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软件(永久免费)-av三级片在线-av三区在线在线播放-av色国产色拍-av色狠狠一-av色图

相關欄目
新聞資訊 >>
合作媒體 >>
展會知識 >>
當前位置:首頁 >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第十二批信訪案件


7月24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2件。7月21日交辦我市的第9批36個一般信訪案件中,屬實31件、不屬實5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7件。7月16日交辦我市的第4批4個重點信訪案件中,屬實3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件。

一、7月24日第12批交辦件情況:

7月24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12批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2件,其中涉及水污染6件(次)、大氣污染4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態污染5件(次)、重金屬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4件(次)、噪聲污染13件(次)、油煙污染4件(次)、揚塵污染4件(次)、其他污染2件(次);涉及城關區20件(次)、七里河區6件(次)、西固區2件(次)、安寧區4件(次)、紅古區3件(次)、永登縣3件(次)、榆中縣2件(次)、皋蘭縣0件(次)、高新區2件(次),以上部分案件為多重投訴。

1、受理編號686: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公示了受理編號266的處理情況,該問題由永登縣政府答復。其中公示內容中有兩處市民認為不真實:(1)2019年5月甘肅黑林鄉村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毀壞流轉土地,但實際是2018年7月26日毀壞土地,毀地時間錯誤;(2)當時口頭承諾賠償5000元,但市民從未索要賠償,只需要當地政府恢復流轉地魯冰花卉原狀。

2、受理編號687:紅古區花莊路水泥廠家屬院樓下多家餐飲店(一家人飯館、大運河飯館、滋滋面莊、張記燒烤店等)煙道從住戶窗戶旁直通樓頂,油煙、噪音擾民。

3、受理編號689:榆中縣方家泉村蘭州恒大山水城1期5號樓地下室有一大型生活污水蓄水池,所有生活污水未排入城市管網而是排進此蓄水池中,蚊蠅滋生,臭味擾民。

4、受理編號694:每日10:00-23:00,安寧區萬新南路飛天世紀新城C棟三樓鍋來鍋往火鍋店,噪音擾民。

5、受理編號699:安寧區巖子街眾邦金水灣小區東門10米處垃圾站臭味擾民。另市民在垃圾站對面隨地大小便,造成環境衛生臟亂差。

6、受理編號700:2019年4月至今,城關區城關黃河大橋北側橋下向東20米處,有一水泥暗管不定時排放黑水,直排黃河,臭味擾民。

7、受理編號701:七里河區土門墩排洪溝附近有許多臨時搭建的彩鋼棚(用于商業經營)和商鋪,將各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溝,再流入黃河。排洪溝內極其臟亂、臭氣熏天。另彩鋼棚附近路邊還有許多街邊攤位占道經營,影響市容及市民通行。反復投訴多次,均未解決問題。希望將無證經營的商戶全部取締,杜絕河道排污,還排洪溝內河道暢通、水凈水清。

8、受理編號702:七里河區龔家灣市煤炭公司旁邊的排洪道上建有兩層違法建筑(未拆除),該建筑下暗埋的排污管道延伸到河道內,并將未處理的污水排入黃河。2018年向蘭州市信訪局投訴(轉至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處理),未解決。2019年7月3日,向陽光在線欄目反映,至今未果。

9、受理編號712:2018年8月,榆中縣興隆山西山景區索道下站因處于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被環保部門責令停運,景區關閉。市民建議考察后景區能否重新開放。

10、受理編號714:(1)城關區九州經濟開發區海盛花園對面山體坡面破壞嚴重,十多年沒有種植樹木及綠化,塵土飛揚,污染嚴重,雨天水土流失,污泥濁水四處橫溢;(2)城關區九州經濟開發區天源九號修建專屬百米觀光扶梯,大肆破壞山體,塵土飛揚,雨天水土流失,污泥濁水四處橫溢。(3)城關區元森地產修建樓盤大肆破壞山體,對破壞的山體沒有綠化,塵土飛揚,污染嚴重,雨天水土流失,污泥濁水四處橫溢。

11、受理編號716: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一社58000余株林木被祥龍水業責任有限公司湟惠水電站破壞,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曾多次向當地政府反映,未解決。

12、受理編號718:(與714號投訴件為重復來信,投訴內容相同)

13、受理編號719:(與714號、718號投訴件為重復來信,投訴內容相同)

14、受理編號720:城關區雁灘路雁灘交警大隊菜市場內,環衛部門在菜市場垃圾點處清洗垃圾車,導致污水井堵塞,污水溢出,四處流淌,臭味擾民。

15、受理編號721:城關區南環路寶蘭客專(東崗至第二個行人涵洞段)有垃圾散落在草叢中,污染環境。

16、受理編號725:城關區和平路95號市建一公司家屬院南側停車場,場地未做硬化,晴天揚塵嚴重,雨天泥水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17、受理編號727:永登縣連城鎮連城村連城二社張某某養豬場在居民區中間,豬場積糞池清理不及時,蚊蠅滋生,臭味擾民。

18、受理編號728:城關區東崗東路西北永新世貿廣場東側小巷道,生活污水、糞便隨處可見,臭味擾民。

19、受理編號729:七里河區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區苗圃花園3號樓下有一出租車充電樁,每日00:00-05:00來充電的出租車司機聚眾喧嘩,噪音擾民。

20、受理編號730:城關區灘尖子社區雁寧路市政府家屬院東北角,有一個40-50平方米的狗舍,臭味、噪音擾民。

21、受理編號733:城關區顏家溝46號麥積山路西口清真寺噪音擾民。

22、受理編號736:西固區牌坊路金色家園小區一樓羊老大、咩羊閣烤肉店未設置專用煙道,油煙擾民。每日17:00-次日03:00,噪音擾民。

23、受理編號737:城關區南山路利園報廢汽車廠內,有人生產塑料泡沫,氣味難聞,噪音擾民。

24、受理編號739:城關區雁興路基業豪庭南門10號樓2單元1樓逸飛烤肉店,2017年至今,每日15:00-次日02:00油煙、噪音擾民。

25、受理編號740:2018年11月至今,每日23:00-次日05:00,甘肅建投在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津西路崔家崖社區對面施工蓋樓,噪音擾民。

26、受理編號744:城關區盤旋路蘭州大學對面飛天大酒店、東方酒店空調冷卻機噪音擾民。

27、受理編號745:城關區九州大道豐泉發電廠2019年7月22日晚間垃圾運輸車未封閉,沿路遺灑污水,臭味擾民。

28、受理編號747:永登縣上川鎮黃茨灘村辛某某砂廠從該村3社耕地上取土,用于填埋其之前采砂形成的砂坑,村民認為破壞了耕地。

29、受理編號748:安寧區劉家堡街道海亮濱河壹號小區17號樓下領頭羊烤肉店從夜間營業至凌晨兩點,油煙、噪音擾民。

30、受理編號752:七里河區八里鎮五里鋪村水站至地質隊家屬院馬路兩旁有6家私人養牛場,牛糞隨意堆積,臭味擾民。曾向當地政府反映,未解決。

31、受理編號757:城關區金昌路廣場西口中國電信蘭州分公司外掛空調機噪音擾民。

32、受理編號760:城關區九州東環路天源九號小區每日19:00-21:00,市民跳廣場舞,音響噪音擾民。

二、7月21日第9批一般件辦結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21日交辦我市的第9批36個一般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31件、不屬實5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7件。

具體受理查處情況如下:

1、受理編號456:康樂動物醫院、云生動物醫院等多家動物醫院,嚴格按照蘭州市環保局、獸醫局的要求工作,每月到環保局領取醫療垃圾轉運聯單,將醫療垃圾交由蘭州垃圾處理中心處理。近期,因有市民惡意舉報,蘭州市環保局對所有醫院進行處罰,且沒有處罰標準,安寧區罰款2000元、七里河區罰款50000元。認為蘭州市環保局不作為推卸責任,直接將責任推到各個動物醫院。希望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徹查此事。

責任單位:蘭州市生態環境局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舉報內容中反映的安寧區處罰2000元,此處罰由安寧區農業農村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所做行政處罰,7月14日安寧區農業農村局向該醫院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直排醫療廢水的違法行為,停業整改并辦理相關手續;7月15日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安動監告〔2019〕1號),依照《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處以2000元罰款。該醫院已于7月15日停業整改。

7月15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對安寧區動物醫院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蘭生環安分環罰先告〔2019〕10號)擬處罰款5000元。隨后,經市生態環境局審查發現,安寧分局在辦理該案件時,未按要求使用甘肅環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輔助決策系統進行裁量,行政處罰自由裁量不規范,對該動物醫院獸用X影像系統未進行登記報備行為未做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經研究決定:撤銷安寧分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責令重新調查處理,對安寧分局環境執法負責人辛某某予以告誡約談。安寧分局在對該醫院違法行為進一步核實的基礎上,對以上兩個違法行為運用甘肅環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輔助決策系統裁量,對未辦理環評審批問題,擬處罰1.6萬元;獸用X影像系統未進行登記報備行為擬處罰2.8萬元,合計4.4萬元。

市生態環境局七里河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和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對未辦理環評審批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款2.3萬元;對獸用數字X光影像系統未進行登記備、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款2.8萬元,合計5.1萬元。七里河區農業農村局對于七里河區康樂動物醫院違反《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問題,已立案處理。目前,該醫院已于7月15日停業整改。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對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七里河分局向未辦理環評審批的動物醫院發放醫療垃圾轉運聯單的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對安寧區分局、七里河區分局予以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通報批評,責令立即予以糾正。市生態環境局已要求各區縣生態環境分局在今后工作中以此為鑒,舉一反三,嚴格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程序和流程,公平、公正查處環境違法案件。

2、受理編號457:2019年3月至今,城關區佛慈大街大沙坪恒大綠洲1號院內每日06:00-23:00施工蓋樓,噪音擾民。曾向蘭州市城管執法局反映,未解決。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反映噪聲為恒大綠洲一號院住宅樓的基坑部分,施工時間從早上八點開始,夜間十點結束,施工期間噪聲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影響。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對恒大綠洲1號院施工方進行約談,一是要求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夜間(22:00-06:00)施工行為的發生;二是要求其盡量減少白天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音;三是對于白天施工過程中產生噪音問題,施工方要與周圍居民協調,爭取周圍居民諒解。下一步,蘭州市城管委將加大周邊巡查頻次及巡查力度,每日對該工地夜間進行值守,確保不發生夜間施工噪聲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

3、受理編號460:中國移動、聯通、電信在七里河區西果園鎮百合小鎮2號樓頂放置信號發射箱8臺,電磁輻射嚴重影響住戶身體健康。曾蘭州市環保局反映,未解決。

責任單位:蘭州市生態環境局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鐵塔公司于2017年5月在七里河區西果園鎮百合小鎮2號樓電梯井頂建設鐵塔8個,并搭載有移動、聯通、電信通訊設備。經查,該建設鐵塔及聯通、電信公司搭載的通訊設備均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移動公司建設的通訊基站與省生態環境廳(原省環境保護廳)批復的地址不相符。針對轉辦件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及七里河相關單位對鐵塔、移動、聯通、電信公司進行了現場詢問和檢查取證,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鐵塔、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對違法行為立即改正,并及時處理群眾投訴,確保群眾滿意。聯通、電信公司已于7月22日18∶00前拆除違法建設;移動公司已于7月23日10∶00前拆除違法建設,鐵塔公司已于7月23日14∶00前拆除違法建設。

該問題已辦結。

4、受理編號461:2019年7月5日至今,城關區定西路長城賓館將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在賓館鍋爐房,臭氣熏天,影響周邊住戶正常生活。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針對此問題,城關區政府安排渭源路街道進行現場核查。經查,長城賓館將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在賓館鍋爐房院內,異味嚴重。鑒于此情況,城關區渭源路街道與賓館負責人進行現場溝通,要求賓館連夜清運垃圾,并消除異味。同時形成常態化管理,要求該賓館實現垃圾日產日清,不得隨意堆放垃圾,影響周邊住戶生活。

該問題已辦結。

5、受理編號464:(1)城關區雁灘科教城二期周邊環境極其惡劣,臨時道路,產生大量的粉塵;東面608路垃圾堆積、惡臭難聞,環境污染嚴重;(2)32號樓東北角,有一生產膠帶的小作坊噪音、氣味擾民;(3)雁灘科教城二期北面大約100米液化氣站,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罐體傾倒出的殘液對土壤、水源造成污染。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科教城二期南側、西側、北側均未發現有垃圾堆積,科教城二期東側為608路及管廊工程施工現場,該區域四周有圍擋,土方全部覆蓋,無垃圾堆積現象,但有輕微揚塵。針對608路產生輕微揚塵,城關區已安排雁北街道辦事處加大巡查力度,采取灑水抑塵措施,控制揚塵現象的發生。目前,該區域揚塵現象已有效抑制。

轉辦件中提及的生產膠帶小作坊,實為科教城二期西區32號樓東北角外側的城關區雁灘強力膠帶商鋪,占地70平方米,有營業執照,沒有環保手續。主要經營膠帶半成品加工,有一臺膠帶分切機,操作時間集中在白天,每月開機3至5天。經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現場監測,未發現噪聲超標,但現場存在異味。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現場對城關區雁灘強力膠帶廠下達了整改通知,要求該企業立即停產,補辦環評手續,在未取得環評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

轉辦件中提及液化氣站為蘭州興雁液化石油氣站,建于2001年4月,占地面積8畝,原有儲罐3個,容積73立方米。2017年因土地糾紛由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其關停,并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原有儲罐于2017年8月排空停止使用。該站現已更改為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涉及液化氣瓶充裝環節全部在青白石新興液化氣站進行,不存在罐體傾倒液化氣殘液的問題,也未發現產生大量有毒氣體。

該問題已辦結。

6、受理編號467:永登縣龍泉寺鎮水槽汫二社村民陳某某在村內堆放建筑垃圾,陳某某亂挖耕地。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水槽汫實為永登縣龍泉寺鎮水漕溝村。轉辦件提及陳某某在村內堆放建筑垃圾實為陳某某家宅基地舊墻基,現作為新房后墻護坡使用,周邊不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情況。轉辦件反映陳某某亂挖耕地的問題,查無此人,經查,亂挖耕地實為村民胡某某住房后墻與舉報人承包地之間的地埂,不存在亂挖耕地情況。轉辦件中反映的問題實為舉報人與陳某某、胡某某之間的鄰里矛盾糾紛。針對轉辦件涉及問題,永登縣政府組織永登縣自然資源局、永登縣住建局會同龍泉寺鎮人民政府、龍泉寺派出所組織當事人就矛盾糾紛進行現場調解。其中,舉報人和陳某某宅基地根基矛盾糾紛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舉報人和胡某某承包地地埂矛盾糾紛達成一致,并由雙方當事人現場簽字確認。下一步,永登縣龍泉寺鎮人民政府將繼續就存在的糾紛問題跟蹤督辦,加大工作力度,爭取做通當事人思想工作,必要時協調司法部門提供法律援助,通過法律渠道妥善解決合理訴求。

該問題已辦結。

7、受理編號468:永登縣城關鎮新城區佳寧步行街小區火鍋店、茶餐廳、KTV、火吧,油煙、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永登縣佳寧小區步行街范圍內各類型餐飲店眾多,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已安裝商用油煙凈化器餐飲店47家,未安裝油煙凈化器餐飲店10家;有KTV娛樂場所3家,其中歡樂頌、寶利金兩家KTV大門及消防通道未安裝隔音門,營業期間敞開大門和消防安全通道,噪聲影響周邊環境。永登縣政府就佳寧步行街餐飲及娛樂場所油煙噪聲影響周邊環境進行治理。一是對10戶未安裝油煙凈化器的餐飲經營戶立案處罰,并限期整改,加裝油煙凈化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營業。二是責令永登佳永物業有限公司督促經營戶及時清理油煙凈化設施。三是責令歡樂頌KTV、寶利金KTV限期在大門及消防通道大門加裝或完善隔音設施,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營業;同時,營業期間嚴格遵守《甘肅省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不得超時營業,不得在營業期間敞開大門和消防通道。截至目前,有1戶餐飲經營戶已完成安裝油煙凈化器,9戶正在進行安裝。歡樂頌KTV正在一樓大門、二樓消防門加裝隔音設施,寶利金KTV正在對二樓隔音設施進行改造提升。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永登縣市場監管局、永登縣文旅局跟蹤督辦,確保相關問題高效高質整改。

8、受理編號469:榆中縣和平鎮瑞和園小區隔壁有大片彩鋼房用于私人加工、垃圾轉運,異味難聞、噪音擾民,其中金星棺材鋪噪音尤其嚴重。

責任單位:榆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和平鎮瑞和園小區隔壁共有24戶承租戶,其中1戶為榆中金星木器鋪,1戶為甘肅天成優品門窗有限公司,其余22戶均系庫房,庫房主要出租用于廢品回收。榆中金星木器鋪從事棺材制作,證件不全,經營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投訴噪音來源于生產過程中電鋸所產生,和平鎮政府下發整改通知,現場監督榆中金星木器鋪停業整改。甘肅天成優品門窗有限公司從事鋁合金門窗加工,2019年5月21日注冊工商營業執照,6月20日開始加工生產,證件不全,和平鎮政府責令停業,限期搬離。其余22戶系庫房,出租主要用于廢品回收,22戶經營戶均證件不全,回收廢品不定期外運,由于夏季高溫,廢品堆放場地氣味難聞。榆中縣和平鎮政府已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斷水斷電措施,督促22戶廢品回收場所清理物品,限期搬離。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榆中縣將督促22戶廢品回收經營戶清理場地限期搬離。同時加強對該區域監管,杜絕此類問題發生,逐步改善該區域周邊環境。

9、受理編號470:城關區南濱河東路759號(大眾巷北門原城關國稅局)城關稅務局第四分局辦公樓頂東南角平臺上,安放職工食堂風機,做飯期間噪音嚴重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辦公樓與附近居民樓間距狹小,每日早、午餐時間,職工食堂鼓風機運轉產生噪聲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2018年7月初,原城關國稅局曾接到該問題投訴,同年7月10日,完成對食堂排風口管道及風扇軸承更換,并加裝規格為3米的消音器一套,消減和隔斷噪音。2018年12月24日,由第三方檢測公司對風機聲源和敏感點進行監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C/HJ-2018-133),監測數據符合噪聲排放國家標準。針對擾民問題,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于7月24日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再次對食堂風機運轉聲音進行檢測。同時進一步規范食堂工作流程,明確要求非早、午餐時間不得使用風機,減少風機使用頻率,將噪聲影響降到最低。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將進一步對食堂風機進行隔音降噪處理,減少噪聲擾民現象,及時走訪附近住戶,了解各住戶對該問題整改情況是否滿意,確保問題整改徹底、改到群眾滿意為標準。

10、受理編號472:城關區箭道巷北側沿濱河南路黃河風情線高音賣唱噪音擾民,周邊茶攤亂扔垃圾,垃圾倒進黃河,污染環境。

責任單位:蘭州黃河風情大景區管委會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箭道巷北側沿濱河南路黃河風情線為市民健身、休閑、娛樂的公共場所。黃河風情線執法支隊一大隊多次聯合轄區派出所清理整治噪音擾民問題,并多次勸阻某網紅歌手演唱。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近期在沿線設置了噪聲監測系統2套,配備手持噪音測量儀4臺,安裝降低噪音溫馨提示牌20個。同時,加大噪音擾民的整治力度,多次聯合轄區派出所、城關區執法中隊開展聯合執法,杜絕噪音擾民。箭道巷北側南濱河路為街心公園,緊鄰老干部活動中心,每天有眾多老年人聚集于此。園內有個別經營戶存在將垃圾掃入綠地內的情形,不存在將垃圾倒進黃河的現象。針對園內有個別經營戶將垃圾掃入綠地的行為,公園管理方及執法大隊加大宣傳力度,要求經營戶維護好周邊環境衛生,不得將垃圾掃入綠地。同時轄區執法大隊及公園管理方要求,園內茶攤經營者將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統一倒入園內設置的垃圾桶內,管理部門安排物業單位統一收集清運。今后轄區執法大隊及公園管理方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和管理力度,常態化做好監督監管工作,杜絕此類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

11、受理編號473:榆中縣和平鎮瑞和園小區隔壁有大片彩鋼房用于私人加工、垃圾轉運,異味難聞、噪音擾民,其中金星棺材鋪噪音尤其嚴重。(與受理編號469投訴問題重復)

12、受理編號475:榆中縣建華攪拌站將污水隨意排放在鄰近的翰林院住宅小區。

責任單位:榆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建華攪拌站生產污水采用專用的泥漿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收集再利用;建華攪拌站有旱廁一座,吸糞車定期進行拉運至榆中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工人洗漱后污水倒入泥漿沉淀池,處理后回收利用;廠區內無食堂,不外排生活污水。鄰近的翰林院有近期雨水匯集形成的水坑,不是建華攪拌站排放的污水,也未發現榆中縣建華攪拌站將污水隨意排放在鄰近的翰林院住宅小區情況。針對轉辦件問題,榆中縣住建局要求建華商砼站定期清理旱廁并對泥漿沉淀池廢水進行回收利用,嚴禁隨意排放污水。

該問題已辦結。

13、受理編號477:(1)蘭州市環保局對安寧區違規使用燃煤鍋爐問題敷衍了事;(2)安寧區南濱河路由東向西至腫瘤醫院,常年有奇臭味。

責任單位:蘭州市生態環境局、七里河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安寧區實有燃煤鍋爐實用單位11家共21臺,其中9家單位18臺燃煤鍋爐為2014年之前注冊的煤粉或水煤漿鍋爐,手續完備,不屬于違規鍋爐;蘭州市安寧桃海石化機械有限責任公司1臺6蒸噸煤粉鍋爐為2014年之后違規注冊,仁和熱力沙井驛熱力中心兩臺20蒸噸煤粉鍋爐存在未批先建違法行為。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及我市燃煤鍋爐監管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對安寧區燃煤鍋爐進行了分類整治:一是暫時保留了符合國家政策和環保要求的市建投物業有限責任公司第29家園3臺20蒸噸水煤漿鍋爐;二是對手續完備但按照國家政策要求需要淘汰的8家15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進行了拆除及改造、搬遷,其中市建投物業有限責任公司第九家園和第三佳園所屬的4臺10蒸噸煤粉鍋爐、蘭州熱能有限公司機務段和車輛段所屬的兩臺10蒸噸、兩臺6蒸噸、兩臺4蒸噸煤粉鍋爐、蘭州職業技術學院1臺10蒸噸鍋爐與寶和園并網、1臺兩蒸噸鍋爐改為電鍋爐,安寧塑料廠1臺兩蒸噸煤粉鍋爐改為燃油鍋爐,蘭州方正包裝有限責任公司1臺兩蒸噸煤粉鍋爐改為電鍋爐,甘肅高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臺兩蒸噸煤粉鍋爐已搬遷;三是對2014年之后違規注冊的蘭州市安寧桃海石化機械有限責任公司1臺6蒸噸煤粉鍋爐責令進行拆除,并改為空氣熱源泵電采暖;四是對存在未批先建違法行為的蘭州仁和熱力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華尊立達供熱站兩臺20蒸噸煤粉鍋爐,市生態環境局于2016年9月30日對該供熱站未批先建違法行為處以5.6萬元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目前該供熱站已經啟動天然氣鍋爐改造工作。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蘭州市將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相關要求,轉變工作作風,舉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項,研究對策制定整治措施,按照國務院及生態環境部要求,抓好問題整改。一是按照國家要求,督促各區縣2020年底前完成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取締;二是堅持先立后破,積極協調對接住建、自然資源、熱力、昆侖燃氣、電力等部門,加快新熱源建設,確保居民冬季安全供暖;三是繼續抓好現有燃煤鍋爐監管管理,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燃煤鍋爐嚴管重罰和限期整改,確保居民冬季清潔供暖。

(2)轉辦件中反映的問題區域位于七里河區南濱河路省腫瘤醫院至小西湖公園東大門,北側為黃河,南側為小西湖公園。該區域內未建設產生惡臭氣味的工業企業,臭味主要來源于南濱河路小西湖排洪道內污水截流設施以及北側配套的生活污水提升泵房。每逢下雨或黃河水位上漲時,小西湖泵站污水處理設備滿負荷運轉,造成污水管網滿溢,產生氣味。另外,距離黃河入口50米處的小西湖排洪道內的截流設施每逢陰雨天產生氣味,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針對該區域臭味問題,我市將責成市水務局牽頭,由七里河區政府配合,對該處污水泵房污水臭味問題制定方案進行治理。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在制定方案進行治理同時,將責成水務局及市政部門加強小西湖污水泵房日常管理,完善污水提升設施能力保障,最大限度減少該區域臭味影響周邊環境。

14、受理編號478:安寧區十里店藍星花園一號樓亂堆垃圾、私建廁所,氣味難聞。

責任單位:安寧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信訪投訴問題中所稱安寧區十里店藍星花園為藍星花園小區,隸屬于中車集團甘肅工程機械修理有限公司,由該公司總務科提供物業服務,因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造成1號樓周邊公共區域雜物堆放現象。7月21日,培黎街道辦事處現場責令該公司立即對群眾信訪投訴問題進行整改。截至7月22日上午,1號樓周邊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已清理完畢,共清理雜物20方。信訪投訴問題中所述私建廁所,氣味難聞的問題,經核查,其排污管道接入市政排污管網中,無亂排現象。針對私建廁所,氣味難聞問題,截至7月22日上午,培黎街道辦事處已對私建廁所進行了拆除,并封堵排污管口。

同時,培黎街道辦事處進一步加大該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監管力度,督促該公司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提高小區物業服務與管理水平,確保小區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為小區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15、受理編號479:城關區黃河沿1-5號家屬院西側兩個賣雞的攤位,臭氣熏天,擔心有雞瘟。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責成廣武門街道牽頭,聯合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城關區市場監管局,對售賣活雞商戶進行現場檢查。兩商戶原在河水道市場經營,因居民多次投訴,且市場后期整合,取締售賣活雞經營項目,因此在自己租住的黃河沿平房區內私自售賣活雞,夏季高溫導致氣味難聞。針對現場檢查情況,執法人員依法現場取締非法銷售活禽的攤位,隨后廣武門街道對售賣活雞攤位進行消毒處理。

該問題已辦結。

16、受理編號481:城關區嘉峪關西路360號(甘肅省電子公司家屬院)臨街道路拐角處,堆放垃圾,臭氣熏天,嚴重污染環境。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件所反映的城關區嘉峪關西路360號(省電子公司家屬院),靠近東部商圈,租住戶較多,加之物業之間推諉扯皮,管理混亂,院內有亂扔廢舊家具和其他生活垃圾的問題。7月21日晚,城關區嘉峪關西路街道已組織瑞德物業公司對該小區現有垃圾進行清運,并設立四色垃圾分類桶。同時,城關區環衛部門安排早晚清運時段,對該小區的生活垃圾進行清運處理,并由專人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嚴格防控垃圾亂扔亂倒行為。截至目前,該小區廢舊家具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畢。

該問題已辦結。

17、受理編號482:省委大教梁住宅小區單元門碰撞噪音大,夜間拉運垃圾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小區單元門存在卡澀問題,居民出入時會發出輕微響聲,小區五號樓單元門正維修中。該小區每晚23:00至次日2:00實施垃圾清運工作,在清運過程中需對裝車垃圾進行壓縮處理,噪聲來源為清運車發電機及垃圾壓縮作業時的機械噪聲,影響居民正常休息。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對該小區銀安物業公司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針對單元門碰撞產生的噪聲問題,銀安物業公司已對所有單元門進行檢修,消除單元門異響。隨后,廣武門街道對銀安物業公司進行約談,要求銀安物業公司對垃圾清運時間進行調整,提前至每日夜間21:00至22:00,避免夜間擾民。

該問題已辦結。

18、受理編號483:城關區新港城小區外楊大師鴨爪爪餐廳營業期間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政府第一時間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對位于雁北路2004號新港城A區1號樓楊師傅鴨爪爪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該店正在裝修未營業,噪聲源于該店內部裝修過程中產生陣發性噪聲。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現場要求該店嚴格在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時間段內進行裝修作業。其后對楊大師鴨爪爪火鍋店相關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其環保意識。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因該店正在裝修,預計8月5日完工,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現場要求該店加快裝修進度,同時嚴控裝修作業時間,減少噪聲擾民。

19、受理編號484:甘肅日報印務中心噪音污染嚴重。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轉辦件問題與本輪第5批197號、第6批250號和第6批305號問題重復。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7月21日接到轉辦清單后,城關區政府立即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再次到甘肅日報印務中心進行核查。2019年7月22日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蘭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二十九第一款之規定,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城環罰字[2019]13號)并處罰金8000元整,下一步,督促該單位加快改造進度。

20、受理編號487:排洪南路二機廠(六建金悅府)項目夜間施工噪音嚴重擾民,粉塵污染嚴重。

責任單位: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查,甘肅建投地產金悅府項目位于蘭州市城關區排洪南路489號,承建單位是甘肅第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甘肅第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工地水泥罐車出入,車體輪胎不潔,存在揚塵污染的行為。夜間澆筑混凝土、裝卸建筑材料等施工行為產生噪音,存在噪音污染問題。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金悅府工地進行查處,執法人員告知項目施工方夜間施工產生噪音和揚塵污染問題,并于2019年7月17日向甘肅第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夜間停止施工,并安排嘉峪關路中隊執法人員夜間在施工現場進行值守。同時,強化整改措施,在基坑周邊共設置噴淋頭428個,基坑馬道采用混凝土全部硬化,馬道邊坡采用混凝土噴漿固化,基坑內部基本無裸露土方。市生態環境局在現場設置了揚塵監控系統,適時加大灑水頻次,嚴格落實好"6個100%"抑塵措施。目前該工地夜間已停止施工。

該案件已辦結

21、受理編號488:永登縣武勝驛鎮武勝驛村龍某紅、龍某泉、龍某成等人在永登縣蔣某阜林場內非法開采礦石,毀壞國家天然林地434.46畝;在該村紅土莊挖山開礦,造成大量植被破壞;在該村小川口修建砂場、攪拌站占用林地、耕地;在該村屯溝灣挖山開礦,揚塵污染嚴重;將該村一塊集體林地幾萬顆樹砍伐;該村龍某某和張某某合開養殖場,毀損馬圈溝大量林地、耕地、山地。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中反映的龍某紅、龍某泉、龍某成等人在永登縣獎俊埠林區內非法開采礦石,毀壞國家天然林地434.46畝。問題屬實。該問題已立案查處,并于2014年經永登縣人民法院判決并執行結案。

2014年以來,永登縣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年逐步進行植被恢復。2017年4月,永登縣獎俊埠林場制定并實施了礦山植被恢復實施方案,2018年又編制了礦山植被恢復造林作業設計,經永登縣農林局批復并實施。目前,已對適合人工種草種樹的區域進行了植被恢復,面積達96.7畝,其余不適合人工措施恢復的區域,已按照《實施方案》和《作業設計》采取封山禁牧措施,進行自然恢復。

投訴中反映的在該村紅土莊挖山開礦,造成大量植被破壞問題屬實。該礦山公司為永登縣龍源礦業有限公司,有合法開采資質。在開礦初期,該公司只在修建道路和生產平臺時造成植被破壞,但一直未實施開采活動。2017年4月該礦山被注銷采礦許可證后,對所修建的道路和生產平臺進行了植被恢復。

投訴中反映的在該村小川口修建砂場、攪拌站占用林地、耕地問題屬實。蘭州龍源礦產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龍某某)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武勝驛鎮武勝驛村四社土地24.9畝作為攪拌站項目用地,其中耕地6.59畝,建設用地3.29畝,設施農用地15.02畝,未占用林地。2015年原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2016年底該公司對修建的砂廠進行了拆除。該宗土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蘭州龍源礦產品有限公司正在組件報批正式用地手續。

投訴中反映的在該村屯溝灣挖山開礦,揚塵污染嚴重問題屬實。2015年龍某成擅自在武勝驛鎮屯溝灣刀楞山區境內采掘建筑用輝綠巖。針對其違法開采行為,原永登縣國土資源局于2015年12月依法申請永登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永登縣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作出行政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目前,已執行到位。針對場區內堆放的石料未采取覆蓋等有效抑塵措施,造成污染違法行為,2019年7月,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責令當事人龍某成當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61000元,該企業已落實防塵抑塵措施。

投訴中反映的在該村一塊集體林地幾萬棵樹木砍伐問題不屬實。2016年8月,該村的766.98畝集體林地中4.5畝的林木被洪水沖毀,不存在人為砍伐問題。沖毀后,承包人對沖毀的林地進行了平整,永登縣自然資源局責令于2019年秋季進行造林,確保損壞林地得到恢復。

投訴中反映的該村龍某某和張某某合開養殖場,毀損馬圈溝大量林地、耕地、山地問題不屬實。該養殖場為永登縣武勝驛科技農牧種植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手續合法。經核實,該合作社所占用土地不屬林地,屬一般耕地。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本案中涉法涉訴問題已結案,下一步,永登縣將責成永登縣自然資源局、武勝驛鎮加大監管和督促力度,按時限要求完成相關植被恢復、林地造林等整治。

22、受理編號489:永登縣上川鎮下古村耕地被甘肅潤德公司非法侵占,采砂毀地,毀壞耕地950多畝。曾多次向省、市、縣掃黑辦反映,均稱不屬實。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件中關于非法侵占問題不屬實。經核查,2010年11月12日,甘肅潤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鄭某某流轉上川鎮下古山村五六社土地1357.15畝。2011年5月6日,蘭州市發改委下發《關于甘肅潤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永登潤德農業土地整理及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備案登記的通知》,同意將鄭某某流轉的1357.15畝土地作為甘肅潤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土地整理、改良土壤、襯砌渠道、農技推廣等項目用地。

投訴件中關于采砂毀地問題屬實。2012年6月,甘肅潤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將900畝土地轉包給陳某某、曹某某、白某某三人,開展土地改良項目。2015年該公司將95.64畝作為養殖項目用地,并取得相關手續。剩余361.51畝一直閑置。陳某某、曹某某、白某某三人未按照承包書約定實施土地改良項目,擅自將各自承包的項目用地作為洗砂場,并在項目用地上非法采掘建筑用砂石,造成耕地被破壞。2013年5月15日,原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對上述三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勘測丈量,實際占地及破壞土地總面積為228.96畝,并非投訴所稱950畝,其余671.04畝改良項目用地一直閑置未造成破壞。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多次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現場制止,當事人一直未恢復土地原狀。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先后于2013年7月至9月將白某某、曹某某、陳某某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移交永登縣公安局立案偵查。2014年7月,永登縣人民法院分別對上述違法當事人判處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處罰金20000元。

上述當事人均已對各自破壞的耕地進行了恢復。

該問題已辦結。

23、受理編號491:自2019年7月13日至今,有單位(修建蘭州市區通往中川機場高速公路)在皋蘭縣九合鎮三平村三社陳家溝挖山,揚塵嚴重。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蘭州市城管委現場核查,皋蘭縣九合鎮三平村三社陳家溝土方施工作業區域是正在修建的蘭州市區通往中川機場高速公路,該項目主線起自蘭州新區西南側,順接G1816烏海至瑪沁國家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機場段終點,主線全長49.73公里。蘭州市城管委安排工作人員會同皋蘭縣環保局、皋蘭縣自然資源局、皋蘭縣執法局等相關單位工作人員趕赴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對裸露土方和山體進行覆蓋,作業面及時噴淋保濕,作業時必須采取濕法作業,嚴格落實揚塵防控6個100%管控標準。皋蘭縣執法局第一時間對該工地負責人進行現場約談,并及時簽發交辦單限期整改,督促施工方對所有裸露道路不間斷的采取灑水壓塵作業,裸露面保濕不能遇風起塵,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同時皋蘭縣執法局派駐人員對工地進行督導檢查落實。7月22日,裸露山體已經全覆蓋,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該問題已辦結。

24、受理編號494:城關區陳家灣子公路局拆遷重建樓未設置專用煙道,住戶做飯期間油煙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公路局拆遷樓位于城關區酒泉路街道楊家園社區陳家灣子38號-56號,建于1993年,屬拆遷還建安置樓。樓體為井字型磚混建構,戶型及樓道內空間狹小。由于該樓內部結構設計,天然氣管道從內部樓體接入,所有住戶廚房全部位于樓體樓道內,廚房未設置專用排煙道。做飯高峰期,該樓居民廚房油煙全部排向樓道天井。針對該問題,城關區酒泉路街道將在樓體中央組織安裝通風道,將每戶排煙道接入中央排煙道,在樓頂安裝排煙油煙分離設施,確保不污染環境。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城關區酒泉路街道已聯系專業通風工程公司現場查看,進行施工設計,待方案確定后,督促開展煙道安裝工程。

25、受理編號496:西固區西固中路社區原西北合成藥廠所在地開發的金城公園小區,在蓋樓挖地基時挖出的土壤呈焦黑色。懷疑原西北合成藥廠所在地殘留有毒有害物質,在此地建設的金城公園小區存在環境安全風險隱患。

責任單位:蘭州市自然資源局、蘭州市國資委、西固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7月21日,聯合調查組現場對金城中心信訪投訴問題進行查看,土壤顏色為黃棕色,未發現焦黑色土壤。該小區已建成樓房18棟,蘭州市國資委2011年7月委托省產交所對原西北合成藥廠招商引資資產重組項目公開發布信息公告,2011年10月最終確定蘭州虹盛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為重組意向方。2013年7月26日蘭州市國資委與蘭州虹盛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原西北合成藥廠國有產權轉讓資產重組合同》(蘭國資合同〔2013〕006號),因城市規劃調整,2016年10月31日蘭州市國資委與蘭州虹盛商貿(集團)有限公司又簽訂了《原西北合成藥廠國有產權轉讓資產重組補充合同》(蘭國資合同〔2016〕002號),以上宗地按產權轉讓方式轉讓給蘭州虹盛商貿(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3月,蘭州虹盛潤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自行委托蘭州潔華環境評價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場地調查結合江蘇力維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測結果,得出土壤中關注污染物最大濃度與風險評估值篩選值對比結果,本場地無需啟動場地風險評估程序,可直接用于蘭州金城中心項目建設的結論。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已完成備案,備案號:201862010400000146。隨后,對案件反映地點周邊15戶居民及商鋪進行走訪,大部分居民表示已在原藥廠周邊居住多年,未聞到刺鼻性氣味。

該問題已辦結。

26、受理編號497:城關區白銀路123號甘肅日報社印刷廠夜間生產噪音擾民,臭味難聞。曾向當地政府反映,未解決。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轉辦件問題與本輪第5批197號、第6批250號和第6批305號、第9批484號信訪投訴問題重復。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7月21日接到該交辦件后,城關區政府立即組織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再次到甘報社印刷廠進行檢查。2019年7月22日,針對該單位未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生產,從而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案件,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城環罰字〔2019〕12號),并處罰金12.1萬元;針對該單位未按期限完成噪聲整改的案件,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蘭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二十九第一款之規定,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城環罰字〔2019〕13號)并處罰0.8萬元,下一步,將繼續督促該單位就上述問題加快整改進度。

27、受理編號503:城關區武都路市公安局家屬院樓下川味王每日10:00-20:00,噪音、油煙擾民,污水排入院內,臭味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武都路川味王酒店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無污水隔油設施,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擬立案進行處罰。同時,要求該店建設污水隔油設施,并定期進行清洗保潔,確保隔油池正常運行。關于該酒店噪聲擾民問題,由城關區環境監測站對該店噪聲進行監測,根據監測報告結果,該酒店噪聲雖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但仍然對周邊群眾生活產生影響。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要求該店對聲源噪聲進一步治理,對該單位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將督促該酒店進行整改,加裝油煙凈化設施、污水隔油設施,同時對產生的噪聲進一步治理。

28、受理編號509:城關區中山橋南、北兩側,有攤販售賣炒面筋、炒年糕,油煙擾民,污染環境。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蘭州黃河風情線大景區管委會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接轉辦后,蘭州市城管委立即組織黃河風情線大景區執法人員現場進行調查,該處確有無證燒烤攤販經營,油煙污染環境行為。首先,執法人員現場對流動燒烤攤主教育勸導,責令其自行搬離。對不聽勸阻的燒烤攤點,予以查處取締。其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安排執法人員對中山橋南、北兩側每日值守至晚23時,杜絕流動燒烤攤點污染環境。目前,中山橋南、北兩側流動攤點已被清理,無油煙擾民污染環境情況出現。下一步,蘭州市城管委將安排執法人員加大巡查頻次及巡查力度,努力給居民營造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29、受理編號514:榆中縣和平鎮柳溝河村毅德城公司在柳溝河周圍修建商業用樓、綜合市場,涉嫌占用河道,下雨時雨水漫灌至國道312,導致路面積水堵塞交通,且威脅柳溝河下游方家泉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單位:蘭州市水務局、榆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2013年4月,榆中縣政府招商引資與香港毅德集團簽訂協議,計劃在榆中縣和平鎮柳溝河西側建設現代綜合物流商貿基地毅德國際商貿城。2013年11月開工建設,2016年12月建成,占地面積約600畝,完成投資約30億元,該項目沒有占用河道建設。為了保證毅德國際商貿城防洪安全,毅德國際商貿城于2015年11月16日取得《蘭州市水務局關于對甘肅省榆中縣蘭州毅德商貿城防洪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蘭水發[2015]292號)后,對毅德商貿城東側柳溝河進行防洪治理,防洪工程始于柳溝河張家大橋下游500米處,止于東崗路柳溝河大橋處,共治理河道2.74公里,新建河堤5.48公里(其中左岸河堤2.74公里,右岸河堤2.74公里)。目前完成河道治理1.74公里,剩余1公里正在建設中。

下雨時雨水漫灌至國道312的原因是和平鎮薇樂大道,該道于2010年拓寬維修,位置為北至高速公路邊徐家營橋頭,南接T725號路毅德城售房部(現鎮政府),道路全長2480米,寬31米。該道路多年沒有維修和重新硬化,加之雨水管網管徑較小,排水不暢,多次沖破井蓋。現正值汛期,雨水量增多,降雨時由于雨水管網超負荷排放,致使大量雨水涌出管網直排G312。同時,薇樂大道又承載上游T725路雨水的排放,經312國道流向柳溝河的雨水量較大,且柳溝河橋地勢較低,雨水易囤積于橋面,由橋面排水口排入河道。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榆中縣常務會議第十八屆30次會議已通過和平鎮薇樂大道整治改造項目的改造審定,列入工作計劃,我市將督促榆中縣政府盡快籌措資金實施改造解決。

30、受理編號520:城關區草場街某干部為首的團伙在城關區大砂坪東溝挖樹15000棵,毀林23.5畝。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經城關區鹽場路街道工作組織人員調閱相關文件資料,該信訪投訴建中反映的23.5畝林地實為鹽場路街道上川村社區集體土地,不屬于林地。2006年4月,根據蘭州市工業發展領導小組會議紀要,原則同意西北永新涂料集團生產廠區遷址項目選址大砂坪八里灣。2006年5月,鹽場路街道上川村社區、草場街村社區與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意向協議》,將大砂坪八里灣東溝上川村社區70.968畝、草場街村社區東溝507.159畝土地整體出讓西北永新涂料集團公司。2007年7月,西北永新集團有限公司已取得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證。根據土地登記審批表記載,明確該宗土地系國有土地,權屬合法,面積準確,界限清楚,四鄰無爭議,建議確定為國有土地使用權,用途為工業用地。目前,該區域為西北永新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廠區。

該問題已辦結。

31、受理編號533:七里河區南濱河路省腫瘤醫院北側有施工單位(不詳)施工蓋樓,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工地是七里河區西湖北街棚戶區改造項目,施工單位為甘肅第四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裕興建筑有限公司、甘肅第二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產生噪聲的主要來源是商砼澆筑作業、廢棄井樁破碎、邊坡支護及降水井打樁施工,確實存在噪音擾民現象。蘭州市城管委立即責成西湖街道執法中隊對西湖北街棚戶區改造項目工地進行查處,并于2019年7月21日分別向這3家施工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停止夜間施工,避免噪音擾民問題再次出現。其次安排西湖街道執法中隊對該場地進行駐場值守,確保夜間無施工現象。目前,該工地已停止夜間施工,蘭州市城管委將加大巡查頻次及巡查力度,努力為周圍居民生活休息提供良好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32、受理編號534:城關區靜寧路352-354號小區一樓馬老三烤肉、信達齋炸醬面、水車園蓬灰牛肉面、伊蘭園羊肉泡饃、坤祥麻辣燙,每日06:00-次日02:00油煙擾民,且在小區內亂堆垃圾。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接到轉辦清單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武門街道進行現場核查。水車園牛肉面館、伊蘭園羊肉泡饃店、坤祥麻辣燙店3家店均已安裝高空煙道,但未安裝油煙凈化器;信達齋炸醬面未安裝油煙凈化器和高空煙道;新馬老三烤肉店已安裝高空煙道及油煙凈化器,但店前烤肉部分未連接至煙道及油煙凈化器內。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現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對五家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立即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擬立案進行處罰。并對該單位相關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

馬老三烤肉、信達齋炸醬面、水車園蓬灰牛肉面、伊蘭園羊肉泡饃、坤祥麻辣燙確實存在在樓院亂倒垃圾的問題。廣武門街道、區城市管理局已責成商戶及時清運垃圾。其后廣武門街道物管辦對承包該區域環境衛生的蘭州城關物業有限公司進行約談,該公司現已對院落環境衛生清理完畢,并對垃圾桶周圍噴灑滅蠅蚊藥物。同時要求蘭州城關物業有限公司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及時處理,杜絕亂堆亂倒垃圾情況發生。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五家單位立即進行整改,下一步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違法行為立案處罰。

33、受理編號538:(1)西固區福利東路68號容豐小區門口垃圾亂堆亂放,臭味擾民,下雨時污水橫流。(2)該小區1樓馬老五烤肉店營業期間油煙擾民。

責任單位:西固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容豐小區為容豐公司家屬院,系西固區陳坪街道管轄范圍內,該小區共有住戶61戶、商鋪5戶。日常生活垃圾由西固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清運,清運周期為每日一清。近期,由于蘭州市市政工程服務中心在福利路實施港灣式公交站臺建設項目,對該小區門口路面進行了開挖,導致環衛車輛無法進入小區清運垃圾。加之近期降雨天氣多,造成路面有一定積水。為確保垃圾及時清運,西固區安排陳坪街道先后與蘭州市市政工程服務中心和施工方相關負責人溝通協調,決定先行對開挖路面鋪設砂石,保障車輛通行正常。近日,因施工單位已完成車站站點修建工作,需正式對開挖路面進行硬化,再次造成車輛暫時不能通行,造成垃圾清運不及時。針對該情況,西固區首先安排西固區環衛服務中心及時對垃圾進行了清運,并要求小區物業根據垃圾日產量增加垃圾桶數量,確保垃圾不外溢、不落地。其次,安排西固區住建局積極與港灣式公交車站施工單位協調對接,要求加快路面硬化鋪設工作,確保環衛車輛通行正常,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2)馬老五烤肉店安裝了油煙凈化排放裝置,有高空煙道,排口在八樓樓頂。該店燒烤爐固定在店鋪之內,不存在出店燒烤行為。但由于燒烤爐上方集煙罩收集油煙不完全,有油煙外溢現象。根據現場情況,西固區城管局聘請第三方檢測公司(甘肅隆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烤肉店油煙排放裝置進行現場勘查,第三方現場提出該店不具備檢測條件,建議改進集煙罩收集裝置。其后陳坪街道第一時間組織工作人員進行了10戶入戶調查,10戶均表示存在油煙擾民的問題。綜合以上措施,西固區執法局于7月21日依法向馬老五烤肉店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店按照第三方檢測公司現場提出的建議,立即改進油煙收集裝置,完成整改后,方可營業。同時,對該店鋪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行為已對周邊居民造成了不良影響,隨后安排執法人員就該問題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店主按照相關要求整改到位。

該問題已辦結。

34、受理編號543:安寧區十里店街道倚能黃河家園27號樓B座803室餐飲店,每日19:00-23:00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安寧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反映的噪聲主要是安寧區倚能黃河家園27號樓B座803室朋友會餐時產生的聲音。蘭州市公安局安寧分局十里店派出所將該室負責人孫某某帶至派出所進行了詢問,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了批評訓誡,責令整改。鑒于該室負責人孫某某現場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其行為涉嫌無證無照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安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向其下達了《安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相關經營活動。目前,該室內原用于就餐的桌椅等設施已搬離。安寧區將督促各相關部門繼續加大監管力度,杜絕此類噪聲擾民問題發生。

該問題已辦結。

35、受理編號544:2019年2月,七里河區五星坪精剪發藝門口,開挖道路維修管道,路面回填后未硬化,車輛經過時塵土飛揚。

責任單位:七里河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件反映的七里河區五星坪精剪發藝位于七里河區五星坪中街95號,2019年2月未對該段道路進行開挖作業。2018年11月23日,因自來水管破裂,蘭州城市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破裂自來水管道進行了搶修,搶修時對該道路進行了開挖,共更換搶修供水管道約65米。管道搶修完成后,于2018年12月6日對路面進行了恢復。因該道路為通往五星坪的唯一主干道,車流量較大,車輛通過造成精剪發藝門口產生長5米、寬3米,長0.4米、寬0.3米的2處破損裸露路面,車輛經過時揚起輕微塵土。現場七里河區住建局第一時間聯系蘭州城市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立即對破損路面進行修復并硬化,現已修復完畢。同時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做好后期養護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確保不出現裸露地面揚塵現象。

該問題已辦結。

36、受理編號545:2006年6月,城關區草場街村某干部將城關區大砂坪八里灣東溝西北化工賓館北側200米23.5畝林地毀壞,用于修建軍鼎汽車檢測站和4S店,破壞生態。對公示的處理結果不滿意。"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轉辦問題件與本輪第3批73號、第8批400號信訪投訴問題重復。

該問題已辦結。

三、7月16日第4批重點件辦結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16日交辦我市的第4批4個重點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3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件。

具體受理和查處情況如下:

1、受理編號120:西固區政府在西固區修建蔡家峽水電站大壩后遺留一塊空地,有人在此修建魚池、果園、房屋等,將生活污水排入黃河流域水源地保護區內。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西固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西固區組織區水務局、區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西固分局及東川鎮等相關單位趕赴現場,對投訴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經核實,該投訴中反映的蔡家峽水電站為柴家峽水電站,全稱為甘肅柴家峽水電有限公司,位于蘭州市西固區梁家灣黃河段干流。該水電站是國家規劃中黃河龍羊峽至青銅峽河段上的第18座水電站,是一座無調節庫容的河床式電站。根據《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給甘肅柴家峽水電有限公司征撥黃河柴家峽水電站建設用地的通知>》(蘭政建〔2006〕18號),將原東川鄉、河口鄉、西固鄉和新城鎮所屬土地共計296.4716公頃(約4447畝),劃撥給甘肅柴家峽水電有限公司作為工程建設用地(劃撥征收為國有)。該投訴中反映的遺留一塊空地為甘肅柴家峽水電站庫區。經現場核實,大橋東西兩側在征用范圍內原有水塘20余處。電站建成后,庫區未淹沒區剩余4處水塘,其余水塘已全部淹沒。2012年7月13日該庫區水塘曾發生人員溺亡事件,電站從安全角度考慮,1處已回填,計劃逐步對剩余3處水塘采用外購素土或夾雜石土進行回填。該企業共有3處建筑設施,均為村級水泵房,主要用于柴家峽河段沿岸農業灌溉。庫區內的林木、果樹是為改善周邊地區生態環境栽種。庫區內除泵房外,再無其他房屋建筑,也無人居住,故無生活污水排入水源地保護區情況。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下一步,西固區將加大日常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

2、受理編號128:榆中縣定遠鎮水岔溝村干部喬某某和本村五社馮某某在水岔溝村五社開采礦山,使用炸藥雷管炸毀退耕還林和宜林地18畝松樹。曾向蘭州市人民政府信訪辦、縣林業局反映,告知不予受理。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與第2批受理編號46號、第3批受理編號98號投訴問題重復,經高新區管委會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調查核實處理情況及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詳見第3批受理編號98號答復(可于7月24日《蘭州日報》或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該案件已辦結。

3、受理編號150:高新區定遠鎮裴家洼村、榆中縣和平鎮振華倉儲附近、G30高速旁野虎坡橋附近有廢舊塑料回收黑作坊3家,生產污水直排市政管網。每日17:00至次日09:00生產,噪音擾民。曾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反映,未解決。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榆中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信訪件反映的高新區定遠鎮裴家洼村附近的廢舊塑料回收加工點位于金崖鎮邴家灣村,7月16日接到舉報后,榆中縣安排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金崖鎮政府執法人員立即查處。經查,該企業負責人劉某未辦理任何手續,于2019年4月租賃廠房1000平方米開始建設,5月20日開始設備調試。現場檢查時加工點正在生產,生產過程有廢水、噪聲產生。建有廢水循環沉淀池,對生產廢水進行循環使用。在對加工點內部、外圍的檢查中,未發現廢水直排市政管網現象。

和平鎮振華倉儲附近,有1家廢塑料回收加工作坊,位于來紫堡鄉方家泉村。該塑料回收加工點名稱為榆中和順發塑料制品加工廠,未辦理環保手續。2019年3月,榆中和順發塑料制品加工廠租賃方家泉村民火某某場地350平方米,安裝回收廢舊塑料清洗、造粒設備后開始生產,生產過程有廢水、噪聲產生,清洗廢水循環使用。3月16日,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在檢查時發現該加工廠后,立即下達了《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來紫堡撤銷并村善后工作組同時做出了現場斷電、斷水,拆除設施設備,清理原料、場地的要求。2019年4月份,該企業已按照要求斷水、斷電,清理原料、清理設備、清理場地。

G30高速旁野虎坡橋附近有1家塑料回收加工點,系自然人王某某于2019年4月租賃蘭州泰宇綠色果蔬有限責任公司閑置廠區,安裝破碎清洗設備,6月份開始調試設備,加工廠廠區生產廢水重復利用無外排,有噪聲產生。

以上3家加工點位于城市建設規劃區之外,無任何市政污水管網設施,不存在污水直排市政管網。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高新區定遠鎮裴家洼村附近(實際為309國道旁金崖鎮邴家灣村)的廢舊塑料回收加工作坊,7月16日現場檢查時處于生產狀態,有破碎、清洗、造粒生產線一條,未辦理任何手續,原料清洗建有40至50立方米沉淀池循環池,按需補充新鮮水循環使用。加工點及外圍未發現生產廢水外排跡象,周圍500米范圍內無居民居住。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現場斷電、斷水,要求負責人劉某立即清理生產設施設備、清理原料、場地。7月18日至20日,市生態環境榆中分局、金崖鎮政府執法人員現場督促整改,拆除設備,清理原料,截止7月21日,熱熔及造粒設備已全部拆除,其余設備、原料正在加緊清理中,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金崖鎮政府將督促該企業盡快完成清理。

榆中縣和平鎮振華倉儲附近的榆中和順發塑料制品加工廠,2019年3月16日,市生態環境榆中分局、榆中縣來紫堡撤鄉并村善后工作組已現場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按照散亂污企業整治要求斷電、斷水,清理設備、清理原料、清理場地。經督促,該加工廠4月份已清理設備、清理原料、清理場地。7月17日要求方家泉村委會、房東火某某對周邊遺撒垃圾進一步清理,7月21日現場復查,遺撒垃圾完成清理。

G30高速旁野虎坡橋附近廢舊塑料回收加工點,現場檢查時未發現生產廢水外排跡象。該地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無居民,位于城市建設規劃區之外,無任何市政污水管網設施,不存在污水直排市政管網問題。目前設備在調試階段,每天生產時間不確定,有設備產生的噪聲。問題核實后,鑒于該企業污染環境和無任何審批手續的事實,高新區城管執法分局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負責人王某某對該廢舊塑料回收加工點立即進行整改并限期搬離。7月19日現場核實,加工廠已搬離,租用廠區已清理。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案件還在辦理過程中,榆中縣已啟動案件調查問責程序。下一步,榆中縣將進一步加大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力度,對納入散亂污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取締。加大日常環境執法巡查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行為。

4、受理編號151:安寧區藍科路與眾邦大道交界處,有一眾邦電纜廠,每天22:00以后,有刺鼻濃重橡膠味道,市民聞到后,有頭痛惡心癥狀;24小時噪音擾民,影響居民生活。曾向當地政府反映,未解決。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與第2批受理編號(20)號、第3批受理編號(47)號投訴問題重復。經安寧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的情況屬實。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2019年5月20日、6月28日、7月16日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委托甘肅隆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分別對該公司毗鄰的中海廣場北側、中興廠家屬院內空氣中的甲苯、氯化氫、硫化氫、氨及非甲烷總烴和惡臭氣體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7月5日,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要求該公司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廠區有組織廢氣排放進行檢測,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2017年4月至今,該公司對無組織廢氣自行委托檢測,截至目前共委托檢測6次,所有檢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019年7月16日,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對該公司PVC車間、橡纜車間再次進行現場檢查,廢氣處理環保設施均正常運行,除塵器布袋清理更換、片堿投放及活性炭更換臺賬記錄健全。7月18日,安寧區政府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加快異地搬遷進度,并要求在此期間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更加嚴格、標準更高的技術改造方案,盡最大努力降低對周邊群眾的影響。該公司已制定《技改方案》,并書面承諾于2019年底前將PVC車間搬離該敏感區。

針對群眾信訪投訴反映的噪聲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對該公司周邊敏感點進行了詳細排查,并于6月11日委托甘肅隆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周邊新增敏感點位中海廣場小區廠界進行監測,檢測結果顯示噪聲超過限值標準,對新建成的中海廣場商住小區的居民造成影響。6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進行整改。企業根據整改要求,于6月29日簽訂改造合同,啟動降噪改造工程。7月16日,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執法工作人員現場檢查導體車間時發現,兩臺小冷卻塔已停用,需降噪改造的3臺冷卻塔已完成1臺,其余兩臺仍在加快改造。7月18日夜間,該公司按照技改方案完成了3臺冷卻塔降噪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委托甘肅峰驥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對整改效果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廠界噪聲57.6dB,超出3類區夜間55dB限值。針對該公司整改依然未達標的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于7月19日向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9)蘭生環安分環罰先告〔13〕號)《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處以1萬元罰款,責令該公司對已進行技改降噪的3臺冷卻塔繼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將廠區東側空地內堆放的電纜盤具等物料搬遷至居民樓較遠處場地內進行作業;對毗鄰中海廣場小區的生產車間出入口加強管理,非必要時段及時關閉,最大限度降低噪聲。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信訪案件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將繼續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聲,確保盡快達標排放;同時,督促企業落實最新制定的《技改方案》,并跟蹤督促企業加快異地搬遷進度,有效解決氣味擾民問題。

鑒于蘭州市安寧區環境監測站副站長劉某某在6月11日噪聲檢測中存在工作不嚴謹,對部分檢測點位聲功能區判定不準確的問題,7月20日,安寧區紀委給予劉某某同志誡勉談話。

(督察組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931-8920515;專門郵政信箱:蘭州市郵政A243號信箱;受理舉報時間:7月12日-8月12日每天8:00-20:00。)

來源: 蘭州新聞網 蘭州日報

注明:本文章來源于互聯網,如侵權請聯系客服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