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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第十三批信訪案件


7月25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13批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5件。7月22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10批25個一般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24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7件。7月15日交辦我市的第3批5個重點信訪案件中,屬實5件,目前均在積極辦理中。

一、7月25日第13批交辦件情況:7月25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13批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5件,其中涉及水污染5件(次)、大氣污染6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態污染3件(次)、重金屬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4件(次)、噪聲污染10件(次)、油煙污染3件(次)、揚塵污染1件(次)、其他污染5件(次);涉及城關區18件(次)、七里河區5件(次)、西固區2件(次)、安寧區4件(次)、紅古區0件(次)、永登縣4件(次)、榆中縣3件(次)、皋蘭縣0件(次)、高新區1件(次)以上部分案件為多重投訴。

具體交辦件情況如下:

1、受理編號769:城關區和政東路60號金麒麟動物醫院有限公司、白銀路解放門立交橋東南角蘭領貓科分院、雁北路城北花園東側蘭州博愛動物醫院有限公司、雁灘路天慶花園11-2號商鋪蘭州宇瑞動物醫院無環評手續和輻射安全許可證,未批先建。

2、受理編號770:2016年至今,城關區定西北路飛天家屬院21、23、25、27、29、31、33號樓,垃圾道未清理,臭味擾民。

3、受理編號771:2014年至今,安寧區萬新路費家營蘭飛小區東區46棟某住戶養鴿子,臭味擾民。

4、受理編號772:2014年至今,城關區麥積山西路城關保健站內東側平房房頂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無人清理,環境衛生差。

5、受理編號777:2019年7月9日,西固區西固中路新源小區整改鍋爐,大量爐渣水流至小區及馬路邊上,污染環境。

6、受理編號778:2016年,鐵塔公司在城關區靜安小區上溝111號樓頂安裝基站,未取得環評手續,另該基站距居民樓僅10米,距上溝小學70米,市民擔心基站輻射影響身體健康,希望拆除基站。

7、受理編號783:城關區段家灘路1478號高層住宅樓1樓臨街思泊湖牛肉面、馬爺炒面館將污水排入該住宅樓地下室,污水積存,滋生蚊蠅,臭味擾民。

8、受理編號785:城關區永昌路334號工商銀行家屬院1樓口福樂餐廳油煙、噪音擾民。

9、受理編號789:城關區南河路紅山根萬和城5號樓2單元樓下烤肉店每日16:00-00:00油煙擾民。

10、受理編號790:榆中縣定遠鎮后街振興混凝土商砼站周邊堆放大量砂石未覆蓋,產生揚塵,生產時攪拌機噪音擾民。

11、受理編號791:城關區耿家莊150號家屬院,居民飲用水為二次供水,由于房子賣給個人單位,物業公司不再承擔水池的清洗工作,導致水池多年未清洗,現居民家中飲用水很不衛生。

12、受理編號792:城關區魚池口甘肅省藥研所家屬院巷子里坑洼不平、污水橫流、臭氣熏天,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環境和身心健康。

13、受理編號794:永登縣中堡鎮五里墩村五社相關環境問題:(1)候某某的養雞場、候某的養豬場周邊臭氣熏天、蚊蠅滋生,嚴重影響當地居民健康。(2)村莊以東的廢舊布料加工廠長期大門緊閉,每天有大量纖維粉塵排出。上述問題多次向縣環保局、中堡鎮政府反映,未解決。

14、受理編號795:關于對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受理編號212處理情況不屬實的問題,認為區政府指派人員在核查中沒有閱讀區兩山指揮部發[2015]79號會議紀要、沒有查看舉報材料和照片、沒有去問題地點實地查看。

15、受理編號796:榆中縣雙店子村興隆采砂廠非法侵占農民承包土地,10多畝位于馬脊梁的耕地被破壞,已無法耕種莊稼。曾多次向三角城鄉政府、榆中縣國土資源局反映,未解決。

16、受理編號797:榆中縣小康營鄉徐家峽九社劉某某在村內集體打麥場建設養牛場,將產生的糞便堆放至河道,臭氣難聞,破壞村莊環境。

17、受理編號798:與本輪編號797受理件為重復投訴。

18、受理編號800:安寧區銀灘路西港星匯國際樓盤違規設計玻璃幕墻,存在光污染問題。

19、受理編號802:城關區伏龍坪街道三營村土地承包給城關區林業局用來植樹造林,但城關區林業局未進行植樹造林而是轉租給七里河清水營村民開辦砂廠。

20、受理編號803:上西園煤炭物資供應公司倉庫南墻邊工林路伊錦嘉園西側小作坊向該倉庫圍墻內傾倒垃圾,堆積成山。另倉庫周圍居民偷排屠宰牲畜家禽的血水,臭味熏天,蚊蠅滋生。

21、受理編號804:與本輪編號:803受理件為重復投訴。

22.受理編號809:市民對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受理編號241號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只清理了表面垃圾,其余垃圾未清理。

23、受理編號810:城關區雁園路鴻運潤園小區東側雁白黃河大橋每日22:30-次日05:00貨車經過時噪音擾民。

24、受理編號812:城關區正寧路嘉福元清真火鍋店每日08:00-18:00噪音擾民。

25、受理編號814:七里河區火星街鄭家莊金建家園14號樓負一樓蘭領動物醫院、火星街仁恒美林郡14棟:康樂動物醫院、安寧區安寧東路188號佑安動物醫院未取得環評手續、輻射安全許可證,卻正常營業。

26、受理編號815:安寧區安寧東路688號瑞南紫郡小區內北側平房有20多家餐飲店油煙擾民。

27、受理編號816:安寧區莫高大道至眾邦大道之間有5家工業企業:蘭州眾邦電纜公司、甘肅藍科石化裝備公司、蘭州雪花啤酒廠、甘肅宏宇變壓器有限公司、藥品基地公司生產時廢氣、噪音影響周邊20多家住宅區市民身體健康。市民希望了解,政府對這5家企業是否有相應的搬遷計劃。

28、受理編號817:城關區雁南路城關區政府家屬院南門東西方向100米兩側馬路邊,每日02:00-05:00攤販在此處批發銷售蔬菜,噪音擾民。

29、受理編號821:永登縣連城鎮淌溝村蘭州西鐵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鑄造車間,夜間生產時機械聲、切割鋼鐵聲噪音擾民。

30、受理編號822:市民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永登縣中川鎮賴家坡村和尖山廟村交界處耕地被永登縣紅城鎮陳某某、戴某某兩人賣給中鐵一局施工隊取土挖砂,破壞耕地30畝,文冠果樹200株。7月23日永登縣政府對該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了公示:一是該信訪舉報內容屬實;二是對中鐵一局處以罰金人民幣26萬元整;三是對陳某某、戴某某問題移交縣紀委進行處理。市民認為:(1)永登縣政府在恢復耕地原狀時采用建筑垃圾(砂漿)回填砂坑,影響耕地后續種植。(2)永登縣政府應當依法賠償耕地所有人的經濟損失。

31、受理編號834:紅古區青山坡工業園有一大型石英砂廠,生產中抽取地下水和代通河水進行洗砂,并將洗砂沉淀的污泥通過管道排入代通河中。

32、受理編號847:城關區大砂坪五一馨苑小區南側10米處堆積了大量生活垃圾、拆遷垃圾,氣味難聞。另小區北側20米處一住戶飼養了十幾條狗,臭味、噪音擾民。

33、受理編號851:城關區南昌路水車園小學附近建筑工地噪音擾民。

34、受理編號853:永登縣上川鎮四泉村山溝中有2至3家采石場,車輛運輸時揚塵嚴重,且石粉灑落在道路兩旁耕地內,污染耕地。

35、受理編號854:城關區平涼路與火車站西路交界處惠仁堂藥店門口每日19:00-20:30有市民在跳廣場舞,噪音擾民。

二、7月22日第10批一般件辦結件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22日交辦我市的第10批25個一般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24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7件。

1、受理編號546:七里河區蘭工坪南街國資物業二十二佳園5號樓周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積,且每日23:00有人在此處焚燒垃圾,臭味難聞。

責任單位:七里河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件中反映的問題位于蘭工坪南街國資二十二佳園5號樓下蘭州迪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設置的一處半封閉垃圾收集點,該收集點主要用于收集該小區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因部分住戶隨意丟棄生活垃圾,存在輕微臭味,現場未發現垃圾焚燒痕跡。七里河區西湖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首先對蘭州迪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物業公司立即對該垃圾收集點進行徹底清理整治,目前該垃圾收集點已清運完畢;其次加大巡查力度,監督該處垃圾收集點及時進行清運,做到日產日清,同時安排工作人員對該區域晚10點至12點進行重點巡查管控,確保不出現垃圾亂扔及焚燒現象;開展入戶宣傳,要求小區住戶提高環保意識,自覺按規定投放垃圾,確保小區環境干凈整潔,為居民打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2、受理編號550:城關區草場街十字以西草場街小學對面馬路有一棟廢棄樓房,垃圾堆積,遇風易引起揚塵。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件中反映的廢棄樓房系蘭州市城關區草場街街道423-429、437-439號樓,此區域屬于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用地,擬建1棟綜合樓。堆積垃圾是前期拆除樓房輔助設施產生的建筑垃圾,混雜部分生活垃圾,約300噸,遇風易引起揚塵。蘭州市城管委立即聯合城關區城管局和街道社區的工作人員現場進行督辦整改,限期兩日完成,并對整個拆遷工地地面垃圾進行清理,對地面進行平整。截至7月24日12時,城關區草場街街道草場街社區、蘭州市永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出動30多名工作人員,清運車輛14輛,裝載機1輛,拆遷區域院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畢。從即日起,蘭州市城管委協調城關區政府安排街道社區工作人員每日巡查,督促蘭州市永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日常清掃保潔工作,確保該區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杜絕揚塵污染問題發生,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該問題已辦結。

3、受理編號553:自2019年5月至今,蘭州市城關區南河南路欣欣嘉園西區北門至東區北門每日21:00-23:00,市民跳廣場舞、唱秦腔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接到轉辦清單后,立即安排蘭州市公安分局城關分局進行現場走訪發現,每天在南河南路欣欣嘉園西區北門至東區北門區域跳舞的群眾約有100人。現場對在該區域跳廣場舞、唱秦腔的群眾進行了法制宣傳及教育,要求在活動的同時嚴格控制音量,堅決不允許發生噪音擾民的現象。同時,告知其娛樂的同時不能影響周邊住戶,若不按規定執行,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現場活動群眾都表示了理解,積極配合民警工作,主動調小了音量,并當晚于21:00全部散場。

下一步,東崗派出所加大了巡查力度,部署警力每日20時至22時對欣欣嘉園南河道進行巡檢督促群眾嚴格控制音量;其次東崗派出所增強與社區、物業公司的聯動,積極做好對小區廣場舞健身者的勸導工作,督促物業公司加強小區管理力度,及時制止個別群眾在參與健身活動時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該問題已辦結。

4、受理編號554:城關區火車站西路五泉公園每天08:00至12:00分,有大量車輛進出,尾氣影響環境污染。

責任單位: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區政府、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交通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針對轉辦問題,7月23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會同蘭州市交通委、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關區五泉路街道對五泉山公園及周邊路段進行了現場踏勘和資料查閱,詳細了解掌握具體情況。該舉報反映的問題實為五泉下廣場車流問題。火車站西路五泉下廣場為丁字路口,東西走向為火車站西路、南北走向為金昌路,在道路南段為大型公交場站。該公交站為12路、17路、18路、36路、114路、117路、124路、136路、139路、146路、149路等11條公交線路的首末站,每天自6時15分起至21時30分(最遲一趟為22時30分)雙向對開,全天候停車1905臺次。其中17路、18路、117路、124路、136路、146路等6條線路共146輛公交車為純電動新能源車,無尾氣排放;12路、36路、114路、139路、149路等5條線路共104輛公交車為CNG燃氣車輛,存在尾氣排放影響環境問題。同時,五泉下廣場道路為城關區東西方向次干道,緊鄰蘭州市著名景點五泉山公園,人流車流較多;附近五泉早市、五泉菜市場等便民肉菜市場,人流、車流量都很大。

對于上述問題,我市相關部門積極協調溝通,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形成合力予以解決:

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安排警力每天7時30分至12時在五泉下廣場丁字路口加強指揮疏導,引導車輛快速通過。同時,安排線路巡邏崗成員加大對火車站西路、金昌路以及五泉下廣場周邊小街巷的巡邏管控,嚴查車輛亂停放、不按規定通行等問題,并責成指揮室加大對五泉下廣場丁字路口的視頻巡檢力度,一旦發現擁堵,立即派警疏導,堅決杜絕發生大面積、長時間擁堵問題,減少車輛壓車機怠速行駛。

蘭州市交通委加大公交車、出租車監管力度,合理調度公交車輛出入站及停靠時段,減少公交車尾氣排放,督促出租車司機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車輛,在交警劃定臨時停車范圍內即停即走,嚴禁車輛怠速長時間停留,減少車輛尾氣排放對空氣環境的污染。

蘭州市生態環境局重點加強該區域空氣質量微觀站點的觀測,在空氣質量異常時第一時間預警調度,防止機動車尾氣大量排放對該區域造成污染。

城關區五泉路街道加強五泉公園道口管理,與公園無關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公園入口。在五泉廣場公交樞紐站區域增派文明志愿者,對該區域重點路段十字路口人員亂穿馬路現象進行文明勸導,減少過往車輛長時間滯留。同時街道與轄區交警部門聯系,在該路段增派警力,加大此路段重點時段車流量疏導,確保車輛有序通行,最大程度減少該區域機動車尾氣排放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該問題已辦結。

5、受理編號555:城關區南河道欣欣嘉園小區北側50米處,每日21:00-23:00有市民唱戲,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轉辦件問題與本輪第10批553號問題重復。

該問題已辦結。

6、受理編號557:2019年7月21日11:04,高新區定遠鎮大名城小區10號樓的住戶放鞭炮,產生大量煙霧,污染環境。

責任單位: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接轉辦后,高新區管委會7月21日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前往核實。定遠鎮大名城小區C區10號樓某業主由于入住搬家,確有在小區內燃放鞭炮的行為。根據《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雖然高新區定遠鎮不屬于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業主燃放鞭炮并未違犯相關條例,但是其燃放行為對周邊環境造成了污染,影響了群眾生活。針對此情況,高新區管委會現場要求該小區物業公司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積極向業主宣傳相關環保知識,提升業主公共環境意識和良好的生活環境;倡議小區業主嚴格按照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引導業主移風易俗、文明入住;對該放炮業主進行宣傳教育,告知其按《物業管理規定》禁止在小區內燃放鞭炮,保持公序良俗,破除陳規陋習,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該問題已辦結。

7、受理編號559:城關區雁西路雁灘工業城門口北側啤酒廣場營業期間,喝酒的市民隨地大小便,氣味難聞。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接轉辦后,7月22日晚,城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雁北路中隊執法人員到達該啤酒廣場,檢查發現此處存在消費者隨地小便現象。該啤酒廣場設置了公共廁所,隨地小便行為是醉酒消費者為圖方便所致,執法中隊已要求經營人員勸導消費者正常如廁。約談啤酒點經營人員,再次告知其加強管理,禁止消費者隨地大小便。雁北路中隊今后將提高對此區域的巡查頻率,加強對隨地小便者的監管力度。同時,要求經營人員對小便痕跡進行沖洗,消除難聞氣味。

該問題已辦結。

8、受理編號560:自2014年至今,永登縣上川鎮黃茨灘村民辛某某在村內未流轉的土地上挖砂,破壞耕地。曾向市國土局、永登縣國土局、永登縣政府、省人大反映,未解決。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轉辦件問題與本輪第8批393號問題重復。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目前,當事人正在加緊回填砂坑。下一步,永登縣自然資源局與上川鎮人民政府將繼續督促當事人加快砂坑回填進度,盡快恢復耕地,達到種植條件。

9、受理編號561:城關區紅山西村艾黎大廈小區1單元門口,環衛部門每日04:00-05:00清運垃圾時,噪音擾民。建議調整清運垃圾時間。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據查,城關區環衛局清運隊凌晨5時左右垃圾清運確實產生噪聲影響。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立即對接艾黎大廈小區物業,將收運時間由原來的早上5時調整至早上8時;結合小區實際情況,要求小區物業將臨近小區單元門口的收集點位調整至遠離住宅區的小區大門口,使收集點遠離小區居民樓,盡量將收運作業對居民的影響降到最低;要求收運車組在收運過程中,嚴格作業時間和作業標準,在收運作業中愛護容器,輕拿輕放,并采取鋪設緩震布墊等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噪音的產生,防止擾民情況的發生。

下一步,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要求網格管理四站加大對入院單位的回訪頻次,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及時收集、溝通并妥善解決,小區物業公司也將加大監管力度,保證無噪聲擾民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

10、受理編號569:(1)城關區永昌路13號院傳達室門口東側有一垃圾房,蚊蠅亂飛、臭蟲亂跑、污水橫流,惡臭擾民。(2)該院暖氣(上水、污水)管網地溝內長期裝滿污水,惡臭擾民,且居民認為上水管網長期泡在污水中,水被污染。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城關區政府安排白銀路街道現場進行核查,發現該垃圾房屬于亞歐酒店所有,房內存在蚊蟲亂飛、垃圾異味難聞等情況,無污水外溢。針對該問題,白銀路街道安排工作人員對垃圾房進行清掃保潔,全面開展蚊蟲消殺工作,并加大消殺頻次;要求亞歐酒店每天定點開展垃圾房清掃保潔、蚊蟲消殺工作,徹底解決臭味擾民問題。目前,垃圾房周邊已不存在污水外流、臭氣熏天的現象。

該問題已辦結。

(2)城關區政府安排白銀路街道現場核查,發現該樓院管網老化,地溝內存有深約5公分污水,但上水管網在下水管網之上,離地溝地面30公分,未浸泡在污水中。針對現場發現的問題,白銀路街道與小區居民及時溝通交流,了解居民訴求,隨后安排專人抽干管網地溝內污水,消除惡臭。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針對該樓院管網老化、部分下水管道存在滴漏的問題,轄區街道將制定施工方案,盡快開展修繕及更換管道工程,解決居民的后顧之憂。

11、受理編號571:榆中縣青城鎮強行收回新民生產隊和另外一個生產隊大約200畝土地,被用于填埋垃圾,但給農民的補償不足以抵償耕種收益。

責任單位:榆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經落實,榆中縣青城鎮有一處垃圾填埋場,填埋場位于鎮區東5公里紅灣村轄區王峴溝內,日處理垃圾30噸。通過查閱甘肅省文化自然遺產保護與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發現與投訴人反映垃圾填埋場土地地址不符。另外,該填埋場由甘肅省環保局于2007年批準建設,于2010年7月由甘肅第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填埋場用地屬于紅灣村農戶土地,于2012年根據當地土地市場價按每年600元/畝進行土地租賃,租期10年,1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青城鎮不存在強行收回新民生產隊和另一個生產隊大約200畝土地填埋垃圾的問題。青城鎮垃圾每日由青城鎮旅游公司收集后運送至垃圾填埋場進行科學填埋。

該問題已辦結。

12、受理編號577:城關區雁南路和天慶大道的天慶嘉園A座和B座機動車產生噪音、尾氣污染嚴重,嚴重擾民。因此一些臨街住戶將觀景臺采用玻璃窗、紗簾布、紙箱板、木板等進行封閉遮擋,致使臨街樓體極不美觀,影響市容市貌。建議政府將開放式觀景臺以統一形式進行封閉,讓市容整潔美麗。

責任單位: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蘭州市公安局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查,由于張蘇灘地區蔬菜批發商戶進貨后,白天將車停放于張蘇灘蔬菜批發市場內停車場和三森家具市場停車場,每晚11時左右,這些車輛開始出行,經天慶大道駛往雁灘路、雁北路最終駛往榆中毅德城等蔬菜批發市場。位于雁南路的中國郵政蘭州中心局,每晚8時開始向省內及省外派發快遞、郵件,大中型郵政貨運車輛需經過雁南路、天慶大道路段。少量渣土運輸車輛(軌道交通工程渣土清運車輛),前往天慶嘉園附近郵區中心局加油站加油時,也會經過雁南路、天慶大道路段。因此,投訴件中所反映的城關區雁南路和天慶大道的天慶嘉園A座和B座機動車產生噪音、尾氣污染嚴重,嚴重擾民現象確實存在。鑒于現場情況,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雁灘大隊和高新區將從7月22日夜間開始,對雁南路、天慶大道的貨車噪音、尾氣問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有效防止此類問題的發生。

雁南路和天慶大道的天慶嘉園A座和B座未發現臨街住戶將觀景臺采用玻璃窗、紗簾布、紙箱板、木板等進行封閉遮擋。因此,一些臨街住戶將觀景臺采用玻璃窗、紗簾布、紙箱板、木板等進行封閉遮擋,致使臨街樓體極不美觀,影響市容市貌。反映情況不屬實。對于舉報人建議政府將開放式觀景臺以統一形式進行封閉,讓市容整潔美麗的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禁止破壞房屋外貌。因此,政府不宜將開放式觀景臺以統一形式進行封閉。

該問題已辦結。

13、受理編號578:城關區南濱河東路759號城關稅務局第四分局辦公樓頂東南角平臺上有風機,噪音嚴重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接轉辦后,城關區政府立即安排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進行核實,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辦公樓與附近居民樓間距狹小,每日該單位在供應早餐、午餐時,職工食堂鼓風機運轉產生噪聲,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影響。2018年7月初,原城關國稅局首次接到該問題投訴,同年7月10日,對食堂排風口管道及風扇軸承進行了更換,并加裝規格為3米的消音器一套,消減和隔斷噪音。2018年12月24日,由第三方檢測公司,對風機聲源和敏感點進行監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報告編HC/HJ-2018-133),監測數據符合噪聲排放國家標準。鑒于此問題,首先,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聯系檢測機構,于7月24日再次對食堂風機運轉聲音進行檢測。其次,進一步規范食堂工作流程,明確要求非早、午餐時間不得使用風機,減少風機使用頻率,將噪聲影響降到最低。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城關區稅務局第四分局將立即采取措施對食堂風機進行隔音降噪處理,減少噪聲擾民現象,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同時,及時走訪附近住戶,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

14、受理編號579:榆中縣三角城鄉魏家圈村砂石加工廠,未辦理環保手續擅自生產,生產過程中噪音、粉塵嚴重污染環境。

責任單位:榆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投訴信件反映的石料加工廠位于榆中縣三角城鄉三角城村魏家圈七社,企業名稱為蘭州盛風建材有限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019年5月建廠,2019年6月3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在巡查中發現該企業違法生產,噪音、粉塵污染環境,針對該廠未經環評審批擅自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未經環評審批不得恢復生產。同時要求對現場的砂石料進行覆蓋,并對場區道路采取灑水抑塵防塵措施。7月19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對蘭州盛風建材有限公司立案,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7月22日檢查時,該砂廠按照6月3日《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停產,未擅自恢復生產,砂石料全部覆蓋,廠區道路有灑水抑塵痕跡。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督促該企業辦理環評手續,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檢查,防止企業擅自恢復生產。

15、受理編號580:紅古區水車灣村干部張某某在該村修建鋼膜板廠和混凝土拌合站,未辦理環保手續,生產過程中噪音嚴重擾民。

責任單位:紅古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接轉辦后,7月22日紅古區政府立即組織執法人員趕赴現場核查,發現了投訴反映的鋼膜板廠和混凝土拌和站。該兩處廠地均由張某某建設,兩家企業均未生產。

蘭州鑫龍路橋模板機械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委托河南藍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環評報告表,2013年9月10日通過原蘭州市紅古區環境保護局審批(紅環建審〔2013〕06號),2014年7月建成,2014年10月投入生產。2019年以來間歇性生產,生產期間,噪聲主要來源于液壓剪板機、清邊機、沖床、電焊機、法蘭機等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

蘭州鑫圣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產品為混凝土,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攪拌機、輸送機、配料倉、空壓機等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該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手續。2019年5月27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紅古分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未批先建違法行為,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針對建設單位未批先建違法行為,于2019年6月29日實施了行政處罰(紅環行罰決字〔2019〕03號),并要求在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前不得投入生產。

隨后,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紅古分局對兩家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蘭州鑫龍路橋模板機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夜間禁止生產作業,并對液壓剪板機、清邊機、沖床、電焊機、法蘭機等產生噪聲源的設備采取封閉作業,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要求蘭州鑫圣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環境影響報批手續前不得投入生產。

該問題已辦結。

16、受理編號581:七里河區鐵路小區,長期以來飲用水是由鐵路自供地下水,現交地方管理后有所改善,但不知是否達標,建議將水源并入地方水網統一管理供水。

責任單位:蘭州市水務局、蘭州市衛健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蘭州市水務局會同蘭州蘭投水業有限公司、蘭州城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工作人員現場查勘,發現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七里河區鐵路家屬區共有23個,供水用戶10421戶,其中16個小區6280戶住戶,于2016年7月前已接入蘭州市城市供水管網。蘭州城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在七里河區共設18個水質監測點,按國家規定取水樣化驗,按每月公布水質化驗結果,水質均符合國家飲用水指標。其余7個小區4141戶住戶,目前由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3處自備水源供水。2018年6月,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與蘭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蘭州水務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實施總體協議》,七里河區鐵路3處自備水源、7個小區4141戶用戶的供水均在分離移交改造協議范圍之內。目前,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向蘭州蘭投水業投資有限公司支付改造費用1.59億元。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段七里河區鐵路小區自備水源接入城市管網規劃,由蘭州蘭投水業有限公司按照改造方案與三供一業供水實施移交改造同步實施。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由于蘭州市用水量增長較快,夏季供水高峰、冬季采暖期供水高峰時供水量不足,為緩解全市供用水矛盾,七里河區鐵路家屬區3處自備水源暫未關停。目前,蘭州市新水源地項目建設預計2019年10月正式通水。屆時,七里河區域供水壓力和供水量將會得到改善,將具備向7個鐵路家屬區供水的條件,并關停3處自備水源井。

17、受理編號582:安寧區十里店南街(原佛慈制藥廠)拆遷,工程機械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安寧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安寧區十里店南街(原佛慈制藥廠)拆遷項目建設單位為蘭州佛慈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甘肅第四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程項目為6棟二層以上的磚混結構廢舊廠房拆除,拆除面積26970.35平米。該拆遷工地未進行夜間施工,信訪投訴問題中所述的擾民噪聲主要是白天拆除作業時產生的工程機械聲音。7月22日下午,安寧區城管局牽頭,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十里店街道配合的聯合檢查組核查發現,現場2臺挖掘機正在進行拆除作業,該拆除工程未向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進行報備審批。7月22日19時06分至20時14分,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項目拆除區域廠界噪聲進行檢測,3個檢測點位均低于該區域標準限值(70dB)。針對該工程未經報備審批、擅自施工的行為,安寧區城管局依據《蘭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向施工單位下達了《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目前,該工地已停工整改。今后,安寧區政府將責成安寧區城管局加大對該拆遷工地巡查監管力度,杜絕拆除作業區域工程機械噪聲擾民問題發生。

該問題已辦結。

18、受理編號586:榆中縣312國道旁臥龍川工業園內有部分企業環保設施不全,外排煙氣刺鼻,影響周邊群眾生活。

責任單位:榆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蘭州榆中和平工業園區是榆中縣省級工業園區,規劃范圍東至臥龍川東側山腳,南至連霍高速高速公路,西至309國道,北至竇家溝橋,周邊3公里內無居民區。臥龍川產業園于2015年編制《蘭州榆中和平工業園區臥龍川產業園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取得批復(榆環發〔2015〕18號),2017年開始陸續有符合產業定位的企業開工建設。目前園區內在建企業4家,分別為蘭州蘭天遮陽網廠、甘肅大興偉業工貿有限公司、蘭州大博金家居有限公司、甘肅力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四家企業均已辦理環評報告;正常生產企業1家,為蘭州雨中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該公司2017年5月編制環評報告并取得環評批復(蘭環建審[2017]-72號),通過環保驗收后正式生產。該企業自投產以來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生產用水循環使用,無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運至和平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車間內有輕微異味。根據現場核實情況,市生態環境局榆中分局要求該企業嚴格落實環評及批復要求,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對產生異味車間進行封閉式生產,進一步減少無組織排放異味。同時要求在建的4家企業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同步配套建設環保設施,杜絕區域環境風險。

該問題已辦結。

19、受理編號589:(1)七里河區林家莊塑料六廠家屬院東側20米處堆積了大量的生活垃圾,蚊蠅滋生,臭味難聞。(2)此處有五六條流浪狗聚集,夜間狗叫聲噪聲擾民。

責任單位:七里河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轉辦件中反映問題涉及的區域位于七里河區林家莊塑料六廠家屬院內東側一狹小巷道內。該區域無生活垃圾堆積,投訴人反映的大量生活垃圾實為在此居住的拾荒老人收撿廢品堆積,由于夏季天氣炎熱蚊蠅滋生,產生臭味。針對轉辦件反映的問題,七里河區城市管理局對拾荒老人進行勸說教育,對該處堆積廢品進行了清理。同時,要求執法局及轄區街道切實加強背街小巷的巡查管理,督促塑料六廠落實好巡回保潔,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2)該區域周邊有數條流浪狗活動,夜晚狗叫聲密集,噪聲擾民。七里河區城市管理局對該區域進行排查,共捕捉流浪狗4只,緩解了該區域狗叫聲擾民的問題。

該問題已辦結。

20、受理編號590:自2017年至今,七里河區西津路蘭通廠內庫房有一廢品回收經營廠,每天加工廢塑料,噪音擾民,另工業污水排入蘭通廠門口市政管網。

責任單位:七里河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轉辦件中反映的廢品回收經營廠為七里河區楊某某塑料制品加工部,經營場地面積約1200平方米,主要從事塑料制品的粉碎加工及批發零售。該塑料加工部經營場地無生產加工設備,庫房內存放回收廢塑料瓶約400大包,未發現生產加工廢塑料、生產噪聲擾民及工業污水排入蘭通廠門口市政管網現象。按照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治理散亂污企業相關要求,蘭州市生態環境局七里河分局要求該散亂污加工點立即搬離,清理堆積的塑料廢品,徹底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同時,要求蘭通廠進一步增強環保法律法規意識,杜絕為此類散亂污加工點提供生產場地。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區政府將督促該塑料加工點盡快搬遷,同時加大該區域排查力度,對該類型加工點進行清理。

21、受理編號593:西固區月牙橋頭西側50米有一廢塑料瓶加工廠,自2019年至今,每日7時至9時、19時至22時生產,將工業污水排入院內市政管網,且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西固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投訴件中所涉及的塑料加工廠為蘭州市西固區鑫茂塑料加工廠,位于蘭州市西固區廣河路86號,有營業執照并于2014年1月20日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主要經營項目為塑料清洗、粉碎加工。該塑料加工廠現場有粉碎機兩臺,上料機1臺,循環水泵兩臺,25米循環水設備1臺,廢舊塑料約6噸。市生態環境局西固分局對該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涉嫌通過滲坑排放塑料清洗廢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由西固公安分局對該企業法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日),該企業現已停產,不存在噪音擾民問題。市生態環境局西固分局責令該加工廠對污水問題進行整改,該企業已委托蘭州禹虹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有限公司對原有場地進行防水防漏技術改造,原有沉淀池已填埋。

該問題已辦結。

22、受理編號606:城關區祿家巷菜市場內攤販亂扔垃圾,噪音擾民,此現象已持續3年。曾向當地政府反映,未解決。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轉辦件中所反映的區域臨近五泉山公園、力行新村早市和五泉廣場公交樞紐站,人流量較大,存在商戶隨手丟棄垃圾和使用擴音器音量過大的問題。城關區五泉街道加大對菜市場攤戶的宣傳力度,要求攤戶不得亂扔垃圾,各自清理經營區域垃圾。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對違規亂擺攤設點、店外店經營的行為進行清理,對市場內使用高音喇叭販賣的攤販商戶進勸阻,減小市場經營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目前,該區域已無噪聲擾民,亂扔垃圾的現象。

該問題已辦結。

23、受理編號612:城關區蘭新市場王府井百貨7樓西側太平洋電影院墻外共有13組大功率空調壓縮機,每日9時至次日2時噪音擾民。曾向當地政府反映,未解決。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城關區環境監測站于7月10日對太平洋電影院西側6臺空調主機進行噪聲監測,根據監測報告結果,噪聲達標排放。由于噪聲源空調主機距居民樓較近,對附近居民生活存在影響。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要求業主單位對空調風機噪聲進行治理,對空調主機加裝隔聲降噪設施,空調四周及上方導風帽部分安裝專業隔聲襯板,以減小空調風機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督促該公司盡快完成噪聲治理,并要求物業公司積極做好與住戶解釋工作,徹底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24、受理編號614:七里河區火星街金港城小區西門100米垃圾回收站,每日4時30分至5時垃圾車噪音擾民,另該垃圾站臭味擾民。

責任單位:七里河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轉辦件中所述垃圾回收站位于七里河區金港城118路公交車終點站西側,面積約300平方米,為城市管理局收費所轉運附近小區生活垃圾使用。由于該垃圾轉運站周邊道路白天來往車輛眾多,故將垃圾收運時間定在每天凌晨4時至5時。垃圾轉運站在裝卸垃圾時,存在一定的噪聲。由于環衛工作人員在收集垃圾過程中對場地清洗不及時、不徹底,再加上夏季天氣溫度升高,導致散發出臭味對周邊居民產生一定的影響。

針對上述問題,七里河區城市管理局安排沖洗車對垃圾壓縮車車體、底盤、箱體、箱內及垃圾轉運站地面實行24小時隨時洗消,保持車容車貌及轉運場地干凈整潔,同時將該垃圾轉運站垃圾轉運時間調整為每天早晨8時以后,確保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

該問題已辦結。

25、受理編號615:自2017年5月至今,城關區嘉峪關東路東方花苑5號樓4單元102室用于制作廣告牌、印刷等,產生的刺鼻氣味,嚴重擾民。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轉辦件中反映的印刷品制作經營地點位于嘉峪關東路東方花苑5號樓4單元102室,房間內制作印刷品時存在異味,且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屬于無照經營,城關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查封。

該問題已辦結。

三、7月17日第5批重點件辦結件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15日交辦蘭州市的第3批5個重點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5件、不屬實0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0件。

1.受理編號162:2018年9月至今,安寧區眾邦大道鑫源街蘭州市眾邦電線電纜廠每日23時至次日0時30分排放臭氣擾民。曾向蘭州市12369反映,未解決。

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與第2批受理編號(20)、第三批受理編號(52)、第4批受理編號(151)投訴問題重復,經安寧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的情況屬實。

具體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請于7月25日《蘭州日報》和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該信訪投訴問題未辦結。

2.受理編號164:安寧區新源街644號中海廣場小區西側20米眾邦電線電纜有限公司24小時生產,噪音擾民,間歇性排放廢氣,臭味擾民。曾向12369反映,未解決。

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與第2批受理編號(20)、第三批受理編號(52)、第4批受理編號(151)、第5批受理編號(162)投訴問題重復,經安寧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的情況屬實。

具體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請于7月25日《蘭州日報》和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該信訪投訴問題未辦結。

3.受理編號173:(1)豐泉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天凌晨1時至5時排放刺鼻性氣體,嚴重干擾周邊居民生活。(2)恒大綠洲房地產開發公司破壞五一山森林公園植被,造成山體坡面裸露,揚塵污染嚴重。(3)九州大道、九州中路、東環路、S910、S915道路山體坡面裸露,揚塵嚴重。(4)城關區九州片區和大砂坪片區部分路段坡面裸露,揚塵污染嚴重。(5)九州大道入口處元森地產幾千萬方拆遷建筑垃圾十年多未清理。(6)廟灘子露天菜市場、廟灘子至大砂坪三角花壇道路兩邊沿街商鋪,40多年破爛不堪,影響市容市貌。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反映問題1:經市城管委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反映問題2: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反映問題3:經市城管委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反應問題4:經市城管委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反映問題5:經市城管委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反映問題6: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反映問題(1):群眾反映的豐泉垃圾焚燒發電廠實際為蘭州豐泉環保電力有限公司的蘭州市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位于蘭州市皋蘭縣忠和鎮羅官村肖家窯一社廟溝。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采取BOT模式,采用德國馬丁機械爐排爐焚燒工藝,總投資約13.8億元,占地約150畝,一期投資約9.83億元,日處理垃圾2000噸。2013年8月28日,正式開工建設。2013年9月,原蘭州市環保局對蘭州市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了批復。2016年10月,一期項目建成投入運行。2016年11月19日,該項目完成了竣工驗收。2017年5月,原蘭州市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了環保驗收。2017年5月18日,省住建廳組織專家對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等級評定為AA級。目前,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和西固區的生活垃圾已全部進入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焚燒處理,日均焚燒處理生活垃圾約2400噸,蘭州市主城四區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已達到100%。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群眾舉報蘭州豐泉環保電力有限公司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存在臭味問題,分別為第四批79號、第五批118號、第六批126號、第六批153號、第八批269號、第九批309號共6個投訴問題。經調查,群眾舉報的該區域相關時段臭味嚴重的情況屬實。原因是每天從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等城區拉運來的約2000噸生活垃圾,要運往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2016年該區域路段拉運垃圾和污泥的車輛來往頻繁,存在車輛道路遺撒和散發臭味的現象。2016年12月4日凌晨,原市建設局與原市環監局工作人員一同赴垃圾焚燒廠現場調查,經查該鍋爐運行穩定,各項污染物指標正常。4日下午再次赴該廠查看,發現廠區生產區域有異味,4日晚連夜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分析產生異味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盡快加裝及改造環保設施,由原市建設局駐廠工作人員對照方案監督企業整改,每日與豐泉公司人員進行現場巡查,填寫檢查單并簽字確認,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2017年2月6日,經市政管理處工作人員現場再次核查,該廠各項整改措施已經全部落實到位,廠區無明顯異味,未接到周邊群眾再次投訴。

當時采取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完成了廠區西側滲濾液池收集池入口密封門鎖閉,對22米層電梯口對面隔離門、滲濾液池通道門加掛棉門簾,安裝完成垃圾池8號卸料門并投入使用。二是完成焚燒爐垃圾進料斗滲濾液回流管道及1號、2號、3號爐平臺殘渣清理。三是在卸料大廳門口、大廳內安裝了隔離軟簾,在卸料平臺安裝了車輛沖洗設備并投入使用,卸料大廳門口安裝風幕設備并投入使用,購置除臭液并投入使用。

同時,自2016年12月4日問題交辦以來,蘭州市要求市城管委加大監管力度,堅持源頭管控與過程監管相結合,全面規范生活垃圾運輸管理工作,使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遺撒導致臭味的情況得到有效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進一步強化了車輛密閉運輸管理,集中檢查維修了203輛生活垃圾運輸車輛,及時加固、更換車輛密閉膠條,堅決杜絕生活垃圾運輸過程中遺撒、滴漏現象發生。二是及時清洗垃圾運輸車輛,安排主城四區環衛部門加強車輛日常管理,重點加大了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清洗力度,確保車身整潔干凈。三是強化道路清掃保潔及沖洗。針對此路段垃圾運輸車輛密集的現狀,安排各區環衛部門,固定專業清掃隊伍,每日及時清掃、沖洗沿線道路遺撒的垃圾、污漬,保持路面持續干凈整潔。四是安排設置執法檢查工作站。安排九州執法中隊在九州大道北端設置執法檢查工作站,從2016年12月5日晚開始,實施24小時不間斷執法檢查,從嚴查處運輸垃圾車輛遺撒行為,對存在問題的車輛責令整改,對遺撒嚴重的運輸車輛予以從嚴處罰。

針對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中鋪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存在臭味問題,市委組織部、原市建設局、市城管委分別做出問責決定:2016年12月4日晚,原市建設局對該廠負責人宋某某進行告誡約談,對原市建設局市政行業管理處負責人臧某某進行提醒約談。12月6日,市城管委主要領導對基建處負責人肖某某、環衛處臨時負責人張某某進行了提醒約談。12月7日,市委組織部對原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楊某誡勉談話。原市建設局給予市政行業管理處負責人臧某某行政警告處分。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投訴問題情況屬實并已辦結。

蘭州市城管委不斷加大監管力度,督促蘭州豐泉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提高環保意識,認真落實好巡回檢查制度,完善臺賬等記錄。從精細化管理入手,制定了中鋪子垃圾焚燒發電廠廠區異味管控方案并嚴格執行。一是對廠區內地磅至垃圾棧橋每天進行清洗,消除該路面異味,并在卸料大廳出口處設置了車輛清洗裝置,在卸料大廳噴灑除臭劑,此項工作持續進行;二是防止卸料門密閉不嚴,卸料時散發異味,前期已對8個卸料門全部進行更換;三是對西側滲濾液收集池入口門進行更換,并加裝門簾,要求人員進出隨手關門,防止異味擴散;四是在電梯井上部加裝軸流風機進行通風,電梯間對面門進行密封處理。22米東側垃圾池入口門進行密封及加裝門簾。22米西側進入垃圾池入口門進行上鎖管理,防止無關人員出現不及時關門現象,并在通道內門加裝門簾;五是在卸料大廳入口前加裝軟幕簾,并在卸料大廳入口安裝風幕進行隔離異味。垃圾池內進行負壓運行,防止異味散出;六是對垃圾焚燒爐垃圾斗滲濾液管道及時清理。同時,督導九州執法隊,加大九州卡口點執法力度,對拉運垃圾、污泥的車輛進行逐一檢查,對車體不潔、道路遺撒的車輛責令整改,并視情予以處罰,共計處罰76起,處罰金額55700元。通過以上措施,有效控制了臭氣異味擴散。

本輪現場核查時,該公司正常運行,在廠區內未感受到臭味。收到信訪交辦問題后,蘭州市城管委立即安排人員分別于7月17日17時至19時、7月18日1時至4時、7月19日2時至5時,對中鋪子垃圾焚燒發電廠廠區環境、設施運行情況以及相關資料進行核查。從核查情況來看,該廠每天24小時運營狀態基本相同,無儲存氣體設施,并且凌晨這個階段是垃圾拉運車輛最少的階段。

該問題已辦結。

反映問題(2)接到該轉辦件后,城關區聯合市林業局、市城管委、五一山造林站,對恒大綠洲房地產開發公司施工區域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恒大綠洲房地產開發公司未占用五一山森林公園的林地。五一山森林公園東與五一山新村馬路、區商業服務公司、區供銷社及草場街村的部分相接,南以省醫藥化玻商店、草場街村為界,西至倒栽子溝及草場街村,北與草場街村交界,部分與城關區九州經濟開發小區相接。恒大綠洲房地產開發公司所建項目不在五一山森林公園的林權范圍內,未破壞五一山森林公園植被。

該問題已辦結。

反映問題(3):城關區九州大道、九州中路、東環路、S910、S915道路山體坡面是多年前開發建設后遺留下來的,近年來,市區兩級政府不斷結合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大多數護坡已得到有效治理,但仍然有一部分裸露。經現場核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前幾年市區兩級政府部門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進行地質災害隱患治理,通過工程措施進行固化、綠化后剩下的裸露部分(紅板巖);二是正在進行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的部分,沒有嚴格按照《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進行管控,覆蓋不嚴,雖然采取了濕法作業,但是還存在揚塵現象。

7月17日,在接轉辦后,蘭州市城管委分管領導帶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落實,現場檢查九州大道山體坡面,該路段坡面正在進行護坡工程防護治理,現場土方開挖過程中已進行濕法作業,無揚塵現象;九州中路山體坡面,該路段護坡已進行邊坡綠化,護坡下方裸露土方已基本覆蓋,少量未覆蓋土方易遇風起塵;九州東環路山體坡面,該路段護坡主要為紅板巖,上方護坡已進行邊坡綠化,下方工地附近護坡已進行工程防護;九州S910道路山體坡面,該路段東側護坡已進行工程防護治理,西側護坡已進行邊坡綠化;S915路山體坡面,該路段護坡已進行工程防護治理,裸露護坡為紅板巖。對現場核實發現的問題,蘭州市城管委第一時間對接九州管委會負責同志,要求轄區嚴格落實揚塵管控措施,立即安排整改落實。

針對城關區九州大道、九州中路、東環路、S910、S915道路山體坡面區域護坡和山體裸露引起揚塵污染問題,要求對轄區所有在建土方施工工地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6個100%管控要求,對存在裸露的護坡和山體進行認真排查,正在施工的土方工地一律采取濕法作業,形成固化層,土方拉運必須采取密閉運輸,并建立揚塵監管長效機制。

該問題已辦結。

反映問題(4):城關區九州片區和大沙坪片區部分路段坡面都是蘭州市發展建設中遺留下來的,近年來市區兩級政府不斷的結合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大多數護坡得到了有效治理,但仍然有一部分裸露。經現場核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前幾年市區兩級政府部門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進行地質災害隱患治理,通過工程措施進行固化、綠化后剩下的裸露部分(紅板巖);二是正在進行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的部分,沒有嚴格按照《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管控,覆蓋不嚴,雖然采取了濕法作業,但是還存在揚塵現象。

7月17日,在接轉辦后,蘭州市城管委分管領導帶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落實,現場檢查九州片區和大沙坪片區部分路段坡面裸露情況。經現場核查,九州片區、大砂坪片區山體坡面、路段護坡大部分都進行了工程防護治理及綠化,裸露部分多為紅板巖,無揚塵發生;剩余部分為正在開發建設施工區域,存在揚塵現象。針對現場核實發現的問題,蘭州市城管委第一時間和九州管委會、城關區政府負責同志協調對接,立即安排整改落實。7月18日,蘭州市城管委要求轄區立即落實屬地化管理,嚴格落實揚塵管控措施,針對九州和大沙坪區域護坡和山體裸露引起揚塵污染問題,要求對轄區所有在建土方施工工地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6個100%管控要求,對存在裸露的護坡和山體進行認真排查,正在施工的土方工地一律采取濕法作業,形成固化層,土方拉運必須采取密閉運輸,并建立揚塵監管長效機制。

該問題已辦結。

反映問題(5):蘭州市城管委安排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城關區相關負責人對該區域建筑垃圾進行核查。該區域建筑垃圾為元森房地產公司征拆項目產生,2018年10月該項目停工至今,造成建筑垃圾堆積,據現場估算,存在約2萬方的建筑垃圾。蘭州市全域無垃圾三年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現場要求城關區政府立即安排進行建筑垃圾清理。7月19日,領導小組積極聯系城關區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再次要求城關區政府對存在的建筑垃圾及時清理,加強對轄區建筑工地監管。

截至目前,蘭州市全域無垃圾三年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城關區政府下發《蘭州市全域無垃圾三年專項治理工作督辦單》兩次,責成城關區政府對該區域建筑垃圾問題從速從快進行整改。因元森房地產公司征拆項目建筑垃圾存量較大,為防止建筑垃圾覆蓋不全面對大氣造成污染,城關區靖遠路街道已組織網格員對建筑垃圾進行全面覆蓋,面積約500平方米。

下一步,蘭州市全域無垃圾三年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將持續進行跟蹤督辦,督促城關區政府對元森房地產公司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清理拉運。

該問題已辦結。

反映問題(6):城關區政府接到轉辦件后立即安排草場街街道對廟灘子露天菜市場門頭、雨水收集管道、卷閘門、柜臺、遮陽棚等開展基礎設施改造工作。7月18日夜間,城關區對廟灘子至大沙坪三角花壇道路兩側商鋪墻體立面、沿街門頭、房屋屋頂、裸露坡面等問題進行提升改造。截至目前,改造工作正在進行,

該問題還在辦理過程中。(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整體情況還在辦理中。群眾反映的問題屬于歷史遺留問題,且受到城市建設、規劃、棚戶區改造等諸多因素制約,蘭州市前期也已開展大量工作。下一步,蘭州市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大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協調合作,不斷投入資金,完善基礎設施;二是加大招商力度,積極推進舊城區項目改造,大力提升市容市貌,著力改善人居環境。

4.受理編號198:城關區通渭路中信小區臨街樓有8家飯館(伊蘭紫閣尤為嚴重、馬老六開鍋羊肉、腰子哥烤肉、老碗碗火鍋店、黃記煌燜鍋)排風扇、換氣扇、蒸鍋噪音擾民;飯館煙道、窗戶排出的油煙擾民;后堂外垃圾桶未清理,氣味難聞。此問題已存在三四年。曾向蘭州市環保局、城關區環保局反映,未解決。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接到該轉辦件后,城關區立即組織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聯合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張掖路街道辦事處等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投訴區域樓下共有甘肅伊蘭紫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強氏喜阿婆粥餅店、老碗碗火鍋店、蘭州馬老六清真餐飲有限公司、和家和快餐店、金嘴嘴串串香店,腰子哥烤肉店、蘭州黃記煌丁卯餐廳8家餐飲單位。

油煙排放情況分別為:伊蘭紫閣餐飲安裝有油煙凈化器及高空煙道;黃記煌丁卯餐廳后堂不炒制食物,故無油煙產生;其余6家餐飲單位均已安裝油煙污染防治設施或高空煙道。噪聲排放情況分別為:黃記煌丁卯餐廳、金嘴嘴串串香店后堂在小區院內未安裝風機等產生噪聲的設施,城關區環境監測站對剩余6家餐飲單位在小區院內的風機等噪聲源的噪聲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6家餐飲單位噪聲均達到國家排放標準。8家餐飲單位均簽訂了蘭州市餐廚廢棄物收運協議,每日定期進行轉運,但5家餐飲單位泔水桶、垃圾桶在小區院內擺放,存在氣味難聞問題。雖然各餐飲單位噪聲均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并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高空煙道,但由于該區域餐飲單位較為集中且噪聲源多,油煙、噪聲及垃圾問題對周邊居民仍造成了一定影響。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閱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相關資料,第二十八批1724號(反映問題:城關區通渭路伊蘭紫閣油煙污染、噪聲擾民)交辦件與本輪第五批198號交辦件反映問題內容部分重復。第一輪交辦問題只投訴了甘肅伊蘭紫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油煙和噪聲問題。2016年12月29日,原城關區環境保護局接到該案件后,現場檢查該餐飲單位已安裝油煙凈化器兩臺、高空煙道兩套,噪聲系由后堂一臺風機故障產生,經城關區環境監測站監測,噪音超標排放,原城關區環境保護局針對噪聲超標排放問題向該餐飲單位下達了《環境保護限期治理項目任務單》,要求其對噪聲限期整改。該餐飲單位對噪聲進行治理后,經城關區環境監測站監測噪聲達標排放,該案件于2017年1月16日辦結。至此期間,原城關區環保局嚴格加強檢查與日常監管,確保該餐飲單位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第二輪交辦問題涉及的其他7家餐飲單位均為本輪新投訴問題,且在本次檢查中甘肅伊蘭紫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高空煙道,噪聲經檢測達標排放。

2019年7月17日,接到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后,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聯合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張掖路街道辦事處組織各餐飲經營戶召開了座談會,雖然該區域各餐飲單位噪聲達標排放,并已安裝了油煙凈化設施或高空煙道,但由于餐飲單位相對集中,產生的油煙和噪聲對周邊居民仍造成了一定影響,為進一步改善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城關區政府明確要求各餐飲單位對聲源再降噪,完善高空煙道并加大清洗油煙凈化設施頻次,嚴禁將泔水桶擺放店外及路邊,規范放置店內隔離室內,杜絕亂潑亂倒現象,指定專人對餐廚垃圾、廢棄油脂、生活垃圾做好交接和拉運工作,每天對生活垃圾桶進行擦洗,確保周邊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還在辦理過程中。雖然該區域各餐飲單位噪音、油煙排放均符合國家標準。但為了進一步改善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城關區政府要求各單位再次進行整改。目前,該區域各餐飲單位均已開始整改。馬老六清真餐飲有限公司、和家和快餐店正在對安裝在小區院內的風機等產生噪聲設備加裝消音設施,并將后堂部分窗戶更換為雙層玻璃;其余餐飲單位正在拆除在小區院內安裝的外掛風機和排風扇,噪聲已明顯降低。腰子哥烤肉店進一步完善了高空煙道,現所有餐飲單位均同時安裝了油煙凈化設施和高空煙道,油煙經凈化處理后高空排放。同時,各餐飲單位將擺放在小區院內的泔水桶、垃圾桶進行了擦洗,并對院內地面進行了清洗,泔水桶全部搬回室內,小區內已無臭味。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將繼續聯合相關部門,對群眾投訴的噪聲、油煙及垃圾問題督促餐飲單位盡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加大日常巡查檢查力度,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5、受理編號202:安寧區鑫源街634號眾邦電纜廠機器24小時運轉噪音擾民。每日0時以后排放廢氣,臭味擾民。曾多次向蘭州市12369反映,未解決。

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與第2批受理編號(20)、第三批受理編號(52)、第4批受理編號(151)、第5批受理編號(162)(164)投訴問題重復,經安寧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的情況屬實。

具體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請于7月25日《蘭州日報》和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該信訪投訴問題未辦結。

(督察組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931-8920515;專門郵政信箱:蘭州市郵政A243號信箱;受理舉報時間:7月12日至8月12日每天8時至2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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