的示范帶頭作用,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突出。2013年以來,陽煤集團所屬新景礦等4家煤礦設計生產能力共1615萬噸/年,建成后核定生產能力達3080萬噸/年,環評文件至今尚未獲得環保部門備案;該集團在盂縣牛村鎮、仙人鄉等多個探礦區范圍內以探代采,違規開采破壞生態面積達350余畝。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完善環保手續,開展生態恢復。2017年5月底,陽煤集團新景礦、一礦、二礦、五礦全部完成環保備案;截至目前,陽煤集團已完成盂縣牛村鎮、仙人鄉等多個探礦區生態恢復治理工程。
(二)進行提標改造。2017年5月開始,陽煤集團二礦停止在井田與自然保護區重疊范圍內的采掘活動,于2018年8月辦理了礦業權變更登記手續。陽煤集團二礦聯合陽泉市林業局對井田內的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實驗區、核心區的范圍和面積進一步核實,編制《二礦井下開采對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自然保護區采空區及其周邊區域巡查監測實施方案》《關于自然保護區地表裂縫沉陷的治理措施》。完成了北茹矸石山生態恢復治理工程、北茹熱風爐煙氣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工程、北茹礦井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工程。
(三)全面排查整改。陽煤集團全面排查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文物等環境敏感區單位11家,已全部采取了保留保護煤柱、停產、調整生產銜接計劃等生態保護措施。
(四)舉一反三。焦煤集團、同煤集團、潞安集團、晉煤集團、晉能集團、山煤集團6大煤炭企業均對所屬礦井進行了全面排查,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確完成時限。
七、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在未取得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已基本建成投產。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一)項目審批。2017年4月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已完成環評報告登記備案,2017年12月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地質報告報國土資源部。
(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2017年底,同煤集團金莊煤礦鍋爐脫硫除塵改造工程、新建雨水收集池土建工程、風井場地的全封閉儲煤棚工程已全部建成。
(三)產能置換。2016年10月,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取得《國家能源局關于山西礦區大同煤礦金莊(馬道頭)煤礦產能置換方案的復函》。截至2017年底,同煤集團關閉同家梁、北杏莊、宏達、東周窯、金海、雁崖6座礦井,共退出產能745萬噸/年。
八、焦煤集團西山晉興能源有限公司斜溝礦井、華電煤業集團錦興能源公司肖家洼礦井達不到環保驗收條件,均已投產運行。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西山晉興能源有限公司斜溝礦井:2017年底,山西焦煤集團西山晉興能源有限公司斜溝礦井項目的環保設施已全部建成投運,編制驗收調查報告,項目已取得排污許可證,已按相關規定完成自主驗收并進行了公示,固廢、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驗收已通過國家生態環境部評估中心專家技術審查,正在按程序推進。高家峁、馬家灣村、白家塔村的搬遷工作已完成95%,剩余部分正在推進。
(二)錦興能源公司肖家洼礦井:2018年7月15日,生態環境部以環驗〔2018〕4號文通過了山西錦興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礦噪聲、固廢驗收。2018年8月,企業完成了水、氣自主驗收,環保驗收全部完成。
九、2015年以來,環境保護部組織對山西省多個地市開展督查,發現大量環境問題,先后對4個設區市和1個縣級市進行公開約談。但有關地市和部門依然重視不夠,整改得過且過、敷衍了事,以轉發文件落實部署、以制訂方案代替整改。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呂梁市整改情況:制定呂梁市生態環保重點任務清單,將環保部約談整改問題作為清單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縣市區進行落實。截至2017年底,2015年環保部約談要求整改的960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2016年環保部約談中提出17個問題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印發《關于印發呂梁市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落實各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并與各縣簽訂網格化監管責任狀,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對各縣(市、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進行了考評。
(二)臨汾市整改情況:對環保部約談和綜合督查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目前120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175個,其余29個正在積極推進,整改完成率達97.59%。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環保部綜合督查和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列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進一步推進整改工作的全面完成。2017年12月,環保部解除對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三)長治市整改情況:先后召開市委常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環保工作例會、重點工作推進會100余次推進整改落實,印發《長治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方案》,開展了鐵腕斬污、環保大檢查等專項行動,先后排查企業5000余家(次),行政處罰6000萬余元,查封扣押企業110家,限產停產企業32家,對27家企業移送公安機關,對30人予以行政拘留。2017年,對環保部約談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涉及到的12家企業全部完成了整改。
(四)陽泉市整改情況:環保部約談后,陽泉市迅速部署,先后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環境保護問題整改工作領導組會議,成立了以市委書記、市長為組長的環保問題整改工作領導組,出臺《陽泉市環保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明確以整改落實環保部約談提出的15個問題為重點,全力打好七大環保攻堅戰役。截至目前,環保部提出的15個問題,其中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的11個問題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4個需長期堅持整改的問題穩步推進。
(五)運城河津市整改情況:環保部約談河津市反饋的5個問題,現已全部完成整改。華鑫源鋼鐵滲坑排放問題、中鋁山西鋁業公司赤泥壩周邊五處含堿物料污染問題、黃河濕地餐飲業污染問題、中鋁山西鋁業公司廠區雨污不分問題已完成整改,潤升豆業徹底取締關停。
十、2016年5月,環境保護部對臨汾市開展綜合督查,指出臨汾市存在焦化、鋼鐵等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管理和升級改造滯后、城鄉結合部小企業污染突出、燃煤污染管控不力等問題,并要求加快整改。臨汾市雖然制訂了較為詳細的整改方案,但推進落實不力,整改效果有限,部分環境問題甚至進一步加劇。2016年冬季采暖期,臨汾市環境質量急劇惡化,空氣質量各項指標全省墊底,甚至出現了二氧化硫濃度高達1803微克/立方米的嚴重污染問題,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推行八個治污。鐵腕治污:組建了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和交警支隊環境監察大隊,對環境違法案件及時立案查處,加大打擊力度。科學治污:臨汾市政府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啟動6項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系列工作,推動治理環境污染更加有針對性、科學性。精準治污:啟動大數據監管平臺建設,環境監管逐步實現精準化、網格化、信息化、科學化。依法治污:出臺《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為整治燃煤污染和管控二氧化硫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產業治污: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削減排污總量。嚴格落實鋼鐵煤炭去產能,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嚴格總量置換,全年共完成壓減煤炭759萬噸,實現了煤炭消費總量增速低于GDP增速。綜合治污:積極探索政府統領、企業施治、部門分工、公眾參與、媒體監督的環境保護綜合治理機制,農村、學校、醫院、三產、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全部參與,合力推動污染防治工作。聯動治污:構建聯動平臺,建立考核制度,加大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的環保權重,增強各縣市區、各部門抓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完善大環保工作格局。全民治污:動員全市人民監督污染環境行為,推行環保隨手拍,組織開展環保主題教育活動,全市上下共防、共治、共享氛圍日益濃厚。
(二)實施八大工程。燃煤鍋爐整治、散亂污企業整治、建筑工地整治、餐飲油煙治理等已全面完成。目前,全市納入深度治理的428家工業企業中,288家已完成治理,其余未完成治理的140家已全部實施停產整治;604個散亂污企業已全部完成取締、關停、調產;4403臺燃煤鍋爐整治任務已全部完成;2017年計劃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一城三區15.2萬戶2816萬平米任務,實際完成15.71萬戶2819.9萬平米;159家施工工地全部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完成整治任務;餐飲行業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工作已完成;啟動影響環境質量的28個城中村的棚戶區改造;組織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環境衛生百日綜合整治、主要交通干線貨運站場及工業園區道路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等行動,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清理積存垃圾,撤除市區露天垃圾站點,規范設置7處建筑垃圾處理場。臨汾市八大工程治污任務已基本完成。
(三)強化管控措施。印發《全市散煤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關于對市區及周邊重點區域開展燃煤污染綜合整治的通告》,扎實開展燃煤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制定《臨汾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企業秋冬季污染防治措施的監管,完成大氣源清單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2017年11月4日至年底,分別啟動藍色預警1次、黃色預警1次、橙色預警5次。2018年以來,分別啟動橙色預警1次、紅色預警1次。2017年12月,環保部解除對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2018年1-6月臨汾市區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為8.71,同比下降10.8%;二級以上天數為51天,同比增加1天;重污染天數19天,同比減少3天。
十一、2015年底,運城市因綜合督查整改不力被環境保護部掛牌督辦;2017年4月,運城河津市又因企業污染突出、違法違規問題處理不到位被環境保護部約談。但運城市對環境保護工作仍重視不夠,現場督察發現,全市部分鋼鐵、焦化企業尚未完成提標改造,平陸、臨猗、永濟等地污水處理廠仍不能正常運行,大量超標污水排入黃河。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強化問題整改。針對約談問題,運城河津市集中開展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固廢危廢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動、面源污染治理提質行動、企業廠容廠貌清潔整治行動、取締非法違法土小企業等七個專項行動,共查封企業130家,責令整改289家,處罰659萬元,移交司法環境違法案件6起。
(二)加強提標改造。截至2017年底,運城市5家鋼鐵、17家焦化已全部完成提標改造。平陸縣污水處理廠和臨猗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已建成投運,永濟市污水處理廠已完成整治,污水達標排放。
十二、2016年4月,長治市因環境質量惡化、企業違法排污等問題被環境保護部約談,但整改工作推進不力,2017年4月環境保護部再次督查發現,盛泰鋼鐵、祥瑞焦化、長信工業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依然突出。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依法約談整改。2016年,長治市政府對環保部約談中涉及的6個縣(市、區)和29家企業負責人進行了集中約談警示,長治市環保局對首鋼長鋼、華晟榮煤礦兩家環保不達標企業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長治市環保局對環保部督查發現問題的山西長信工業有限公司(與盛泰鋼鐵為同1家企業)、山西潞安祥瑞焦化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并責令限期進行整改。目前,兩家企業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經調閱2017年8月以來的在線監測數據,長信鋼鐵未發現企業存在超標情況,祥瑞焦化存在2次超標情況,已進行了處理。
(二)加強環境監管。2017年,長治市加大重點企業執法監管力度,共對699家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實施行政處罰7629.411萬元,按日計罰2件、查封扣押117件、限產停產86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8件、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對屯留縣興旺焦化、華誠焦化、郊區昌晉苑3家焦化企業予以停產整治,持續保持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
十三、晉城市多家以焦炭為原料的二硫化碳生產企業設施簡陋、污染嚴重,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應在2015年4月30日前淘汰,但相關企業一直違規生產,安全隱患突出。環境保護部多次督促晉城市加快關停到位,但直到2016年11月被中央媒體曝光,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后,才最終關停淘汰。2014年以來晉城市區污水處理廠每天近百噸污泥臨時堆存于自然溝壑當中,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群眾反映強烈,但住建部門一直未予解決。列入2013年環保目標責任書的高平市丹河河西段人工濕地等多個治理項目,督察時仍未完成,導致丹河河西斷面水質逐年下降。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加強巡查。晉城市陽城、陵川兩縣加強對境內已關閉二硫化碳企業的巡查,未發現死灰復燃的情況。
(二)消除污泥污染。晉城市對市區污水處理廠臨時堆存的污泥進行了清理,目前污水處理廠污泥由山西百孚百富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置。
(三)推進項目建設。晉城高平市丹河河西人工濕地工程已完工;目前,高平第二生活污水處理廠建成調試運行;馬村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正在建設;三甲鎮截污工程截污管道主干線已全部貫通,具備通水條件。
(四)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晉城市計劃修訂考核評定標準,對年度環保目標責任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取消該縣(市、區)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十四、山西省煤炭、焦炭、冶金和電力四大產業增加值占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長期維持在70%以上,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嚴格產業準入。新上鋼鐵、焦炭等行業項目嚴格執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
(二)堅定去除產能。鋼鐵方面:在全面完成全省2017年170萬噸鋼鐵去產能任務的基礎上,將原計劃晉城市2018年85萬噸和運城市2019年70萬噸鋼鐵去產能任務提前至2017年底完成,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完成325萬噸粗鋼去產能任務,完成年度任務的191%。2018年鋼鐵去產能計劃為225萬噸已安排部署,正在積極推進落實。煤炭方面:2017年計劃退出的27座煤礦已全部關閉退出,向國家上報32座煤礦產能置換方案已獲批。2017年全省煤炭先進產能達到39614.4萬噸/年,占到全省煤炭生產總能力的42%。2018年煤炭去產能計劃為2240萬噸。電力方面: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工作方案》,明確山西省2017年停緩建項目17個,裝機規模1748萬千瓦。
(三)加快培育新興產業項目。實施山西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工程,加快先進裝備制造、現代化煤化工、信息產業、節能環保、現代醫藥、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
十五、山西省曾將焦化產能調整重組作為振興產業的重要措施,但多年來推進不力,調整重組效果十分有限。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焦化企業仍以4.3米焦爐為主力爐型,5.5米及以上的大型焦爐僅占2成左右,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規模小、布局散、產業鏈短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缺乏以環保治污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的決心,對企業提標改造一再放松要求,2016年全省133家焦化企業中仍有中陽鋼鐵公司焦化廠等20余家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嚴重。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支持產業升級。省經信委印發了《山西省焦化行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起草了《山西省推動焦化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措施(送審稿)》《山西省焦化產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2017年下達了《關于組織焦化企業綠色制造(環保提標改造)項目申報省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通知》,已報省財政廳予以撥付下達,支持11個焦化環保提標改造項目共1138萬元。資金已下達到縣級財政。
(二)優化焦化產業結構。按期淘汰拆除產能已置換的焦爐生產設施;研究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的逐步退出機制。嚴格執行市場化交易的焦炭產能置換政策,研究制定焦炭產能減量置換政策,在行業準入條件基礎上提高標準實施升級改造。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大機焦項目34個,建成產能4341萬噸,較2017年初增加570萬噸,增長15%,大機焦建成產能占全省建成產能30%。
(三)加強環境監管。省環保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焦化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省大氣辦印發《山西省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整改工作方案》,督導各市加強環境監管,完成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并將焦化提標改造整改工作納入鐵腕治污強化督查,督促企業達標排放。
十六、一些落后產能長期存在。全省目前仍有1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火電機組100余臺,裝機容量及發電量占全省火電行業的4%左右,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占全省火電行業排放總量的25%和14%。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出臺淘汰工作方案。省經信委及時出臺了全省十三五淘汰計劃、實施細則等文件安排部署煤電淘汰工作。2017年11月,省經信委、省環保廳聯合印發《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對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機組關停和改造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關停淘汰發電權獎勵力度;對未完成改造單機30萬千瓦以下的煤電機組,除因供熱期必須臨時運行外,其余機組已要求全部停機。
(二)加大煤電淘汰力度。2017年全省實際關停淘汰煤電機組71.1萬千瓦,其中拆除機組56.1萬千瓦,永久性關停機組15萬千瓦,超額完成國家下達山西省淘汰煤電產能50萬千瓦目標,超出國家下達山西省煤電淘汰任務的42.2%;2018年到目前為止,已關停淘汰煤電機組192.8萬千瓦,全部按照國家拆除標準拆除,占到國家能源局下達的2018年全國淘汰任務(400萬千瓦)將近一半。
(三)加快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全省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共102臺,容量4292萬千瓦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比國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改造完成后,全省火電機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與2014年相比,二氧化硫削減86.5%、煙塵削減81.5%、氮氧化物削減80.7%。
十七、晉中市左權縣鑫源熱電公司一臺2.5萬千瓦小火電機組列入經信部門2012年淘汰計劃任務,但仍長期生產。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2017年4月,晉中市左權縣政府責令左權鑫源熱電有限公司停產整改,機組全面停運;2017年8月,對其下達機組淘汰通知。2017年9月,鑫源熱電公司機組拆除,通過了驗收。
十八、晉城市陽城縣科發冶鑄有限公司318立方米高爐及36平方米環形燒結機,屬于落后產能,一直未獲得經信部門備案,也未列入鑄造企業準入名單,長期違規生產。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2017年9月,陽城縣政府成立了陽城縣科發冶鑄有限公司違規高爐處置調查組,印發《陽城縣科發冶鑄有限公司違規建設高爐拆除監督方案》。2017年10月底,陽城縣科發冶鑄有限公司的318立方米高爐及36平米燒結機全部拆除。
十九、省煤炭工業廳對全省煤炭行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監督職責落實不力。全省農村地區民用散煤用量年高達2000萬噸,且煤質處于失控局面,冬季污染嚴重,但2013年至2016年,煤炭工業廳未按照《山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分工要求,組織開展農村地區優質煤配送中心建設,沒有制定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銷售政策,也未能結合山西省實際制定出臺全省煤炭質量管理辦法。各級煤炭部門對煤炭生產環節質量監督不到位,陽煤集團興峪煤業等7家煤礦仍在違規開采硫份高于3%的高硫煤層。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出臺煤質管理辦法。2017年8月,省煤炭廳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全省實際,制定《山西省煤炭生產煤質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煤炭銷售質量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限制銷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召集各市煤炭局、省屬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安排部署,多次組織對各市及國有重點煤炭集團督導檢查,督促落實。
(二)加強農村用煤供給。省煤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民用煤供給確保群眾溫暖過冬的通知》,要求煤炭生產、經營管理部門要優先保障居民采暖用能,加強清潔煤炭供應,加大監督檢查,穩定供給秩序,確保農村優質煤供應。2018年7月,省煤炭廳派出調研督導組對全省農村地區民用煤供給工作進行了調研督導,11個市已完成第一批民用煤供應企業的公示工作,部分市縣已完成掛牌工作。全省第一批民用煤合格供應企業共計179家,民用煤年供應能力共計1241.7萬噸,從目前情況看效果良好。
(三)實施高硫煤礦整改。全省共排查出開采硫分高于3%的高硫煤層的煤礦7座,全部按要求制定了整改要求和措施。相關市煤炭局和煤炭集團對開采高硫煤層煤礦的整改工作進行掛牌督辦,明確掛牌責任人,并跟蹤督導檢查。截至2017年10月底,7座煤礦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通過了省煤炭廳的現場驗收。
二十、省發展改革委項目核準備案違反《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在產能置換方案未獲確認的情況下,2016年1月違規對山西中鋁華潤有限公司50萬噸電解鋁項目予以備案;2015年12月,未經環評審批,違規核準朔州市神頭發電二期項目和長治市漳澤發電項目;未按《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等規定要求,將自然保護區內19個煤礦納入化解過剩產能計劃,督察時部分煤礦仍在生產。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落實產能置換方案。2017年8月,省發改委下文廢止了2016年1月備案的50萬噸電解鋁文件,以呂梁發改委備案的43.2萬噸電解鋁文件為準。2017年10月,省經信委組織有關部門赴中鋁公司6個省外內部電解鋁企業進行了現場核實,確認山西中鋁華潤有限公司43.2萬噸電解鋁置換產能合法有效并已關停。2017年11月,省經信委在門戶網站對中鋁公司產能置換方案和審核意見進行公示。2017年12月13日,省經信委向中鋁公司下發了產能置換方案確認函,完成產能置換確認。
(二)實施分類處理。嚴格執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緩建神頭發電二期和漳澤發電兩個項目,手續未補齊前不得開工建設。目前漳澤發電項目和神頭發電二期項目已取得環評批復。
(三)開展排查梳理。省林業廳會同相關部門對全省所有煤礦范圍和自然保護區范圍進行核對,提出了與自然保護區重疊煤礦名單,并報省政府;2018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自然保護區和泉域重點保護區礦業權退出處置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積極推進。
二十一、國土資源部門違反《礦產資源法》和《自然保護區條例》,2013年以來在桑干河、靈丘黑鸛、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級自然保護區違規新立1宗、延續15宗礦業權;給郭莊等泉域重點保護區內9家煤礦違規辦理采礦證。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2017年8月,省國土廳下發《關于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通知》,不再受理涉及到的25座礦山企業的采礦延續登記工作。2017年12月,省國土廳印發《關于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涉及的桑干河、黑鸛、汾河上游、蔚汾河自然保護區及洪山、晉祠泉域重點保護區內礦業權的處置意見》。2018年7月,省國土廳印發《關于辦理退出自然保護區泉域重點保護區礦業權變更登記工作實施方案》。2018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自然保護區和泉域重點保護區礦業權退出處置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然保護區和泉域重點保護區內的礦業權已基本退出。
桑干河自然保護區:對違規延續的大同縣珍國花崗巖石材場、大同縣許堡鄉西峪溝南花崗巖礦2個已注銷采礦證。
靈丘黑鸛自然保護區:對違規新立的靈丘縣劉莊寺溝鐵礦有限責任公司,對違規延續的靈丘縣梨園金礦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宗礦業權已注銷采礦證或勘查許可證,對違規延續的靈丘縣地方國營磷礦已辦理了退出保護區的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
靈丘縣劉莊寺溝鐵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梨園金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常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松家溝鐵礦、靈丘縣磊鑫鐵礦、靈丘縣東河南石灰嶺鐵礦、靈丘縣金鑫選礦廠、靈丘縣偉飛礦產品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老墳臺金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張家莊村北鐵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大黃嶺石灰石礦10個已注銷采礦證或勘查許可證。靈丘縣地方國營磷礦已辦理了退出保護區的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經進一步核實,石頭門礦泉水廠不在保護區范圍內。
蔚汾河自然保護區:對違規延續的興縣昌盛鎂業有限公司白崖溝白云采礦廠已注銷采礦證。
汾河上游:對違規延續的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拓新煤業有限公司已辦理了退出保護區的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
泉域重點保護區:對違規辦理的山西西山白家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已關閉。對違規辦理的太原南峪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鐵鑫煤礦、山西美錦集團東于煤業有限公司、山西古交煤焦集團金之中煤業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和煤業有限公司、山西平遙縣興盛佛殿溝煤業有限公司、山西平遙峰巖煤焦集團二畝溝煤業有限公司、山西介休義棠青云煤業有限公司已辦理了退出泉域重點保護區的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
二十二、質監部門未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嚴格控制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有關規定,致使山西省2014年以來,各市仍新增注冊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1100多臺共計3800多蒸噸。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全省全面停止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注冊登記工作,并對2014年以來新增登記注冊的1121臺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面實施整改,其中取締注銷719臺、提標改造176臺、停產停用103臺,在非建成區由當地政府批準或環保達標驗收123臺。
二十三、太原市2016年大氣環境質量惡化明顯,2017年1-5月,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上升達41.5%、23%。但太原市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重點環保工作進展緩慢。2015年7月市委常委會明確提出,市委常委會每季度、市政府常務會每兩個月分別聽取省城環境質量改善工作匯報,但后續并未落實,成為空談。近年來,太原市城市改造速度加快,但重城建、輕環保,一些部門和單位對施工揚塵管控不力,甚至犧牲環境搶工期,市區各類施工工地1000余個,普遍存在圍擋水平低、拆遷不噴淋、渣土運輸拋撒多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于城市建設速度,全市生活垃圾產生量5000噸/日,現有兩座處理設施設計能力僅為產生量的50%,長期嚴重超負荷運行。《太原市城市排水專項規劃(2014-2020)》要求2015年完成21項污水截留工程,但截至督察時僅有半數完成。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茶浴爐應于2015年底前淘汰,但截至2016年底,仍有100余臺未淘汰到位。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太原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環保工作18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環保工作12次,市委書記、市長多次實地檢查,推動燃煤污染、揚塵污染、黑臭水體治理等重點環保工作。建立和完善環保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實行日報告、周調度工作制。堅持每周五召開工作調度會議,持續推進重點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處置散亂污企業。實行動態更新和臺賬管理,太原市共排查出散亂污企業2340家,按照兩斷三清要求,累計關停取締1921家,完成改造344家,停產改造75家。
(三)完成散煤治理任務。農村煤改電工程完成1.7萬戶,農村煤改氣工程完成9.6萬戶,總計完成11.3萬戶,超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10萬戶改造任務。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完成率100%。
(四)加快治理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工業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太鋼原料場封閉改造工程、太鋼渣場揚塵治理工程于2017年9月底完工投入運行;西山白家莊電廠1爐、2爐、3爐超低排放改造完工投入運行;12個焦化廠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4個焦化廠長期停產;2個鋼鐵企業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6個有熟料生產線的水泥企業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五)推進VOCs綜合治理。按照《山西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要求,對醫藥、農藥、合成橡膠等有機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橡膠制品制造等重點行業90家企業下達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截至目前89家已經完成整改,1家停產治理。
(六)實施企業環境綜合整治。對307國道清徐段兩側3個焦化廠實施綜合治理,焦化生化站擴容工程、VOCs治理工程、焦爐無組織煙氣治理工程已全部建成投運;脫硝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調試。
(七)嚴格管控移動源排放。擴大重型柴油車限行范圍,全市禁貨區域標志已全部安裝完畢。嚴格準運證辦理,凡申請領取太原市渣土運輸車輛準運證和砂石車輛準運證的車輛,必須為國四排放標準以上車型。規范油品市場,加快油品置換。2017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圍全面供應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
(八)全面加強揚塵管控。各類工地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對建筑工地的揚塵和噪聲實行了監控;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
(九)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太原市印發《2017年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錯峰運輸方案》,并結合行業錯峰生產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的工業源減排清單。并專門成立了督導組,重點對焦化、鑄造、化工、水泥等行業錯峰生產實施情況進行督導,確保錯峰生產落實到位。
(十)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電廠建設。投資15.4億元,建設太原市循環經濟環衛產業示范基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為處理生活垃圾3000t/d。截至目前,完成工程總量的40%,項目計劃2018年底完成建設。
(十一)完成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全市共19處黑臭水體,已于2017年底基本完成治理。
二十四、呂梁市2015年5月因重點企業污染問題突出、部分大氣指標不降反升等問題被環境保護部公開約談。但呂梁市并未引起足夠重視,沒有把生態環保工作擺到應有位置,整改工作推進遲緩。2016年12月,因企業排放污染及環境質量惡化等問題再次被約談。
2017年1-5月,呂梁市大氣質量又大幅惡化,環境空氣綜合指數同比上升55.8%,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分別比同期升高75%、52.3%、63.6%、109.1%。環保工作長期落實不力,全市燃煤鍋爐占現有集中供熱比例61%,熱電聯產供熱率全省最低;截至2016年底,全市尚有966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未按計劃如期淘汰,全市在用工業燃煤鍋爐中未完成改造的有334臺;市區7臺供熱鍋爐均未按照要求完成提標改造。散煤質量控制未落實,未對散煤銷售點煤場煤質進行抽檢,致使不符合環保標準的散煤流向市場。重點行業企業環境問題突出。呂梁市焦化行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全市33家焦化企業中,大多數企業二氧化硫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現場檢查5家生產的焦化企業均超標排放;中陽鋼鐵公司焦爐未按環評批復及驗收要求建設干熄焦設施。
土煉油企業眾多,但長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直到2016年中央領導批示后,才開展專項整治;2017年4月環境保護部組織督查還發現,交城縣夏家營工業園區內仍有土煉油企業正在生產。
水污染治理嚴重滯后,全市40%城鎮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老城區離石區城市生活污水管網還有約71公里為雨污合流管道。下雨時,呂梁市城區污水處理廠經常停止進水,停水期間污水處理量大幅下降,污水直排三川河。文水縣城區管網建設滯后,生活污水直接通過退水渠排入文峪河。劉胡蘭鎮每天約5680噸廢水通過四支退水渠直排磁窯河。呂梁市共有7條主要河流,省級以上監測斷面14個,有5個斷面持續為劣Ⅴ類水質,分別為文峪河的孝義南姚斷面,三川河的交口鎮斷面、寨東橋斷面、兩河口橋斷面,嵐河的曲立斷面,占全面斷面總數的35.7%。文峪河的岔口、野則河、北峪口3個斷面的水質,從2014年為Ⅱ類水質,下降為2015年-2016年的Ⅲ類水質,占全面斷面總數的21.4%。城鎮生活污水直排1.2萬噸。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開展回頭看。呂梁市研究制定了呂梁市生態環保重點任務清單,將約談整改問題回頭看作為清單的重要內容。并要求各縣市區對照清單,逐一督察驗收,完成一項,銷號一項。2015年約談中環保部提出的960個問題已全部完成。2016年約談中環保部提出的17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劃定禁煤區。推動集中供熱。2017年10月18日,呂梁離石區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呂梁市區禁煤區,明確了禁煤區范圍,在禁煤區內嚴格實行禁燃、禁售、禁儲和禁運措施。加強熱電聯產熱源建設,提高清潔能源采暖所占比重,呂梁市所轄縣(市、區)城鎮集中供熱普及率除石樓縣外均達到90%;市區集中供熱已經實現集中供暖沿川全覆蓋。
(三)實施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呂梁市制定了煤改電、煤改氣實施方案,任務102000戶,目前完成130050戶;城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1087臺燃煤鍋爐已全部淘汰,334臺在用工業鍋爐全部完成改造;呂梁市區西南供熱站和城北供熱站7臺590蒸噸/小時集中供熱鍋爐已完成提標改造并投運,污染物排放濃度的在線監測數據符合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四)加強施工揚塵監管。截至目前,呂梁市城區及周邊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做到六個百分百。渣土、物料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
(五)全面整頓餐飲油煙。呂梁市區燒烤經營戶已基本按規定使用環保燒烤爐,在室內規范經營。市區大中型餐飲場所按要求安裝了高效油煙凈化設施。
(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呂梁市新建污水管網86.46公里,改造雨污管網56.89公里,其中城區新建污水管網6.5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網4.66公里;文水縣污水管網收集覆蓋率達到90%;文水縣劉胡蘭鎮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廠已投入試運行。13個縣(市、區)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正常運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正在積極推進中。
(七)加快完成提標改造。呂梁市范圍內的鋼鐵、煉焦、化工、煤炭等行業共184戶企業涉及水污染防治設施提標改造任務全部完成。
(八)穩定全面達標排放。呂梁市對孝義市東義、鵬飛、新禹、金暉和交城縣晉陽煤焦等19戶焦化企業超標行為進行了處罰,制定了《呂梁市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整改工作方案》,對實施提標改造后仍超標排放的焦化企業,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立即改正,在線監測數據表明,總體達標率在99%以上。中鋼公司90萬噸焦化干熄焦項目主體設備已定購,目前正在建設。
(九)開展流域綜合整治。截至2017年底,文峪河上游養殖密集區未配套糞污處理設施的15戶養殖場已全部完成整治;開柵村日處理800噸的污水處理設施已建成,北峪口村污水管網鋪設3620米;北峪口斷面上游所有的水產養殖場已全部取締。
(十)全面推行河長制。印發《呂梁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長制,落實河道水質網格化管理,并對轄區干流河段內進行底泥疏浚,清理雜物、垃圾,目前共清理136.65萬立方米垃圾。
(十一)取締散亂污企業。印發《呂梁市取締散亂污企業工作方案》,清查出355戶散亂污企業,列入淘汰317戶、整改38戶,目前已淘汰企業317戶,停產整改38戶,對死灰復燃的土煉油進行了督查督辦,對個別土煉油窩點依法取締,對不法業主進行拘留。
二十五、2016年以來,隨著經濟形勢有所好轉,全省煤電焦鐵等產能負荷明顯提高,但一些地方環境投入和監管沒有同步推進,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導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全省多數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惡化。2016年山西省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2015年分別升高7.1%、11.2%,是全國PM2.5不降反升的省份之一;2016-2017年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114微克/立方米,為全國最高。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力度。2017年,省政府專門安排10億獎補資金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完成煤改氣煤改電改造任務100萬戶以上,新增城市集中供熱面積約4000萬平方米;淘汰燃煤鍋爐11085臺,其中城市建成區20蒸噸及以下、縣城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4068臺;VOCs專項整治企業365家,完成治理353家;累計淘汰老舊車13362輛,剩余黃標車1368輛;重點行業1431家企業中1142家企業(含新投產的18家)實現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全面取締7433家散亂污企業,并實現兩斷三清。2017年1-12月份全省設區市PM2.5平均濃度為59微克/立方米,與2013年相比下降23.4%,較2016年下降1.7%,圓滿完成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達的2017年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目標任務。2017-2018年采暖期間,全省二氧化硫濃度較2016-2017年采暖期下降48.7%,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二十六、2016年全省58個國家考核斷面中,劣Ⅴ類水質斷面達到15個,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汾河水質長期處于劣V類,未見改善,桑干河流域水質明顯惡化。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全面落實河長制,加強河道生態治理。省河長制辦公室先后印發《關于加強汛期環境監管確保河流水質安全的緊急通知》《關于對全省現有入河排污口開展排查登記工作的通知》,省環保廳、省住建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的通知》,加強河流水質、排污口及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同時啟動桑干河生態補水和汾河中游核心區干流蓄水工程,保障生態徑流,加快河道生態功能恢復,為水生態環境改善創造條件。國家考核的58個地表水水質斷面中,優良水體斷面比例55.2%,同比上升6.9個百分點;劣V類斷面比例25.9%,同比下降1.7個百分點,水質有所改善。
二十七、工業污染排放控制不力。重點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推進緩慢。根據《山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焦化、鋼鐵等行業在2015年底前完成環保提標改造,但僅有約三分之一的企業完成。2016年3月,省環境保護廳發文將其余鋼鐵、焦炭企業完成提標改造時限放寬至當年10月;2016年12月,又發文同意將山西焦煤集團五麟煤焦公司提標改造延期至2017年3月31日,完成時限一拖再拖。督察進駐時,五麟煤焦公司等9家焦化企業仍未完成提標改造。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強力推進提標改造工程。省環保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焦化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關于檢查全省焦化行業提標改造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大氣辦印發《山西省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整改工作方案》,督導9個城市完成了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整改工作方案。焦化企業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將焦化提標改造整改工作納入鐵腕治污強化督查的主要內容,對全省焦化行業提標改造的整改工作進行現場抽查,目前五麟煤焦公司等9家焦化企業提標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
二十八、部分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全省已完成提標改造的多數焦化企業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2016年全省30萬千瓦以上的火力發電企業中,有34家因超標排污受到處罰。環境保護部多次督查發現,全省鋼鐵、冶金、建材等行業企業環境管理粗放、無組織排放明顯,部分企業停運環保設施、超標排放行為屢有發生。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重點行業存在問題開展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全省共檢查重點行業企業904家,其中建材764家、鋼鐵86家、冶金54家,累積罰款789.5萬元,責令整改71家、停產整治115家、責任追究3起。
(二)開展重點行業監督性監測。省環保廳印發《山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實施方案》,對全省鋼鐵、火電、焦化等9個重點行業315家評估不達標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截至2017年12月31日,315家企業中,275家已完成監測和整改,并實現達標排放,其余40家企業目前正在停產整改。
二十九、太原美錦鋼鐵、晉城福盛鋼鐵等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依然突出。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太原美錦鋼鐵:2017年12月,完成了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環境監測結果均滿足特別排放限值標準要求。
(二)晉城福盛鋼鐵:完成了特別排放限值改造,通過調閱在線監控數據及環境監測機構的監測數據,能夠滿足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三十、散煤污染管控缺位。山西省單位面積耗煤量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倍,燃煤污染是全省采暖期空氣質量惡化的重要因素。一些地市雖開展了散煤替代工作,但存在進展緩慢、替代用潔凈焦質量不合格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降低散煤污染。省煤炭廳制定印發《關于限制銷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山西省煤炭銷售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山西省煤炭生產煤質管理暫行辦法》,并對各市執行落實情況和五大煤礦集團進行督導檢查,對各單位推進情況進行總結,對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進行通報表揚,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對做好優質民用散煤銷售工作提出要求。
(二)制定地方標準。省質監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工作的通知》,籌建煤炭等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推動出臺山西省煤炭產品地方標準。2017年第二季度共對366個批次的煤炭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工作,合格366批次,合格率100%。第三季度共對1000個批次的車用汽、柴油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906個批次,不合格94個批次,不合格率為9.4%。對銷售不合格成品油的加油站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理。第四季度共對432個批次的動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等商品煤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工作,合格432批次,合格率100%。
(三)推進集中供熱工程。落實國家清潔取暖工作要求,研究出臺《關于全面加快城市集中供熱建設推進冬季清潔取暖的實施意見》,安排部署各市加快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建設,提高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比例。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市(含縣城)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3.45%;城市(含縣城)集中供熱率達到93.48%。
(四)加強清潔能源替代和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加強與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戰略合作,最大限度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煤改氣煤改電工作力度,全省完成煤改氣煤改電改造任務113萬戶;制定《山西省燃煤鍋爐淘汰2017年工作方案》,共淘汰燃煤鍋爐11085臺。
三十一、太原市274個城中村和農村采暖期燃煤用量達110余萬噸,但2016年采暖季僅有25%完成替代。臨汾市2017年1月抽檢12批次民用潔凈焦中,有6批次不合格;運城市鹽湖區2016-2017采暖季抽檢9批次潔凈焦均不合格。煤質管控缺位,2016-2017年采暖期,太原、晉城、晉中等市環保等部門對主城區散煤煤質進行抽樣監測,分別有96%、80%和61%的煤樣超標,各地城中村、農村地區散煤污染十分突出。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太原市:劃定了禁煤區,市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運輸、燃用煤炭。2017年對30個城中村、51片棚戶區實施整體拆除改造,拔掉土小鍋爐11517臺、棚戶區清潔供暖改造36018戶;拆除城區燃煤鍋爐1882臺,農用燃煤鍋爐672臺,實現市區35噸以下燃煤鍋爐清零;農村地區(棚戶區)煤改氣煤改電清潔供暖改造11.6萬戶;制定了《關于限制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銷售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限制銷售。對部分縣區及42家相關企業進行了抽查、督查,未發現劣質煤、散煤銷售行為。
(二)臨汾市:2017年8月完成了禁煤區的劃定工作,出臺《關于對市區及周邊重點區域開展燃煤污染綜合整治的通告》,禁煤區燃煤鍋爐全部拆除。完成了市區155平方公里規劃區20蒸噸以下、各縣市區建成區10蒸噸以下、市區規劃區周邊1500平方公里范圍內10蒸噸以下以及營業性燃煤鍋爐全部取締工作。2017年實際完成清潔取暖改造15.71萬戶2819.9萬平米。杜絕禁燃區內未實施集中供熱和清潔供熱改造區域燃用硫分高于0.5%、灰分高于10%的劣質煤。制定出臺《全市散煤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開展全市利劍斬污行動和散煤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全市煤炭銷售點臺賬,取締不符合要求的煤炭銷售點,截至目前,共取締煤炭銷售點341戶,保留規范156戶。
(三)運城市:全面啟動煤改氣煤改電工作,全市計劃煤改氣煤改電改造63769戶,完成66694戶,占計劃改造總數的105%。切實加快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新開工棚戶區改造6835套(含城中村3270套),拆除棚戶區49.98萬平方米。印發《運城市鹽湖區散煤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運城市劣質煤銷售管控實施方案》《關于限制銷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開展全區民用散煤百日整頓行動,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煤炭經營網點,嚴厲打擊劣質散煤銷售行為,對鹽湖區75家散亂污煤炭銷售點進行取締,確保把散煤管控工作落到實處。
(四)晉城市:市區完成禁煤區劃定約41平方公里,出臺禁煤區建設方案。2017年10月19日,晉城市召開禁煤區建設協調會,成立煤炭檢查組,嚴格控制煤焦、煤球等各種煤焦燃料進入市區。印發《晉城市燃煤污染防治實施細則》,規定在允許民用散煤使用的地區,按要求銷售和使用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民用散煤。同時,加大對煤炭銷售網點煤質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立即依法查處。
(五)晉中市:城區已完成禁煤區劃定,面積105.8平方公里。整合完成12個供熱站,44個分散供熱小區(單位)和38個社區完成了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替代,市城區20噸以下鍋爐完成清零,秋冬季對洗選煤、型煤、焦炭產品質量抽檢共71批次,檢出不合格煤產品10批次、焦炭1批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
三十二、山西作為煤炭、焦化、冶煉大省,物料大進大出,境內貨運頻次高達26.55萬輛/天,但交通運輸部門對道路揚塵污染防治重視不夠、措施不力。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加強運政稽查力度。組織開展了道路揚塵污染治理百日專項行動,加強運政執法檢查,加大源頭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道路運輸揚塵拋灑污染行為,對未采取有效封閉措施造成揚塵拋灑的車輛,依據相關規定嚴格處罰。開展了道路運輸揚塵污染治理專項督查,實施聯合執法,建立了運政稽查一周一報告、一月一通報工作制度,形成了道路運輸揚塵污染治理的高壓態勢。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出動稽查14624次,出動稽查人員69960人次,出動稽查車輛20850輛次,檢查道路運輸車輛79926輛,查處違規車輛804輛,累計罰款45萬余元,道路運輸車輛揚塵拋灑得到了有效遏制。2018年,制定實施了《山西省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開展了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專項整治。
(二)強化運輸車輛管控。嚴格落實《2017年道路運輸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嚴把營運車輛準入關,全面淘汰道路運輸市場黃標車,對車貨總重在12噸以上的營運類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全部加裝衛星定位系統,并接入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平臺。全省所有汽油油罐車均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確保油品在運輸、裝卸過程中處于密閉狀態。嚴格落實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篷布覆蓋措施,大力推廣硬封閉城市渣土車和煤炭短途運輸車,鼓勵發展封閉運輸方式,制定實施了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其中對集裝箱車輛和廂式貨車在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優惠10%。各地市運管部門采取隨機檢查和動態監控相結合的方法,加大對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檢查車輛近8萬輛,全省2000余家道路運輸企業簽訂了《道路無揚塵污染承諾書》,道路運輸車輛得到了有效管控。
三十三、207、307國道穿陽泉市而過,重型載貨車流量大,汽車尾氣與揚塵疊加,污染突出;呂梁、晉中、朔州的國省道也存在類似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推進城市過境公路改線建設。2018年3月28日,陽泉市組織召開了國道307、207線陽泉繞城改線工程項目開工動員會,307、207線陽泉繞城改線工程如期開工建設;呂梁市將209國道改線工程列入2017年呂梁市十個一批重點工程項目,目前已完成了立項、項目選址和土地預審等工作,正在進行辦理PPP入庫手續和工程設計等工作;朔州市右玉縣109國道改線項目全面開工建設;晉中市壽陽縣307國道改線項目和昔陽縣207國道改線項目已上報省發改委審批,目前正在落實相關工作。
(二)開展車輛拋灑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省公路局認真執行養護與路政聯合巡路制度,同時采用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清掃方式,加大路面清掃頻率,積極配合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對超限超載、損毀道路、貨車裸露運輸等行為進行治理,有效改善道路揚塵污染。自2017年6月以來,省公路局共出動21654臺次清掃車、18810臺次灑水車、36417臺次維修車;各路政大隊與交警大隊等部門聯合開展集中行動4580次,出動21240人次,車輛4031輛,對拋灑污染易發路段隨機抽查283631輛車。
三十四、全省各類煤場、料場、渣場和排土場較多,普遍存在苫蓋封閉不到位、抑塵措施不足、疏于監管等問題,揚塵污染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專項整治散亂污企業。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取締散亂污企業實施方案〉等四個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開展散亂污企業全面清理整頓,共排查散亂污企業8175家,淘汰7459家,現已做到兩斷三清。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揚塵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對各類煤場、料場、渣場和排土場的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業整改;同時,建筑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措施,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初步建立了揚塵管控長效機制。
三十五、根據《山西省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前應新建污泥處置項目11個。但截至2016年底,僅完成晉中市、運城市2個項目,7個項目在建,呂梁、忻州至今尚未動工。十二五期間,全省應新建60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直至2016年底,仍有10余縣未建成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督查發現,長治市區、沁縣、壺關縣垃圾填埋場均不能使用,垃圾分別傾倒在溝西村、煙立村、董家坡村的山溝之中,無任何防滲措施。太原市僅對市建成區垃圾處置進行管理,沒有明確的責任單位對縣級及以下的垃圾處理進行監管,導致清徐、古交、婁煩三縣垃圾處于監管盲區。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加大基礎設施項目督促指導。省政府印發《全省城鄉污水垃圾治理行動方案》《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環境2018年行動計劃》,省住建廳、省環保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作的意見》,對城鄉污水垃圾治理、污泥處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等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體措施要求。
(二)加快推進污泥處置項目建設。除晉中、運城市督察前建成外,有6個市先后完成污泥處置中心任務,分別為:
大同市2017年4月污泥處置中心正式投運;忻州市2017年11月無害化污泥處置中心正式投運;臨汾市2018年5月污泥處理處置中心項目建成投運;朔州市污泥處置中心已建成投運;呂梁市污泥處置中心已建成,投入試運行;2017年6月,晉城市污水處理廠委托山西百孚百富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對其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
有3個市正在建設中,分別為:太原市污水污泥處置工程正進行設備安裝和調試,已完成工程總量的92%;陽泉市污泥處理處置中心正在施工,土建部分已完成70%;長治市污泥餐廚垃圾處置項目正在施工,完成工程總量的40%。
(三)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督察反饋指出的稷山縣垃圾填埋場、聞喜縣垃圾填埋場、方山縣填埋場、中陽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臨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柳林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已建成投運;天鎮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已完成建設;石樓縣生活垃圾填埋場主體竣工基本具備試運行條件;夏縣垃圾填埋場正在建設中。
長治市主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及配套的衛生填埋場項目于2018年7月開工建設,預計2019年底建成;長治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已建成試運行,目前因排放超標停運,計劃進行升級改造;沁縣利民垃圾處理中心已建成投運;壺關縣生活垃圾填埋場第一填埋區已投入運行,二期工程正在建設;壺關縣董家坡村、煙立村垃圾臨時傾倒點已覆土覆蓋并將垃圾回運至第一填埋場處置。
(四)太原市加強垃圾處置監管。印發《太原市兩縣一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檢查監督管理辦法》《太原市兩縣一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維護技術規范》,清徐縣、陽曲縣、婁煩縣出臺《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規范了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方式和措施。清徐中轉站正在辦理立項;古交市5座生活垃圾轉運站已運行,生活垃圾統一運往無害化衛生填埋場處置;婁煩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已建成投用。
三十六、太原市小店區汾東污水處理廠計劃于2016年建設,督察時仍在開展前期工作;清徐縣白石南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應于2015年8月完成,但至今未完工。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2018年2月,太原市汾東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加強統籌協調,合理調配人員機械,24小時連續施工,該項目計劃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初步具備通水條件;2018年,清徐縣白石南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已建成投運,同時已編制完成委托運營方案。
三十七、晉中市太榆退水渠、瀟河等河流污染問題突出,修文工業基地等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4年10月底前建成,督察時仍未完成。晉中市區每天約1.5萬噸污水由榆太退水渠排入汾河,平遙、太谷兩縣每天約7000余噸污水未經處理排入汾河。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整治黑臭水體。晉中市采取雨污分流、截污納管、渠道清淤等措施,對太榆退水渠、瀟河沿線等黑臭水體進行治理,目前基本完成。
(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晉中榆次區修文工業基地臨時移動式污水處理站(8×200噸/日)已建成投運。2017年12月,正陽第二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已開工;正陽污水處理一廠中水與污水分流以及中水回用工程已完工,實現通水試運行。
(三)治理瀟河污染。晉中壽陽縣制定了《瀟河白馬河整治方案》,壽陽縣白馬河3個移動式污水處理站、壽陽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
(四)加快工程建設。2018年5月,晉中太谷縣第二污水處理廠(2萬噸/日)建成運行;8月8日,平遙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工程(1.5萬噸/日)已建成調試運行;太谷縣和平遙縣各建成投運一座移動式應急污水處理站(3000噸/日),對污水收集處理。
三十八、呂梁市嵐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應于2016年10月建成投運,但督察時仍未運行;嵐縣污水處理廠一期多次超標排放,對汾河水庫水質造成不利影響。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針對嵐縣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3000噸/日)超標排放問題,實施對V型濾池維修和曝氣生物濾池改造。2014年4月,嵐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1萬噸/日)開工建設,2017年7月建成后進水調試,2017年12月投入運行。2018年7月,嵐縣污水處理廠二期穩定達標運行后,污水處理廠一期停運,城區所有生活污水全部由污水處理廠二期進行處理。
三十九、臨汾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屬于十二五流域重點規劃項目,但督察時仍未建成;第四污水處理廠、澮河和鄂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蒲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改造項目也未按期完成。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大力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建設。2017年,臨汾市新建污水配套管網101.51公里,雨水管網92.49公里,基本實現了雨污分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3.25%。
(二)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2017年12月底,臨汾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建成投運;臨汾市第四污水處理廠前期工作已完成,在實施過程中,發現該項目服務范圍內生活污水量較少,未能滿足運行條件,已申請暫緩建設,污水通過管網送至臨汾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蒲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已完成。
(三)開展河道清淤治理項目建設。翼城、曲沃、侯馬、鄉寧四縣市開展了澮河、鄂河河道清淤清障工程,2017年至今,共完成澮河和鄂河清淤清障33.3萬方,其中澮河30.6萬方,鄂河2.7萬方。澮河曲沃縣東韓斷面治理項目已完成截污導流和河道清淤,人工表流生態濕地主體已基本完成。鄉寧縣鄂河人工生態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已建成。侯馬市澮河水質改善與生態治理修復工程一期已完成,二期正在推進。
四十、經初步測算,太原、晉中、呂梁、臨汾4市每天尚有20余萬噸生活污水未經處理排入汾河,導致汾河9條較大的一級支流中5條水質持續惡化,汾河入黃口水質長期處于劣Ⅴ類。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印發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年度行動計劃,要求汾河流域中下游水質進一步改善,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以上。落實《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規劃綱要(2015-2030年)》各項重點任務,嚴控汾河上游流域開發強度,加大汾河中下游流域污染治理投入,強化污染減排和水質改善目標。太原、晉中、呂梁和臨汾4市實施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提高了污水處理能力,改善汾河水質。
(一)太原市:建立太原市汾河入河口登記表,制定《城區段汾河排污口治理實施方案》。太原市城區段入汾河排污口已采取相應措施,污水處理率達94%。北張退水渠和小店南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整改項目于2018年8月中旬完成沿線排污口排查,制定截污納管工程實施方案;實施了42處排污口渠段截污納管工程、13處小型排污口治理工程;計劃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太榆退水渠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整改項目新建3座農村污水處理站,其中王吳村的2座污水處理站已處于調試階段,洛陽村的1座污水處理站正在建設中,預計2018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清徐縣河東北總退水渠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整改項目計劃在徐溝地區新建一座10000立方米/日污水處理廠。目前,污水處理廠選址、規劃已確定,可研報告通過了專家論證,正在做項目節能評估和環評,計劃2019年底建成并投入運行。
上述3個項目預計能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在2020年完成整改。
(二)晉中市:印發《關于對全市現有入河口開展排查登記工作的通知》《關于汾河流域有關縣(市)入河排污口不達標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對水質不合格排污口要求限期整改,達標排放。目前,晉中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3%,市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6.98%。晉中市祁縣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平遙縣和太谷縣應急污水處理站已建成投運;太谷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投運;8月8日,平遙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工程已建成調試運行;介休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正在推進;介休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正在推進。
(三)臨汾市:印發《臨汾市地表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2017-2020)》,對水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先后實施了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目前市區污水處理率已達到90%以上。推進城鎮合流制系統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完成新建污水管網101.5公里、雨水管網100.66公里,實施雨污分流管網改造92.49公里。2018年1-7月,全市共完成新建污水配套管網83.6公里。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古縣、蒲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建成投運。
(四)呂梁市:制定《呂梁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動計劃》《呂梁市重點河流水質改善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新建污水管網86.46公里,改造雨污管網56.89公里,13個縣(市、區)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正常運行。
四十一、桑干河是永定河上游,屬海河重要支流,近年來因流域內污水管網建設滯后、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桑干河水質嚴重惡化。同煤集團11個污水治理項目應于2016年底前完成,但目前仍有8個未完工,導致每天約7.5萬噸污水直排十里河等桑干河支流;大同御東污水處理廠2013年投運以來長期超標,每天約4萬噸超標污水排入御河;陽高縣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超標污水外排白登河;天鎮縣污水處理廠部分生活污水溢流直排南洋河。由于各支流大量污水匯入,2016年桑干河山西出境固定橋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達到74.7毫克/升和6.4毫克/升,比2014年分別上升155%和377%。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明確治理目標任務。2017年8月將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規劃》內容全部納入《桑干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規劃》中。省政府以晉政辦發〔2017〕95號文件對《桑干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規劃》進行了批復。河道整治等8個項目已開工建設。
(二)加快污水處理廠升級。大同御東污水處理廠2017年實施了大修改造工程,目前出水水質COD、氨氮、總磷三項指標已達到地表水V類標準;陽高縣已啟用金立潔有限責任公司(中水廠),外排水已達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廠擴容項目已完成擴容工程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池、加壓泵池、粗格柵砼澆筑工程建設,目前正在倒排工期,加快推進,預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天鎮縣污水處理廠污水溢流問題已完成整改。
(三)同煤集團8個污水治理項目全部建成投運。中央機廠、晉華宮礦共新建生活污水收集管網10.1公里;馬脊梁礦、燕子山礦、四臺礦3個生活污水處理廠已通水投運;永定莊礦和白洞礦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項目全部建成投運,達標排放;同煤集團礦井水處理回用工程(包括永定莊礦)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十二、清徐、河津、介休、澤州等地區鋼鐵、焦化、冶煉等重化企業集中,環境管理粗放,周邊環境污染嚴重。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清徐縣:制定重化工企業園區及周邊環境整治方案,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建立企業環境保護臺賬,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管。積極推動園區內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
(二)河津市:建立工業園區企業臺賬,對工業園區鋼鐵行業、焦化行業開展環保整治提升專項行動。目前,11家焦化企業完成提標改造,5家電力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家鋼鐵企業完成水、氣超低排放改造,洗煤廠、高鈣灰等行業嚴格按要求標準進行了治理。
(三)介休市:建立工業園區環保臺賬,實施重點企業提標改造,取締周邊散亂污企業,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強化對重點企業的監管執法。
(四)澤州縣:對南村、巴公、周村等地區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企業開展排查,建立環境保護臺賬,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實施分類處置。澤州縣轄區內共有冶煉鑄造企業108家,65家采用電爐、氣爐,43家采用焦炭沖天爐。43家采用焦炭沖天爐的企業中,6家規模較大、布局分散的企業實施提標提質改造,37家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四十三、朔州等地大量小型煤場,沒有抑塵措施,揚塵污染嚴重。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加大揚塵治理。制定《朔州市煤場煤矸石揚塵污染生態破壞專項整治方案》,成立煤場煤矸石揚塵污染生態破壞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洗煤廠、小煤場等企業予以取締關停,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嚴格按照《山西省煤場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規范》要求完善防塵設施。在整治過程中,朔州市共排查出小洗煤廠、小煤場432家,取締373家,完成整改59家。
四十四、定襄縣鍛造企業露天鍛造排放大量黑煙,廠房內煙塵無組織排放突出,群眾投訴不斷。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制定《定襄縣加快鍛造企業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拆除燃煤鍛造工業窯爐969臺,關停鍛造企業147戶,改用天然氣鍛造窯爐505臺,徹底解決了排放黑煙的問題。同時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加大檢查執法頻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四十五、汾河太原市晉源段和小店區段、臨汾洪洞段非法采砂對河道破壞嚴重,雖被多次查處,仍屢禁不止。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太原市:2017年6月,印發《太原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關于依法打擊汾河晉源區段非法采砂行為的工作方案》《小店區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方案》。開展專項行動,共清理6處采砂點,對抽砂設備予以拆除,恢復河道原貌,同時加大宣傳、巡查力度,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反彈。
(二)臨汾市:2017年6月,印發《臨汾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全市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砂行為亮劍行動實施方案》。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砂行為,共查處汾河洪洞段非法采砂55起,罰款5.5萬元,拆除采砂機具61艘,封存采砂、洗砂設備,恢復河道原貌,設立警示標志。
四十六、晉城、呂梁等地畜禽養殖問題突出,糞便隨意堆放、污水直排、氣味惡臭,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畜禽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省農業廳與省環保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對新建規模養殖企業管理的通知》,整合中央和省財政各類資金對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建設給予補助,對畜禽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進行全面安排和指導。
(一)晉城市:劃定了畜禽養殖禁養區,對禁養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施關停、搬遷。推進規模化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2017年共有806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完成糞污處理設施建設,配套率由2016年的54%提高到78%,提高了24個百分點,污水直排、氣味惡臭等現象得到極大改善。
(二)呂梁市:針對畜禽養殖問題,呂梁市對75戶較大規模養殖場進行整治,建設配套糞污處理設施。全市累計595戶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了糞污處理設施,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比例為78%,完成了整改任務。
四十七、由于煤炭資源長期過度開發,已造成水資源破壞面積達2萬余平方公里。盡管山西省出臺《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但有關禁止性條款落實不到位。煤炭資源長期過度開發已導致洪山泉、郭莊泉等6個巖溶大泉斷流干涸或流量銳減,占到全省19個巖溶大泉近三分之一。洪山泉2000年以前年平均流量約1立方米/秒,但近年來幾近斷流;郭莊泉2000年以前年平均流量約7立方米/秒,但近年來泉水出流量銳減至約2立方米/秒,絕大部分泉眼已經干涸。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開展泉域保護區內煤礦排查。省水利廳組織編制完成了全省19處巖溶大泉泉域及重點保護區范圍的拐點坐標地理信息圖,根據省國土廳提供的全省煤礦拐點坐標信息,以重點保護區及外推100米影響距離作為泉域重點保護范圍,開展了煤礦與泉域重點保護范圍關系的排查工作;制定了全省巖溶大泉泉域重點保護范圍內煤礦分類處置意見。
經排查,涉及全省19處巖溶大泉的泉域重點保護范圍內共有50座煤礦,其中45座與泉域重點保護區有重疊,5座與重點保護區外推100米范圍有重疊。50座煤礦中,6座已列為去產能關閉礦井,并按照去產能相關政策予以關閉;2座煤礦與泉域重點保護范圍全部重疊,采礦證已注銷;2座煤礦與泉域重點保護范圍部分重疊且噸煤涌水量大于0.6立方米,已辦理了退出泉域重點保護區的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40座煤礦與泉域重點保護范圍部分重疊但噸煤涌水量小于0.6立方米,已辦理了退出泉域重點保護區的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此項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嚴格控制取水行為。嚴格執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下水管理與保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泉域內采礦企業取用水工作的通知》,不批準除生活飲用水外的巖溶地下水開采,嚴格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審批。
(三)強化重點泉域保護。啟動了晉祠、古堆等泉域生態保護工程,晉祠泉水位持續上升,截至2018年9月中旬,距離泉口2.57米,較年初3.86米上升了1.29米,較2014年初的8.78米上升了6.21米,較水位最低時2008年距泉口27.76米上升了25.19米。
四十八、洪山泉域重點保護區涉及晉中市13家煤礦,目前仍有旺源、鴻發等6家煤礦在產,其中青云煤礦噸煤排水量達到6.3立方米,水利部門曾要求關停,但地方在煤礦整合過程中仍予以保留。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嚴格執行《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經核查,13家煤礦中,3家不在泉域重點保護區及影響范圍內。其余10座煤礦中,8座與泉域重點保護區重疊、2座與重點保護區外推100米影響距離重疊。
(二)實施分類處置。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自然保護區和泉域重點保護區礦業權退出處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洪山泉域重點保護區內的煤礦實施限采停采或封井等措施。山西汾西瑞泰正和煤業有限公司采礦許可證過期,已列為去產能關閉礦井,并按照去產能相關政策予以關閉。9座采礦證均處于有效期內,批復了泉域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共劃定禁采范圍8.5077平方公里,占井田面積的18.2%,并已辦理了退出泉域重點保護區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
四十九、郭莊泉域重點保護區涉及臨汾市4家煤礦,目前團柏煤礦等3家正在生產,1家正在建設。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霍州力拓煤業有限公司:省水利廳以晉水資源函〔2012〕914號文件批復其泉域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劃定重點保護區內及邊界水煤柱為禁采區;汾河河道西岸邊以外的1500米為暫不開采區。該礦井已按要求安裝礦井水深度處理設施,并通過驗收。
(二)霍州煤電集團團柏煤礦:99.33%的井田面積在郭莊泉域重點保護區及外延100米范圍內,涌水量達到了2.71立方米/噸,對郭莊泉域水資源破壞嚴重,省水利廳提出了關閉煤礦的意見,已注銷采礦許可證。
(三)霍州煤電集團興盛園煤業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巨豐垣煤業有限公司:均為停建礦井,已辦理了退出泉域重點保護區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
五十、晉祠泉域重點保護區涉及16家煤礦,目前西峪煤礦、西山煤電屯蘭礦等10家仍在生產,其中山西美錦集團東于煤業于2016年投產。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依法實施監管。嚴格執行《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相關要求,在進行泉域范圍內煤礦項目泉域水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時,扣除與重點保護區重疊的井田面積,劃定了禁采區。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自然保護區和泉域重點保護區礦業權退出處置工作的通知》嚴格落實。
(二)實施分類處置。通過依法關停取締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善一批,舉一反三,對排查出的19家與晉祠泉域重點保護范圍重疊的煤礦實施分類處置。截至目前,已關閉礦井1家;西峪煤礦與泉域重點保護范圍全部重疊,采礦許可證已注銷;西山煤電屯蘭礦、山西美錦集團東于煤業等17家與泉域重點保護范圍部分重疊的礦井,已辦理了退出泉域重點保護區采礦許可證變更手續。
(三)嚴把準入門檻。按照水利部《關于嚴格水資源管理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通知》要求,嚴把項目準入關,除已批準的項目外,不再審批新建煤礦項目,不再辦理取水許可證。
(四)建立長效機制。水利、國土、環保、煤炭等部門建立了聯動機制,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將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五十一、全省共有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46個,其中24個存在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以來違法新建項目12個。其中,朔州市朔城區政府批準成立的富甲工業園區侵占實驗區473公頃,且2013年以來違規建設企業6家,在實驗區內建設國電陽高下深井一期48MW風電場工程;大同市天馬泰山石材、大同縣珍國花崗巖石材場等2家采石企業侵占核心區36公頃,亂堆亂棄廢渣10萬立方米,未采取任何生態恢復措施。靈丘黑鸛省級自然保護區現有14個違法違規項目,其中金鑫選礦廠非法侵占實驗區82公頃,部分采礦棄渣隨意堆放;靈丘縣劉莊寺溝鐵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梨園金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常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石工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等4家企業侵占保護區493公頃,累計開采62萬噸,造成生態破壞2.1公頃,亂堆亂棄2.8萬立方米廢渣,至今未采取生態恢復治理措施。運城市翔澤銅業有限公司在涑水河源頭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開采銅礦,侵占實驗區近20公頃。山西蔚汾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的興縣昌盛鎂業有限公司有采石跡象,礦山開采造成兩側山體大面積破壞,該采礦點侵占保護區緩沖區7.73公頃,破壞林地3.93公頃,破壞河道、耕地、荒地3.8公頃,破壞山體外立面0.96公頃。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全面清理整頓。省林業廳牽頭,對全省自然保護區開展執法大檢查,并對123個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實行臺賬式管理,逐個實地踏查、制定方案、加強督導。其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指出的28個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已全部關停,其中,14個已拆除設施并進行了生態恢復,14個正在按要求拆除設施進行生態恢復。
桑干河自然保護區:國電陽高下深井一期48MW風電場廢棄渣已生態恢復;大同市天馬泰山石材、大同縣珍國花崗巖石材場已關停,并生態恢復。
靈丘黑鸛省級自然保護區:14個違法違規項目棄渣隨意堆放問題,12個整改事項已經完成整改,并采取了生態恢復措施,1個關停,1個停產。
金鑫選礦廠、劉莊寺溝鐵礦有限責任公司、靈丘縣常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石工水泥有限責任公司4家已注銷采礦許可證,已完成生態恢復;東河南石灰嶺鐵礦、秀力鐵選有限公司、二嶺寺銀金多金屬礦、老墳臺金礦有限責任公司、張家莊北鐵礦有限責任公司、地方國營磷廠、晉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7個已關閉,已生態恢復;石頭門礦泉水廠已拆除保護區范圍內的違規設施。
靈丘縣梨園金礦有限責任公司已注銷采礦許可證,已停產。正宇鐵選廠已關停。
涑水河源頭省級自然保護區:對運城市翔澤銅業有限公司省林業廳已下函督辦。
蔚汾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興縣昌盛鎂業有限公司正在進行生態恢復,其中,綠化損毀面積95%。
省林業廳針對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問題,通過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另查出各類問題95個,一并參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要求進行整改,95個問題中目前已有49個問題基本完成整改,46個正在按時序進行整改。
(二)加強督查督辦。2017年6月起,對全省開展了45個林業自然保護區執法大檢查、自然保護區綠盾2017監督檢查專項行動、自然保護區違規違法項目巡查督導。2018年3月起,開展了自然保護區綠盾2018監督檢查專項行動、自然保護地大檢查督查專項行動,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區內整改落實。
(三)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山西省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工作方案》,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科學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以核清的全省45個林業類自然保護區矢量化落界成果為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為準則、以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依據,嚴格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和管理,確保持續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的長遠目標。
五十二、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嚴重滯后。全省多年高強度、大規模煤炭資源開采造成嚴重生態問題,但恢復治理不及時,老賬未還、又欠新賬。全省煤礦采空區面積5000余平方公里,其中沉陷區3000平方公里,目前采空區面積仍以每年80平方公里速度擴大。山西省《深化采煤沉陷區治理規劃(2014-2017年)》未對生態恢復工作做具體部署;2016年出臺的《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中,多項生態恢復治理措施未按期推進;即使到2018年底完成列入計劃的59座重點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也僅35%。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組織開展縣域礦山生態環境調查,摸清采煤沉陷區情況,編制《山西省礦山生態環境詳細調查總報告》《山西省礦山生態環境詳細調查總圖集》《山西省礦山生態環境詳細調查總數據集》,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試點示范工程。省財政廳印發《關于煤炭企業自行決定提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的通知》,為礦區環境恢復治理提供資金支持。目前,已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的通知》要求,59個地環治理項目中,2個項目主體完工,核減1個,暫緩治理2個,其他正在加快推進。
五十三、全省煤炭開采產生的煤矸石堆積量已超過10億噸,占地182平方公里,每年仍以5000萬噸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業存在煤矸石隨意傾倒、超高堆放、未及時覆土、生態治理恢復措施不到位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為了推動煤矸石環境污染治理,全省各地市、部門制定下發一系列工作方案,確保有章可循;開展了煤矸石環境污染專項檢查,進一步摸清底數,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嚴肅依規查處、責令按要求限期整改;開展了礦山生態恢復治理試點示范項目,并逐步推廣,通過土地復墾、黃土覆蓋、植被綠化等措施,生態治理恢復初見成效;采取煤矸石發電、充填采空區、制造煤矸石燒結磚、煤矸石筑路等方式,加大了煤矸石綜合利用力度,提高了利用效率,實現減量化處理,減少煤矸石隨意傾倒等問題。
五十四、陽泉、呂梁兩市矸石山分別有109座、134座,截至2017年5月,僅有35座和9座完成治理任務。抽查發現,晉能集團保安等3家煤礦、焦煤集團柳灣等3家煤礦的煤矸石亂堆亂棄,違反設計規范超高堆放,特別是柳灣煤礦煤矸石堆放高度超過80米,緊鄰公路,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晉能集團張家灣礦等3家煤矸石堆場存在矸石山自燃情況,污染大氣環境。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針對反饋問題,陽泉、呂梁、晉能集團、焦煤集團舉一反三,開展了矸石山綜合治理。
(一)陽泉市:積極推進20個礦山生態恢復治理示范工程,目前20個項目全部完成可研,其中,19個項目開工建設,1個正在積極推進。
(二)呂梁市:印發《呂梁市重點工業固廢污染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排查煤矸石產生企業156家,設置煤矸石處置場125座,對存在問題的120座煤矸石處置場提出了分類處置要求。目前,55座煤矸石處置場已完成整治,其余正在治理中。
(三)晉能集團:對矸石裸露以及覆蓋不嚴的區域按規范用黃土進行全面覆蓋、夯實,完成了保安等3家煤礦煤矸石亂堆亂棄、張家灣礦等3家煤礦矸石山自燃問題的整改工作。
(四)山西焦煤集團:圍繞柳灣等3家煤礦矸石山亂堆亂棄、違反設計規范超高堆放的問題,積極整改,截至目前,累計削坡20余萬立方米,覆土20余萬立方米,修繕水泥路近千米,種植各種樹木萬余棵,已按要求完成綜合治理工作。
五十五、山西省現有露天煤礦40余座,存在生態破壞嚴重、自燃現象多、土地復墾及生態綜合治理標準低、推進慢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山西省對露天煤礦生態破壞、自燃現象、土地復墾及生態綜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摸底排查,督促各市及相關企業制定整治實施方案,對實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形成制度化的生態治理長效機制,生態環境治理成效明顯。
(一)忻州市:已完成露天煤礦生態破壞、自燃現狀摸底排查,正在對調查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4座自燃區明火點位已全部得到控制。
(二)呂梁市:露天煤礦涉及4戶,交口縣永興煤業和山西華瑞煤業有限公司制定了露天煤礦礦山開采生產環境綜合治理專項整治方案,對礦區進行了環境治理專項整治,邊坡、內外排土場進行土地復墾、植樹和草籽的播種,道路進行了硬化;晟凱煤業和山西能源鑫建煤業一直停產,建有全封閉儲煤庫,運輸主干道全部硬化,露天未存放原煤。
(三)朔州市:中煤平朔集團有限公司制定了《采礦區生態恢復治理方案》,2018年計劃復墾8706畝,截至目前,已完成復墾土地6706畝。
(四)晉中市:5座露天煤礦應完成復墾面積4333.4公頃,目前已復墾1206.7公頃;加強植樹造林工作,推動生態恢復治理。
五十六、忻州市8座露天煤礦在產,其中4座存在自燃現象。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2017年以來,忻州市對轄區內露天煤礦進行摸底排查,對涉及自燃的4家露天煤礦實施行政處罰,責令限期整改。同時,聘請專家對火區自燃問題進行了把脈會診,逐礦制定火區治理方案,采取黃土覆蓋、開挖剝離、注漿封堵、綠化復墾等滅火和生態恢復措施。目前,自燃區明火點位已全部得到控制。
五十七、呂梁市交口縣共有4座露天煤礦,揚塵治理不到位、生態綜合治理緩慢。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呂梁市交口縣4座露天煤礦:晟凱煤業和鑫建煤業處于停產狀況,且均建有全封閉儲煤庫,運輸道路全部硬化;永興煤業與山西華瑞煤業有限公司制定了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專項整治方案,根據方案要求實施了苫蓋、灑水、土地復墾、植樹、道路硬化等措施,完成了揚塵污染治理,加快了生態綜合治理進程。
五十八、朔州市中煤平朔集團東露天煤礦,廠區內揚塵嚴重,多處矸石亂堆亂放。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2017年,朔州市對中煤平朔集團東露天煤礦揚塵污染及矸石亂放問題實施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中煤平朔集團有限公司積極增加灑水車作業,抑制作業區爆破、裝載及道路運輸產生的揚塵;排棄采空區揚塵大或大風天時,停止排棄作業,降低揚塵的產生量。同時,按計劃及時對排土、排渣、矸石場進行生態恢復。2017年8月底前對東露天礦礦區裸露矸石、北排土場東側矸石區域實行黃土覆蓋,覆蓋面積約9.2萬平方米。
五十九、山西省有近3000家非煤礦山,但缺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等政策措施,恢復治理難以落到實處。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2017年8月,省財政廳印發《關于煤炭企業自行決定提取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的通知》,目前,已開展了相關工作。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初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六十、一些地方私挖亂采問題較為突出,陽泉市眾多企業露天無序開采礬石、石料等,開采面積超過5000畝,生態環境破壞嚴重。晉中介休市20多家石料企業以及臨汾浮山、翼城、襄汾等地鐵礦企業大面積開山采礦,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太原市慕云山、陽曲縣泥屯鎮一帶采石場大面積開山采石,揚塵問題嚴重。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省國土廳:印發《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針對私挖亂采磚瓦粘土石料等重點熱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全省共排查各類磚瓦粘土、石料廠、攪拌站2207個,其中立案查處213件,罰款67.6萬元,扣押違法設備24臺,行政拘留4人,刑拘1人,處分3人。
(二)陽泉市:2017年以來,連續組織開展了進一步引深嚴厲打擊非法井工盜采礦產資源專項行動等十余項專項行動。截止目前,全市出動巡查11470余次,出動執法人員38130余人次;巡查歷史非法違法采礦坑點及重點熱點區域18060余次(個),巡查關閉礦1551余次(座)。行政立案60件,移送公安8起。經排查,因私挖濫采和涉煤涉礦工程毀壞土地共20760畝,目前已經投入資金15789萬元,治理9185畝。
(三)晉中市:2017年,介休市責令全市24家石料企業全部停工,編制了《山西省晉中市介休市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成果報告》《龍鳳鎮裸巖邊坡生態修復方案》,出臺了《關于開展嚴厲打擊無證非法采礦行為冬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定期開展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行動。2017年12月,介休市制定了《綿山山體生態環境修復項目分年度實施方案》,細化2018-2020年度工作計劃。今年7月完成工程招投標等前期手續,一期工程9月開工,分2年完成生態修復,已將4000萬元專項治理修復經費列入2018年財政預算。
(四)臨汾市:完成了全市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市國土資源局向財政部門申請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規劃編制專項資金,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實施塔兒山土地復墾項目和二峰山鐵礦采礦沉陷區土地復墾項目,項目設計批復已下達,正在組織施工招標。襄汾縣編制《襄陵鎮井頭村等五處山體生態修復方案》。大鄧鄉4個生態修復項目(原襄汾縣鐵礦、四家灣金銅礦、洞溝村、神坡村)已竣工;襄陵鎮井頭村山體生態修復項目已完成山體排險、削坡、平整等工程,正在進行覆土、綠化和排水渠建設。浮山縣對19座鐵礦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專項檢查,礦山企業分年度開展治理恢復工程;開展廢棄礦渣調查摸底工作,成立天億澤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統籌規劃全縣廢棄礦渣綜合治理;實施二峰山鐵礦采礦區土地復墾項目,已完成項目設計和預算,正在招標項目施工單位。翼城縣加大對18座鐵礦礦山企業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監管力度,實施塔兒山土地復墾項目,建設規模835畝,總投資488.29萬元,正在招標項目施工單位。
(五)太原市:編制《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太原市關于市級發證礦山企業環保督查整改實施方案》,采取片區綜合治理,明確礦山企業退出時間表,對太原市慕云山2座采石場、陽曲縣泥屯鎮棋子山13座采石場實施停產整改。積極對2座礦山開展生態恢復治理試點,在原采場上復土,栽植經濟林作物,其他礦山正在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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