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鐘定好!第二期500萬元新鄉市政府消費券30日上午發放
圖片10月28日,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災后重建·情暖新鄉第二期500萬元新鄉市政府消費券將于10月30日上午10時開始發放。使用期限為10月30日至11月8日。據了解,第二期政府消費券的使用范圍包括:住宿餐飲、文旅康養、體育健身、日用百貨、成品油等領域。消費券將通過云閃付、支付寶兩家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發放,第二期發放資金500萬元,分配為云閃付200萬元、支付寶300萬元。第二期消費券共分三種,分別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共23.6萬張。其中,10元券11萬張,20元券8萬張,50元券4.6萬張。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新鄉市轄區消費人員均可申領(長垣市、封丘縣除外)。每人每個平臺每期限申領2張(即消費者一次最多可申領到4張消費券),領完為止。消費券在活動期內進行核銷,過期未核銷的消費券將回收。消費者可以通過云閃付APP首頁輪播圖、首頁熱門推薦、生活頻道等入口均可領取;進入支付寶APP,通過支付寶首頁專區進入新鄉政府消費券會場領取券。消費券使用遵循以下規則:(1)消費券僅限在新鄉市域內的住宿餐飲、文旅康養、體育健身、日用百貨、成品油等行業支持受理云閃付APP、和支付寶線下實體商家使用。(2)消費者通過云閃付、支付寶平臺領取的消費券,可與平臺、實體商家提供的消費券、打折減免活動疊加使用。(3)單筆消費滿50元可使用10元消費券;單筆消費滿100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單筆消費滿200元可使用50元消費券。(4)每個平臺每天限使用一張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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